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济南市出台从严管理监督村居干部“26条军规”
为促进村居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在推进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济南市出台《济南市从严管理监督村(社区)干部实施办法(试行)》,聚焦从严选拔任用、从严教育管理、从严监督约束、从严考核评价、从严问责处置、从严落实责任“六个从严”,细化明确26项制度规定、“十个不准”具体情形、六种问责处置办法,着力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村居干部处在社会治理第一线,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着眼于把日常管理监督落细、落小,从坐班、请销假等“小事”入手立规矩、明底线,确保把管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村居干部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选拔任用方面,实施办法规定,要坚持“凡进必审”,建立村居干部任职资格负面清单,实行县乡联审,对存在负面情形当选的要免职或劝退。在教育培训方面,每年各级要对村居干部开展集中轮训,重点抓好纪律规矩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学习效果差的,还要安排补课。在日常管理方面,规定村里每天至少要有一名“两委”成员坐班值班,社区要实行工作日坐班、错时上下班,外出2天以上就要向上级党委请假,因私出国境的经上级党委批准后还要报区县纪委机关、组织部门备案。“工作日午间禁酒”的要求,也是第一次从市级层面作出统一规定。为预防和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镇街党委建立提醒谈话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及时纠正提醒或者警示教育,做好“扯袖子、咬耳朵”的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在农村和城市社区,“两委”班子干什么事、花多少钱,群众最关注;村居干部平时表现怎么样、工作成绩好不好,群众最清楚。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鲜明导向,对基层事务处理、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以及实绩考核评价等也做了细化和明确。比如,围绕“管人”,村居干部也要报告个人重要事项,个人经商办企业、婚姻家庭发生变化、近亲属发展入党等都要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及时向组织报告。围绕“管权”,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资产资源处置……全部细化为具体明确的流程,并配套建立村务财务党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上级党委审批、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确保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围绕“管事”,每年初村居干部要向群众进行岗位目标承诺,半年和年底要向上级党委和党员群众进行“双述双评”,干了哪些事、成绩怎么样,让老百姓“评头论足”,保证村居干部时时事事都绷紧“责任弦”、拧紧“安全阀”。
村官虽小但权力很大。村居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群众深恶痛绝,各级近年来也查得很严、管得很紧,但还缺少一个足够细化量化的办法。如何瞄准“靶心”、体现“从严”,实施办法就探索在党纪国法之前为村居干部划出“底线”、亮出“戒尺”,为解决这些问题带来了一剂良药。哪些底线不能碰?明确不准阳奉阴违、消极作为、擅离职守,不准拉帮结派、搞宗族派性,不准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不准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十个不准”,明确告诫村居干部哪些事不能干、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问题不能出。出了问题“戒尺”有哪些?为及时防范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在依纪依法处理前,设置了预警谈话、责令公开检讨和通报批评、留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或者依法终止职务、罢免等6种处理办法,每种办法都配套了相应的不得评先树优、扣减取消报酬等处罚措施,凡是触碰“十个不准”的,都要给予处理处罚,确保发挥好提前“红脸出汗、敲打警示”的作用。
禁令不是“一阵风”,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如何建立一套可监督、可检查、可追究的责任落实机制尤为重要。针对落实不力、管理不严的问题,坚持调高“准星”,把镇街党委作为从严管理监督村居干部的责任主体,把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市县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的,管理监督“宽松软”的,村居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的,都要上溯一级,对上级党委和有关责任人采取约谈提醒、诫勉、组织调整等方式,进行问责处理,引导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从严管理的鲜明导向。为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把实施办法作为今冬明春党员培训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每名村居干部都要逐一列出对照自查清单、签订《“十不准”承诺书》,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灯塔编辑丨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