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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创新“13531”工作法 全面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

为进一步促进公务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济宁市采取“13531”工作法,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高质量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1”个方案精准指导




印发《济宁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在突出业务指导、简政放权、优化程序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突出特色亮点,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了实施细则。金乡县将平时考核共性指标细化为5大类、23小项,分四档量化赋分;建立了公务员平时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出现8种负面情形的公务员不得评定为“好”等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督在日常、考在平时”,通过完善指标体系、丰富考核形式、分级分类考核和强化结果运用等举措,将平时考核真正落到实处。

“3”级主体压实责任




明确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党委(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设置考核指标、提出评定标准、组织考核评价、反馈考核结果,及时掌握开展情况。邹城市建立了组织部门、机关党委(党组)、机关考核委员会“三位一体”的责任链条,实现平时考核与目标落实同步推进、协调联动,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市财政局建强考核工作专班,成立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增强工作合力。



“5”个环节考准考实




将平时考核细分为确定目标、工作记实和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汇总上报五个环节。公务员立足岗位职责,制定周期性工作计划,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工作记实,每月进行简要小结;单位结合对公务员工作小结或实绩档案的审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并及时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每考核周期末汇总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每年底形成工作总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形成了考核工作“闭环”,促进平时考核考准考实。微山县建立“月自评、季点评、年度评议”的运行机制,个人确定阶段目标,纳入平时考核个性指标;分管领导每月对个人小结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规定的实绩记入公务员实绩档案,结合对实绩档案的审核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由机关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审定,并及时向本人反馈。



“3”项措施强化运用




一是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二是平时考核与奖励挂钩,对平时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典型,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符合及时奖励标准的,可由机关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按规定程序给予及时奖励。三是探索将平时考核结果与物质奖励挂钩。邹城市出台配套的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办法,把平时考核结果与物质奖励、评先树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紧密结合起来,既有正向激励,又有负面约束,形成全方位奖惩链条。物质奖励上,严格按考核结果确定奖励系数,单位之间差距不低于40%,个人之间不低于3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全部从平时考核排名靠前的干部中评定,公务员职级晋升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干部,排名后30%的干部,原则上不予考虑;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经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



“1”点带面整体提升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部门制定的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部门职能和工作特点,分成综合管理、金融经济、民生事业、外出作业、执纪执法、政法司法、窗口服务、群团等9大类,从每一类别中分别筛选考核方案制定有亮点、工作开展效果好的单位确定为平时考核动态联系点。强化对联系点的分类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平时考核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以点带面,实现不同类型部门单位、不同身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对各联系点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各单位平时考核开展情况,现场梳理问题、指导工作,帮助其优化考核工作流程、细化内容指标,打通堵点、破解难点。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会,交流推介先进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动态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平时考核工作亮点,着力打造不同类型的平时考核工作“样板”,努力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整体提升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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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辑:李妍璐  校对:刘丙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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