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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五项举措激励党员干部人才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济宁市任城区出台《关于激励党员干部人才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的五条措施》,激励一线党员干部人才冲锋在前、敢于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政治激励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领导班子调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表扬,优先提拔重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发展党员,对表现优秀的,及时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吸收为预备党员。对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是奋战在防控最前沿的优秀党员干部人才和医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宣传,给予表彰奖励。


  


强化工作激励


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人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公务员职级晋升、职称评定、人才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可再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总人数的35%。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可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对参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各类人才,优先纳入省市区人才选拔培养项目。




强化政策激励


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一系列对党员干部人才和医务工作者等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伙食补助等政策。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参加一线防控工作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在制定镇(街道)公务员、事业人员年度招录计划时,加大对长期在镇(街道)工作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的招录力度。




强化经费保障


区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优先保障疫情的监测、防控培训、应急演练和疫情处置防控所需设施、设备、器材、药品等工作。区委组织部拨付专项党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干部人才和医务工作者;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质等;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各镇(街道)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和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人文关怀


建立健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机制,对因疫情防控需要造成工作差错、失误等情形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容错免责。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及时落实健康体检、调休补休等关心关爱措施,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病毒的,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提供工伤待遇保障。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区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不得随意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有需要的,须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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