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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交通工具”抽检合格率为0,你还敢骑它出门吗?

经纬君 中新经纬 2018-11-01

车把、车身、车体强度不过关,“浑身都是毛病”。


在不少城市,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已成为路面上时尚的代步工具。不用挤车、速度快,车身轻巧、骑行环保,还十分炫酷,从而受到越来越多城市年轻人的青睐。

 

▲网友评论 来源:微博截图

 

不过,这些轻巧便捷的代步工具并非法律意义上的“交通工具”,不具备上路资格。同时此类代步工具还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不仅在抽检过程中无一合格,更是引发过各种安全事故!


抽检合格率为0,“浑身都是毛病”

 

电动滑板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休闲娱乐产品,虽然受到了许多消费者的热捧,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此类产品并不能上路行驶。而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却显示,不仅有很多消费者将电动滑板车骑上了路,还引发了许多交通事故。

 

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取实体店2批次以及网络平台38批次共计40批次电动滑板车样品,对电动滑板车整车和电池两部分进行了风险测试。

 

风险监测结果却令人震惊:电动滑板车产品全项目符合率为0,是历年各类产品风险监测中全项目符合率最低的产品。

 

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质检中心高级工程师许丰表示,在骑行安全方面,大部分电动滑板车的车速过快、制动性能较差、制动距离较长,骑行过程中很有可能“刹不住车”;还有个别车辆的车把、车身、车体强度不过关,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电动滑板车电池撞击后可能起火 来源:央视新闻

 

在电器安全风险方面,有四个批次的锂电池存在安全风险,在重物冲击的时候,电池发生了起火爆炸的现象。

 

▲电动滑板车充电时冒烟爆炸 来源:新浪财经

 

此前有媒体就曾报道,北京一男子家中,正在充电的电动滑板突然冒烟,随后发出巨响。男子立即拔掉了电源,但发现烟越来越大,就在他抱起孩子逃离现场后,滑板车随即爆炸,整个过程仅18秒。

 

法官提醒:电动滑板车不具有路权

 

因电动滑板车在道路上穿梭引发的交通事故中,电动滑板车车主负全责、部分责任的不在少数。甚至有人因骑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他人死亡而触犯刑法,被判有期徒刑。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某案件被告人郑某在骑行电动滑板车的过程中因眼睛进沙未停靠,依旧继续滑行,不慎撞倒被害人陈先生,致其后脑着地。陈先生被送进医院医治无效后死亡。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陈先生系遭碰撞后跌摔致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死亡。虽然被告人郑某致人死亡的情节较轻,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郑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

 

针对此类安全事故,法官提醒道,“电动滑板车本身是没有路权的,只能在一些小区或者娱乐的公共场合、公园、封闭道路内,进行娱乐活动,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因此,在任何公共道路上包括马路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驾驶电动滑板车、平衡车都属于非法上路。如果上述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或被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

目前市面上的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和一般自行车不同,有些没有油门和刹车,纯粹依靠骑车人身体倾斜程度控制的,若控制不好则易摔倒。

 

有些电动滑板车本身质量并不合格,再加上骑车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行驶中经常出现抢占机动车道、随意变道、猛拐掉头、闯红灯等违法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影响道路交通的有序畅通。

 

编辑:张哲

部分内容引自:央视新闻、新浪财经、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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