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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你想知道的全在这!

2017-12-06 灯塔党建在线

12月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刘炳国,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马广峰,组织三处处长孙闽,解读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一、两个《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城市社区和村党组织党务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报酬待遇较低,发展通道不畅、动力不足等问题愈发凸显,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省委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刘家义同志多次到城市社区和农村一线调研,就解决城市社区和村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心关爱基层干部面对面听取意见,要求在建强基层组织、强化基础保障、关心基层干部、调动工作积极性等方面拿出硬招实招。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省委组织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部门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总结运用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代省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经十一届省委常委会第8次会议研究通过,8月17日,省委办公厅正式印发了这两个《意见》。


在文件制定过程中,我们突出把握好三点:

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中组部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安排,努力把握城市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新特点新情况新规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城市社区和村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领导好本地区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影响制约城市社区和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针对基层比较关注、党员干部普遍关心的过硬党支部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党务工作者待遇报酬、发展成长空间、后备人才培养等问题,提出行得通、好操作、能落地的解决措施,推动影响和制约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三是树立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鲜明导向,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基本的建设,积极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政策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下沉,努力让城市社区和农村干部工作有条件、在岗有待遇、成长有平台、退职有保障,激发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的看,我省制定出台的这两个《意见》,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中央要求,顺应了基层需要,符合我省实际。

二、两个《意见》的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共13条,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


1、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

着眼强化城市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意见》明确,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重点做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自身建设;践行党的宗旨,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政治引领,把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建立党组织领导的社区治理机制;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等五项工作。


2、着力提高社区党组织组织力

着眼于加强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能力,《意见》对健全组织体系、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实行社区党组织星级管理、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对区域内各类组织的联系指导。


3、着力壮大社区工作力量

围绕解决社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意见》主要在两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总量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每300~400户居民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总量,员额在县(市、区)范围内统筹使用,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


二是推动工作力量下沉。要求街道后备干部和新录用人员要到社区工作锻炼一年以上;街道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机关工作人员,到社区专职开展工作;提拔担任街道中层正职干部,一般要有社区工作经历;探索建立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所联系社区挂职制度,充实社区工作力量。


4、着力强化社区工作保障

《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落实经费和场所。社区工作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核拨,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6万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7市中心城区每个社区每年不少于20万元,其他县(市、区)的社区每年不少于10万元;对财政困难县的社区“两委”成员补贴报酬,从2018年起,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建设。


二是积极推动社区减负。以市为单位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依据清单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或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三是深化社区共驻共建。主要是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内“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兜底管理作用。


5、着力强化关怀激励

着眼于关心关爱社区干部,破解社区干部成长“天花板”的问题,《意见》提出3条主要措施:


一是拓宽发展通道。县(市、区)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积极推进将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规定了每市每年最低招聘数量。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对社区“两委”成员进行集中轮训,对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进行全员培训。


三是强化关心关爱。以县(市、区)为单位,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进行健康查体;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省里每2~3年推选宣传一批先进社区党组织、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市、县(市、区)每年推选宣传一批“奉献社区好书记”。在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关心爱护的同时,《意见》还从强化日常管理、审计监督、建立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严格管理监督。


6、着力压实工作责任

《意见》主要从落实各级党委责任,发挥各级区域化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把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加强对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督查等方面提出要求,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共16条,主要包括5个方面内容


1、明确村级党组织工作重点

着眼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意见》明确村党组织要突出政治功能,履行好推动科学发展、推进脱贫攻坚、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政治引领、加强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2、提升农村党组织组织力

着眼建设农村过硬支部,《意见》总结各地实践经验,从三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开展农村党组织评星定级。围绕村党组织工作重点,细化星级创建标准,按照星级等次进行评定、动态调整,推动晋位升级、整体提升。


二是实行主题党日制度。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村党组织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拓展活动内容形式,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身份、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等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方面内容,制定量化积分办法和考核标准,并把党员积分情况与党组织评先树优、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相结合。


3、强化村级组织基础保障

主要提出三条措施:


一是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低于9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最低保障标准,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财政兜底保障。


二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有贡献的村干部可以进行物质奖励,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使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


三是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办公房、有办公设施、有党员活动室、有群众活动场所、有便民服务设施、有公开栏”的“六有”标准,有计划地对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修缮、改造,配套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促进提档升级,增强综合功能。


4、加强对村干部激励关怀

围绕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意见》提出了五条含金量比较高的措施。


一是保障村干部合理待遇。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总和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的标准,加大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所占比重,建立财政和村集体补助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养老保险制度,让村干部在职有合理待遇、正常离任无后顾之忧。


二是提升村干部素质能力。分级分类对村干部开展教育培训,推行村干部跟班学习制度,建立村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帮助他们开阔视野,增强本领。


三是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县(市、区)补充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步骤,专门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聘),让村干部干好有发展前途。


四是选树“富民强村好支书”。按照“有信念敢担当、能带领群众,有头脑会致富、能带动发展,有品行重公道、能带来和谐”的“三有三带”富民强村好支书标准,省市县定期推选宣传一批“强村富民好支书”,让干得好的有地位、有荣誉。


五是强化对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实行村干部定期健康查体制度,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面实行村级工作事务清单管理制度,为村级组织减压松绑,为村干部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在对村干部关心爱护的同时,《意见》还提出从强化党章党规和法治教育、健全规范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村级治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监督,促进村干部健康成长。


5、落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

《意见》主要从落实市县乡工作责任、配强工作力量、强化督导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农村党建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回答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出了哪些新要求,落实这些要求将会对加强我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产生哪些影响?


