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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蒙阴县以“四个规范”促机关党建水平提升


 临沂市蒙阴县制定出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规范》,从规范组织设置、日常运行、民主监督和保障机制入手,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组织设置


严格规范党委、总支、支部等党组织设置,根据法律法规、工作需要和党员变化,合理划分党小组,在乡镇街区成立机关党委,推进老干部支部设立,提升“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

明确规定党员行政一把手兼任党组织书记,党员班子成员兼任下属党组织书记。

严格履行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月督导检查,确保党组织履职到位。

强化变更程序审批,机关事业单位设置或变更党委的,需事先与县直机关工委进行沟通,由单位党组织写出书面请示,报县委组织部审批,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设置、变更党总支或党支部的,由单位党组织写出书面请示,报机关工委审批,县委组织部备案。



规范日常运行


1
量化学习教育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成员每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学习情况纳入年度机关党建考评。党支部、党小组每周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党员每年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落实党员集中轮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员集中轮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上党课活动,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


2
严格日常管理


机关党员年初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半年开展一次对照检查和考核评议,兑现承诺践诺。严肃党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生活会、谈心谈话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基本制度。


3
严格党员发展


按程序做好积极分子公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杜绝“灯下黑”。丰富活动载体。建好用好“党员关爱基金”,建立老党员、老干部、困难党员干部台账和矛盾隐患排查台账,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参与“结亲连心”第一书记、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双联共建等活动,探索完善机关党建服务基层的具体载体和有效方法。



规范民主监督


       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依托党建信息化平台,严格落实每月一次党务公开制度,建立请示报告、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等制度,机关党组织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党员违纪案件处理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的具体规定》,严格做好违纪党员处理。今年以来,对32名违纪违规党员作出了相应组织处理。



规范保障机制


1
强化制度保障

实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纳入部门单位总体工作目标或绩效目标,各党组织每年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至少召开4次,年终开展目标量化考评。


2
落实考核保障

年初下发《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做好年度工作部署;年中实行党员干部联系口、联系点工作制度,开展调研督查活动,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年终实行综合考评,结合平时督查、现场检查、专项述职评议等方式,结果纳入年度县直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3
细化基础保障

按照“六有”标准,做好党建阵地建设,选优配齐专兼职党务工作者队伍,确保有人干事。


4
落实经费保障

机关党务活动经费、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的培训经费纳入部门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中共蒙阴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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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编辑丨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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