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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经济学院2022年人才招聘启事(第一轮)

师道如兰 师道如兰 2023-10-24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特发布此人才招聘启事。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一)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等学科;

(二)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含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含税收学)、数量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国际贸易学(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与待遇

(一)领军人才、青年英才

按照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和条件招聘。获聘后全职来校工作,学校聘为教授或研究员,并给予重点支持,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住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开通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欢迎来电来函或以面谈的方式了解详情。

(二)教授/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已在国内大学或科研院所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者或在国外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在专业领域有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成果,主持过国家级基金及以上项目。

2.相关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绩效工资等待遇;40-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0-90万元住房补贴、安家费;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三)青年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者优先;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并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有学术带头人的潜力。

2.相关待遇。提供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提供税前每年34万元薪酬(含租房补贴4万元);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5年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按程序聘为四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按照事业编制管理,并提供住房补贴安家费。

(四)副教授/副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已在国内大学或科研院所获得讲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者或在国外大学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或成果特别突出的博士毕业生;具有独立承担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取得本学科较高水平学术成果,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2.相关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绩效工资等待遇;最高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住房补贴、安家费;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五)讲师(助理研究员)

1.招聘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期间科研业绩突出,在相关科研领域表现出特有的研究素质,并且具备良好的科研潜力。

2.相关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和学校绩效工资等待遇;科研启动费不低于5万元;提供10万元安家费;可申请租住校内周转公寓;安排子女入学、入园。

(六)外籍教师

1.招聘基本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科研合作精神;满足办理来华工作签证和外专证的各项条件。

2.相关待遇。提供优厚薪酬待遇,相应层次人员的科研启动费,以及安家费和周转公寓,其他按照国际惯例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萃英博士后

1.招聘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合作精神,较大的发展潜力。符合兰州大学经济学院“萃英博士后”的学术准入标准。

2.相关待遇。提供税前每年28-38万元薪酬;享受甘肃省博士后津贴相关政策支持;按照国家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协助办理落户、医疗、子女就学等事宜。在站期间,可申请获得职称任职资格。考核合格的,可按人才引进条件和程序申请事业编制岗位,并享受相应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引进人才待遇。

三、人才保障

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为潜心教学科研保驾护航。

2.三所附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提供优质的子女基础教育资源,子女入学入园无忧。

4.校内人才周转公寓,拎包入住,温馨家园。

5.学院和学校人才办提供一对一暖心服务。

四、应聘方式

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发至学院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华、朱璠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912623;0931-8912624

传真:0931-8912467

邮箱:whsun@lzu.edu.cn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介绍

兰州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重地。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的历史源头——1913年设立的政治经济预科,开启了我国西北地区经济学教育先河。1939年设银行会计专修班,1940年设银行会计专修科,1941年添设政治经济学系及银行会计学系,1946年正式定名为经济学系。1998年,组建经济管理学院。2004年3月设立经济学院。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等4个本科专业,其中经济学专业和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有甘肃省经济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和甘肃省经济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区域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兰州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中心和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部地区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政策研究中心,设立经济研究所、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西北人口研究所、西北综合开发研究所、金融研究所、数量经济研究所六个专业研究所,着力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研究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院、区域金融研究院等新型高校智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研究中心和县域经济研究院已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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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力资源部、人才办、经济学院

编辑 | 杨辉

责编 | 韩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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