选好配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是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的基础性工作。《意见》适应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变化,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作了三个方面的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了社区专职工作者范围。《意见》指出,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由县(市、区)统一招录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对街道自行招聘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符合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标准、条件的,经街道党工委审查推荐、县(市、区)统一组织考试或考核,可择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


二是明确了配备数量。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每300~400户居民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总量,报设区的市组织、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在县(市、区)范围内统筹使用,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


三是明确了待遇报酬。提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


落实以上政策规定,对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我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将进一步壮大社区工作力量。目前,我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有3.5万多人。据初步测算,如果全部按规定配备到位,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将新增8000人左右。


二是进一步增强社区工作岗位的吸引力。按照新的政策规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和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将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社区工作岗位更有“含金量”,会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到社区工作。


三是有利于优中选优,进一步改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结构。各级可以拓宽视野,从更大范围内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能力等结构,促进队伍优化升级。


二、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关心关爱城市社区干部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有关要求,在关心关爱城市社区干部上作了四个方面的制度安排。


一是提高待遇报酬。《意见》提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确定统一的社区经费预算列支科目,确保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待遇统一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财政困难县的社区“两委”成员补贴报酬,从2018年起,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二是提升能力素质。《意见》提出,将社区专职工作者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省、市每年举办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县(市、区)每年对社区“两委”成员进行集中轮训,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分工负责,每年对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进行全员培训。


三是拓宽发展通道。《意见》提出,县(市、区)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时,一般应拿出不少于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总数20%的名额,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积极推进将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数量每市每年原则上不少于5人;城市社区数量较多的市,招聘数量可适当增加。积极推荐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给予职业津贴。


四是强化关怀激励。《意见》提出,以县(市、区)为单位,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进行健康查体。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定期与社区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联系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谈心谈话一次,掌握思想动态,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荐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各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推荐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注重选树社区党组织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先进典型,省里每2~3年推选宣传一批先进社区党组织、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市、县(市、区)每年推选宣传一批“奉献社区好书记”。


三、党的十九大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特别强调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等,请问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这一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是党中央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部署、新目标、新定位、新举措。围绕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文件主要从五个方面强化了措施:


一是在村级党组织建设方面,推行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要求县(市、区)党委细化星级创建标准,制定管理实施办法,每年动态调整,推动晋位升级、整体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进行星级验收评定,对二星级以下的要抓好集中整顿转化。


二是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全面实行主题党日制度。要求村级党组织每月至少安排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主题党日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活力的有效载体,与村级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有机结合,拓展活动内容形式,增强主题党日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是在党员作用发挥方面,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由县(市、区)党委制定量化积分办法和考核标准,以服从组织安排、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履行党员义务情况为基础分;以带头参加村里公益事业建设、带领群众致富、扶贫帮困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为奖励分;以违反法律法规、纪律政策、村规民约和乡风文明等情况为扣减分。党员积分情况与党组织评先树优、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相结合。


四是在后备力量培养方面,实施村后备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加大从40周岁以下,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农村各类优秀人才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的力度;对有发展潜力的党员致富能手,实行导师帮带制,由村党组织书记结对搞好传帮带;实施农村返乡人才重点培养工程,扶持返乡人才就地创业、扎根农村,条件成熟的及时选拔到村“两委”班子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今冬明春,全省将进行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省委强调,各地要以这次换届选举为契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健全完善机制,推动农村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五是在工作规范运行方面,健全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履行职责、激励保障、考核监督等规范化管理体系,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坐班值班、岗位目标责任制、民主评议等制度,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治理机制,落实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村级重大事项制度,促进村级事务运行健康有序;加强村级事务审计和党务工作督查,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农村基层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干部工作条件比较差、任务比较重。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方面出台了一些含金量高的政策,农村基层干部也比较关心,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长期以来,我省广大农村基层干部风里来、雨里去,无怨无悔、任劳任怨,在农村广袤大地上挥洒汗水,做出了突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满腔热情地给予他们支持和帮助。刘家义同志到山东工作后,多次对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作出指示,要求“政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关怀、生活上多关注、成长上多关爱”。为把中央、省委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比较高的政策措施。


一是工作有良好条件。全面实行村级工作事务清单管理制度,凡属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村,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村派任务、下指标;对各级确需委托村协助办理的事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办理,真正为村级组织减压松绑,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在今年实现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9万元的基础上,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保障标准,让村干部有钱为群众办事服务。文件还提出,加大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分区域建立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村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完善培训基地功能,为村干部提高综合素质和致富带富能力搭建学习平台。


二是在岗有合理待遇。对村党组织书记和其他“两委”成员的报酬进行了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每年报酬总和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村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基本报酬,一般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70%、50%。文件还提出,实行村干部定期健康查体制度,所需经费由县乡财政保障。


三是干好有发展前途。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县(市、区)补充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要拿出一定比例,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步骤,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聘);根据工作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进一步拓宽农村干部成长空间。文件还提出,省里每3年、市里每2年、县(市、区)每年推选宣传一批“富民强村好支书”,并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让干得好的有地位、有荣誉。


四是退职无后顾之忧。建立财政和村集体补助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机制,采取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办法,为符合参保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办理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和集体补助总和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专项用于提高个人缴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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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塔编辑丨李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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