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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印迹】1980年•落实《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健全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总结几十年来党内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针对当时情况提出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于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3月15日至21日,省委在济南召开三届六次全会,学习传达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对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搞好党政分工,积极搞好领导班子建设,选拔培养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对在党内普遍进行一次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整顿党风、党纪;筹备召开省、市、县党代会等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4月,省委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0〕2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讨论党章修改草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全省300万名党员基本轮训一遍,成为多年来成效显著的一次党内教育。


全省各级党委按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纠正不正之风,并制定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搞好党风建设的“守则”“公约”等具体措施。省里先后召开四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研究整党整风的措施。通过学习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提高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党的建设有了很大改善,党的威信得到恢复和提高,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到恢复和发扬,党内民主政治生活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正规化和规范化的路子。



多年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16年10月27日,为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坚持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规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遵循。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




讲述人


朱兴昌:时任滨州(县级)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势。从当时来看,党内政治生活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党员教育管理逐渐停滞。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短短“十二条”,条条切中当时的现实要害,得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支持和拥护。各公社、各县直单位积极传达学习,党组织建设规范起来,组织活动转入正轨,党员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在当时形成一种政治团结、互帮互助、关心爱护的和谐气氛。党员能够定期参加党组织活动,就像有了自己的“家”,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党组织的威信逐渐得到恢复和提高。



组工印迹

开栏的话•改革风劲好扬帆

1979年•邓小平视察山东,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和干部队伍年轻化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灯塔编辑丨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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