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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山东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保姆式”全过程代办机制


       近日,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高层次人才服务“运行一体化、过程便捷化、主体社会化、标准国际化”的目标,谋划部署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助力构筑高层次人才集聚新高地。




上下联动、部门协同

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运行一体化

依托省、市、县三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系统,按照“制度、事项、平台、规范”全省四统一要求,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建设“高层次人才服务网上专区、山东惠才卡申领系统、绿色通道服务系统、专家服务基层系统、专家津补贴发放系统”等网络支撑平台,实现省、市、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与“互联网+”有机融合,逐步推行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对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受理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建立“定期调度、过程跟踪、限时办结”督办制度,确保服务事项及时高效办理。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层级协同,强化事项督办考核,设立“人才服务热线”,推行“按责转办、限时办结、逐一反馈、回访督导”的服务事项办理模式,构建职责明确、运转协调、服务周到、便捷高效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专员服务、精准对接

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过程便捷化

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建立贯通省、市、县三级,覆盖用人单位、职能主管部门、服务承接单位、服务窗口的专员队伍,按照“一对一”标准为高层次人才配置服务专员,提供政策咨询、手续代办、待遇落实等专属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保姆式”全过程代办机制,由各级各有关部门服务专员按照“随时受理、直接服务”“专员接件、并联办理”“集中反馈、统一建档”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在服务事项职能主管部门推行“店小二”式主动对接服务模式,梳理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目录,制定“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服务指南,建立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要求,服务好各类高层次人才在山东创新创业。



培育主体、积极引导

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主体社会化

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化组织主动承接高层次人才服务,逐步形成产品创新丰富、产业集聚发展、骨干品牌引领、人力资源科学配置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加大政府购买高层次人才服务力度,修订完善政府购买人才服务事项目录,引领带动高端人才寻访、创业发展规划咨询等新兴服务产品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转型升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服务,落实政府奖励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联谊团体和组织建设,发挥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留学人员协会等社会团体吸引集聚、服务引领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借鉴推行国际通行做法

推动高层次人才服务标准国际化

加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广创新创业服务事项“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模式。加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力度,发挥留创园和创新创业示范园辐射带动作用,更好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发展。建立省“千人计划”专家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整合国际国内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重大战略。对接山东省离岸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功能,在省内平台载体做好离岸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承接落地服务工作,提升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成效。注重发挥相关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的作用,畅通技术成果与投融资机构的对接渠道,加快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产业化。依托平台载体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经理人”队伍建设,遵循国际通行惯例和市场规律做好吸引集聚人才、服务发展人才工作,面向全球延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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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锐大众   灯塔编辑丨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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