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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美林巴|本智光照—功德宝藏论:141菩萨学处(25)

徹令多杰仁波切 真如妙意 202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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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智光照—功德宝藏论]


作者:遍智 吉美林巴

讲记:堪布徹令多杰仁波切

口译:張福成


141、菩萨学处(25)

  

问:如果智慧比较薄弱而判断错误,以为是在利益众生而去做杀盗淫妄的事,这算善业还是恶业?答:首先,在还没有做之前,自己要好好地观察分析,作个判断,确定已经毫无疑问,对于对方一定有利益,在这个原则下才能去做这件事情;做了之后就算对方没有得到利益,自己还是会累积广大的善根。为什么呢?因为自己刚开始做时,内心完全没有不善的念头。特别是佛陀曾经说过:「善业或罪业不是由外相来决定,应当要由内心来决定。」所以,也许拿刀子把对方杀了,外相看起来,这是很大的罪业,不过不能单从外相来决定是罪业还是善业,要看他的内心是如何。如果他的内心没有一点点利益自己的想法,纯粹是要利益众生,为了众生而这样去做的话,这件事情所累积的便是善业。不过这也有一个很大的疑问,是什么疑问呢?譬如恐怖份子为了自己的教派杀了很多人,认为杀人是一种善业,在这种情况下,杀死对方是使我自己得到利益,就不能算是善业,而是严重的罪业。前面提到,从内心来作决定,是指在不杀死对方的状况下,他会受到更大的痛苦,要堕入地狱里去;而如果我杀死他,他受的痛苦会比较小,而且不必堕入地狱里,这是纯粹为了利他之故而杀死他,如果这样,就是善业。若是「我杀死他,我的宗派就可以广大发扬,我下辈子可以投生到天神的住所,得到安乐」,这是杀死他人来利益自己,出发点完全是自私自利的动机,从这点来看,罪业比起杀生还要更加严重。还有一种情况,现在有许多植物人,虽然还有呼吸,但是身体已经不能动弹,不能说话也不能吃,躺在医院很多年还没断气,所以产生一个疑问,就是:让他安乐死是不是有更大的利益呢?要讨论这种情况,就要深入地分析。如果我今天让他安乐死,是因为我每天要照顾他非常麻烦劳累,支出也很庞大,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所以让他安乐死存在着利益自己的想法,这是一个罪业,而不是善业。从佛法的角度广大来看,会变成植物人,可能是他以前造作不善业,现在只是不善业的果报成熟而已,如果在果报成熟的阶段让他安乐死,假设以前不善业的果报,他要承受十五年异熟果报的时间,若只过了五年时间就给他安乐死,就表示还有十年的异熟果报还没消掉,怎么办呢?那可能会影响到他的后世,变成他后世还要继续受这个果报,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像这些状况要好好分析,否则会有很多误解产生。--- 未完待续 ,敬请关注-- -



作者简介:


吉美林巴尊者(1730~1798),又称为持明无畏洲、智悲光尊者,是宁玛派近代最伟大的祖师之一,开创了广大而甚深的"龙钦心滴"宁提意伏藏法门。


藏历第十二绕迥木鸡(1730)年十二月十八日,尊者诞生于西藏南部充耶山谷的一个村庄。尊者被认为是藏王赤松德和布玛莫扎的双入化身,自幼聪颖过人,举凡所学,无勤自能通达。


六岁时,在充耶的巴日寺求学,上师为他取名"智悲光"。


十三岁时,尊者遇到了大伏藏师仁增图却多杰,顿时生起强烈信心,由此唤醒了他的智慧意,并获得诸多传承和窍诀。


二十八岁,尊者在巴日寺闭关三年。


三十一岁时,尊者来到桑耶附近的青朴第二次闭关。在此期间,尊者三次亲见无垢光尊者,并得到无垢光尊者智慧身的加持,此时大圆满的最高证悟在尊者的相续中被唤醒,获得到与法身普贤王如来无二无别的成就。


三十四岁时,尊者从青朴迁至泽仁迥,此地成为了尊者余生的驻锡处。


土马(1798)年九月初三,在为弟子们传授了白度母修法后,蔚蓝无云的天空中,持续飘下雨丝,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芬芳。此时,尊者以圣者坐姿安坐,色身显现融入本初自性中。


龙钦巴《七宝藏论》的关键精髓

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说这样一句话:“佛法真是真理,太殊胜了!”

声明:本公众号旨在转载分享学习,编辑排版过程中难免有误,原文来源“橡树林文化”出版社的《本智光照—功德宝藏论 显密分讲记》,请参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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