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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头版报道丨洛江法院高质量推进执行工作

洛江法苑 2022-03-31



11月26日,福建法治报以《“执”得高品质 “行”得好口碑——泉州洛江法院高质量推进执行工作》为题,报道了洛江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执法严明办案神速”……走进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群众接待室,可以看到墙上挂满了一排排鲜红的锦旗。每一面锦旗都是群众对该院执行局干警的认可和肯定。

  近年来,洛江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提升执行质效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有力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01

织密“执行网” 府院联动有深度

  10月15日,洛江法院和洛江税务局共同成立全市首个司法执行与税收执法协作办公室并举行揭牌仪式。同一天,全市首个房地产纠纷联调联执工作室也在洛江区揭牌成立。

  “法院执行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多部门参与联动,整合执行资源,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曾在执行战线多年的洛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颜海容深刻地感受到。一直以来,洛江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合力联动,打造一张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大网。

  

  洛江区委、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20多个党政机关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执行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

  

  与泉州高铁派出所联合在高铁战线上成立全省首个联动执行工作室,加强对乘坐动车二等座“老赖”的布控;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全市首个“根治欠薪联动执行工作室”;聘请全区86个村居86位诉讼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在全省首创执行工作司法为民网格化模式;全市首创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机制,现场感受执行的艰难与不易……

  

  府院拧成一股绳,织成一张网,在“联”和“动”上双向发力,有效破解人难找、财难寻等执行难题。


02

亮出“撒手锏” 打击拒执有力度

  “执行就是要实现生效裁判,既需要‘文略’,也需要‘武攻’。”颜海容指出。洛江法院亮出“撒手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重拳打击拒执犯罪。

  

  “我们与公安、检察院成立全省首个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办公室,建立定期联系会商,落实案件进展通报,强化相互工作配合等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罪的合力,并通过集中宣判、扩大宣传,形成对拒执犯罪的强大威慑。”洛江法院执行局局长李章泽介绍。

  

  该院还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签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全面建立布控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人车辆联动机制。

  

  “被告人薛某拒不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月28日,洛江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拒执罪案件,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该案的公开宣判,为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

  据统计,今年来,该院共移送公安机关相关涉嫌拒执犯罪案件8件8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6人,检察机关移送审理3件3人,已作出有罪判决3件3人。


03

下足“绣花功” 善意执行有温度

  执行工作需要力度,更需要“温度”。洛江法院深谙此道,坚持善意执行理念,积极探索和解执行方式,以和解促执行,以和解促和谐,助力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健康高水平运行。

  

  “针对被执行企业债权实现率低的案件,对无不良信用、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我们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实行‘蓄水养鱼’方式,尽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李章泽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联络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参与执行和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制定实施意见,针对被执行人主动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或者主动申请信用修复,通过创业创新提高履行能力的,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盘活疫情之下的市场经济。

  

  针对辖区民营企业提起诉讼的跨省辖区案件,洛江法院依企业的申请,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及时赴外省采取保全措施,确保企业债权得以及时催收。如该院受理的辖区企业原告泉州某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绍兴某针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欠原告货款403万余元未付,原告经多次催讨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洛江法院经审查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立即派出执行法官到浙江绍兴。在被告的厂房,执行法官得知,由于疫情影响,被告公司暂时面临困难,但他们愿意加紧生产,让公司尽快回到轨道,支付原告的款项。法官在通过充分了解被告公司的情况后,决定对被告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予以“活封”,保障被告公司的正常生产。半个月后,被告主动与原告协商解决,并付清全部货款,原告撤回起诉。

  “为民不辞辛苦,高效执行楷模!法院的善意,救了两家企业。”泉州某机械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刘先生对洛江法院优质高效服务民营企业予以高度评价和赞誉。


04

绘就“同心圆” 司法救助暖民心

11月17日,洛江法院正式成立“同心圆司法救助基金”,并就加强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建设和同心圆司法救助基金管理方面,与洛江区慈善总会签订合作备忘录。

  设立“同心圆司法救助基金”是洛江法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亦是该院为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提供积极助力的生动体现。

  

  2020年8月,秉持“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的新理念,该院主动探索司法救助模式,联合洛江区政府相关职能和社会爱心组织共15个单位成立全省首个司法救助联动中心,对涉民生案件的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

  

  申请人大林(化名)是受益人之一。大林遭遇交通事故致左眼失明,肇事司机欠下巨额赔偿款下落不明,法院穷尽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更加不幸的是,大林妻子患上了甲状腺癌和乳腺癌,原本十分困难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该院通过司法救助联动中心平台,与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公益组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大林解决部分治疗费用,暂时缓解了其经济压力。

  

  司法救助联动中心成立以来,该院积极开展联动救助活动,目前已有执行案件23起35人得到联动救助近40万元。



几年来,洛江法院高位推进执行工作,“执”得了高品质,亦“行”得了好口碑。


  “执行工作是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终点站’,是让老百姓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的‘兑换点’,我们将用更大的力度、更足的干劲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颜海容掷地有声地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编辑:赖昕晟
审核:苏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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