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智光照—功德宝藏论]
作者:遍智 吉美林巴
讲记:堪布徹令多杰仁波切
口译:張福成
145、菩萨学处(29)
这三种都是不同的方式,所以,戒律的本质只有一个,不过却可以分成三种律仪,这样仍然是可以的,为什么呢?因为它就像受戒的仪轨一样,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所以当然可以分成三种。本质只有一个,可是分成三种。而且,它的本质也会提升,例如,首先得到分别解脱律仪,接下来求取了菩萨律仪,求取菩萨律仪时,菩萨律仪的威力会加持分别解脱律仪,因此,分别解脱律仪的威力和利益会变得更加广大。如果以后这个人又求取了密咒乘的律仪,密咒乘律仪本身的力量也会加持前面的菩萨律仪以及分别解脱律仪,使菩萨律仪的力量和利益变得更加广大,所以律仪本身并没有互相违背。但如果分别解脱律仪里不允许的项目,到了菩萨律仪里却允许,密咒乘律仪里也允许,怎么办呢?实际上都是没有互相违背的。为什么呢?仔细分析,凡是在分别解脱律仪里不允许的,都是伤害众生的行为,如果同样的事情到了菩萨律仪和密咒乘律仪却是允许的话,也是因为此行为没有伤害众生,而且是对众生有利,才会得到允许。所以在分别解脱律仪里不允许的情况,到了菩萨律仪、密咒乘律仪却允许,表示它们有个共通的特征,都是属于善业,而非不善业。依于同是善业,所以彼此之间不相违背。这样的话,一个人具有三律仪,如何来守护律仪及作实修呢?如果是很多人聚集在一起时,在共通的场合里,他应该以分别解脱律仪为主,譬如应当穿着三法衣,态度要恭敬有礼,止息、调伏、非常柔和。但如果是独居山林,在茅棚里或在山洞中闭关实修,只有自己一个人时,就应该以菩萨律仪、以密咒乘的律仪为主,如此来作实修,这是旧派宁玛派的主张。第三种主张,一个人同时拥有三律仪时,这三种律仪都是不同的本质,不同体。分别解脱律仪是不同的本质,菩萨律仪是不同的本质,密咒乘律仪是不同的本质,三者完全分开,三者不同体、不同本质,因此在守护律仪时,也是各自分开,因为三者完全不相同。第四种主张是什么呢?有些博士主张,得到律仪时是分开来得到,所以存在我们内心也是分开,存在不同地方。这是第四种主张。第五种主张认为三个律仪就好像三个铜板叠在一起,虽然叠在一起像是一个,不过其本质却完全没有混杂在一起。就像三个铜板完全分开,不会融合成一个一样,看起来象是叠在一起,可是完全没有混杂成同一个。第六个主张,认为就好像天空的日月星辰一样,譬如太阳出来时,月亮和星星变得暗淡无光,但是有没有月亮呢?有。有没有星星呢?有。同样的道理,当一个人得到密咒乘律仪时,内心仍然存在着菩萨律仪和分别解脱律仪,不过没有现前,没有出现,只有密咒乘的律仪。这种情形就像只有太阳时,月亮和星星虽然都在,但却看不到,所以这时他内心的情况是密咒乘律仪出现,而菩萨律仪、分别解脱律仪沉没下去了。这是第六种主张。--- 未完待续 ,敬请关注-- -
作者简介:
吉美林巴尊者(1730~1798),又称为持明无畏洲、智悲光尊者,是宁玛派近代最伟大的祖师之一,开创了广大而甚深的"龙钦心滴"宁提意伏藏法门。
藏历第十二绕迥木鸡(1730)年十二月十八日,尊者诞生于西藏南部充耶山谷的一个村庄。尊者被认为是藏王赤松德和布玛莫扎的双入化身,自幼聪颖过人,举凡所学,无勤自能通达。
六岁时,在充耶的巴日寺求学,上师为他取名"智悲光"。
十三岁时,尊者遇到了大伏藏师仁增图却多杰,顿时生起强烈信心,由此唤醒了他的智慧意,并获得诸多传承和窍诀。
二十八岁,尊者在巴日寺闭关三年。
三十一岁时,尊者来到桑耶附近的青朴第二次闭关。在此期间,尊者三次亲见无垢光尊者,并得到无垢光尊者智慧身的加持,此时大圆满的最高证悟在尊者的相续中被唤醒,获得到与法身普贤王如来无二无别的成就。
三十四岁时,尊者从青朴迁至泽仁迥,此地成为了尊者余生的驻锡处。
土马(1798)年九月初三,在为弟子们传授了白度母修法后,蔚蓝无云的天空中,持续飘下雨丝,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芬芳。此时,尊者以圣者坐姿安坐,色身显现融入本初自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