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我来讲——课程有品牌丨牟荣华:《物权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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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16日
一、民法典物权编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梳理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既要把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传授给学生,更要把我国民法典蕴含的精神内核和实施的重大意义传达透彻和深入,是摆在民法学老师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本学期《物权法学》课程思政教学的指导纲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12个词分别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了总结和凝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典的立法宗旨,也是民法典物权编的指导思想。民法典不仅仅是一部权利保障书,更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科书。以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发掘、阐释、宣传蕴含于民法典物权编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以此作为思政教育元素,立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交通特色,为《物权法学》课程思政指明了基本方向和思路。
(一)国家层面核心价值观的物权表达
民法典物权编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目标,明确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权利享有和行使规则,为发展公有制经济提供了法治保障。民法典以保护促创新、创造,关注我国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群体的生活,对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进行了法律确认,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为农民增收以及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助力营商环境的改善,物权编对担保规则进行较大变动,如确认了流质和流押条款优先受偿的效力,承认了非典型担保合同及其效力,重新设计了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的规则。这一系列的变化和创新,无不彰显物权编蕴含的“富强、民主、文明、核协”的价值追求。
(二)社会层面核心价值观的物权表达
物权编以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和归宿,重视民生问题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民法典物权编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章节进一步明确业主的范围和权利内容,对业主权利的行使规则进行了优化,从制度层面简化了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则;为解决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和作用能以发挥现实问题,增加了居委会指导和协助设立业主大会的规定,还降低了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要求;为保护业主的生活安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则修改为“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种种的优化和修改,彰显民法典为业主和社区自治提供法律保障的目的,在业主自由行使权利的同时,实现了对他人利益和社区公共秩序的公正维护。
“有恒产着,有恒心”。物权编确立了对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对征收集体土地要求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偿费等;要求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对征收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要求依法给予征收补偿,对征收个人住宅的还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物权编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身份限制的规则等就体现了法律倾斜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实质公正价值。
民法典新增了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并明确居住权是为满足居住需要而对他人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的权利,其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居住权制度的确认,不仅维护了特殊弱势群体的利益,更为公租房、以房养老等制度创新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个人层面核心价值的物权表达
物权具有的排他性、支配性、对世性的法律属性,要求物权法要坚持物权种类和内容法定的基本原则,当事人不可以任意地创设物权类型,也不得改变物权强制的内容。物权编规定了我国不动产和动产的变动规则,对所有权的取得和行使方式进行了限制。例如,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在处理相邻权关系时,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安排各自的权利义务,为邻人提供必要的便利。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等。个人在行使物权和实现个人利益时,必然要遵循“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核心价值要求,才能实现国家、社会和个人的长远发展,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
二、《物权法学》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
(一)借助民法典物权编蕴含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坚定“四个自信”
习总书记强调,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的标志,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道路的胜利果实。在物权法学课程教学中,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学生了解我们《民法典》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容,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从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崇德尚法的良好风尚。
(二)发掘民法典物权编的价值内核,培养学生的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重要命题。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蕴含的道德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一致,反映出民法典不仅是民事主体的行为规则和民事裁判的准则,也是国家政治、经济乃至伦理方面的重要基石。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民法典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载体,发掘并传授物权编蕴含的价值内核,启迪和培育学生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学习民法典物权编的核心要义和内在精神,培育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民法典物权编作为基本的财产法之一,内容丰富,中国特色鲜明,其核心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调对多种经济形式主体的财产权益进行平等保护;同时,对涉及农民等弱势群体财产权益进行了特别的制度设计。概览民法典物权编的内容,既有对公有制基本经济制度的固守,又回应时代和民生需求,对改革开放成果进行了确认和巩固。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和应对未来社会发展,对某些制度和规则进行了创新设计和完善。物权编务实、发展的内在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养成创新和发展意识。物权法学教学过程中,注意将精神价值观引导融入知识传授之中,使写在纸上的法条能活生生地印在学生心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
三、《物权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方法
课程思政教学,重在传达精神和启迪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结合课程特质和学生特点,本学期《物权法学》课程思政教学选取了如下典型的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应用而不是逻辑,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法律分析和应用能力的培养。选取典型案例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知识应用能力的提高。例如,物权法学开篇第一节课,特意选取了“天价乌木之争”的案例,让学生了解物的分类及其意义。同时,由于对乌木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界定不明确,乌木发现者和政府之间关于乌木归属问题的纠纷,引发的全社会关于当地政府是“保护国有财产”,还是“与民争利”的争议,启发了学生的思考和学好物权的责任意识。“谁侵犯了我的眺望权”案例,让学习了解了眺望权的地役权属性,同时掌握了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和联系。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取要注意针对性和时效性,更要有思政教学意义,上述案例不仅贴合教学内容,还准确传达了物权法“定分止争”的立法宗旨,也有利于学生理解物权法促进财富创造、平等保护物权的精神要求。
(二)翻转课堂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章节的教学过程,由于内容跟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教师安排学生分组准备课件并进行课堂讲授。学生在课程准备和讲授过程中,对涉及的业主认定、车位和绿地的归属、业委会职责、业主跟物业服务企业关系、相邻关系类型及常见纠纷等重点内容,都有所了解,有所感悟,最后达到了学有所用、学有所得的目的。同时,也对我国业主的自治机构和自治能力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责任意识。
(三)问题式和研讨式教学
在居住权的教学过程中,因为该制度首次进入我们民法典,学生对该制度的内容较为陌生,但司法实践中相关判例并不少;同时,由于缺乏直接法律依据,导致裁判结果差异性较大。对此,课堂教学没有采用传统的知识讲授模式,而是老师设计问题(什么是居住权、确立居住权的意义、居住权国内外立法差异、居住权的适用范围、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纠纷常见类型、裁判差异、我国居住权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等),要求学生课下查找案例和论文资料,课堂上由同学们讲授和分享,老师最后提炼总结。教学结果是学生态度非常积极,课堂分享案例丰富,学者观点充分展示,加上老师最后的总结归纳,使得该制度的内容更加丰富,学生对制度的掌握从理论到实践,也更加立体起来。最后,结合居住权在我国的立法发展情况,老师进一步提炼总结,阐明居住权在保护特殊弱势群体利益、落实党的“住有所居”政策以及未来以房养老制度制定的意义,最终达到了传授知识、锻炼能力和提升思想的教学目的。
另外,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章节,围绕我国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的改革和应用现状,部分内容也进行了研讨式的教学方式。
小结
民法典物权编蕴含着丰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经验和时代特色的总结和表达,体现了中国智慧。习总书记要求我们聚焦民法典各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在今后的教育和教学过程中,把总书记的法治精神和要求作为课程思政建设的总指导,切实把握好四个着力点——明确育人目标、聚合育人资源、遵循育人规律、创新育人机制,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履行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责和使命。
来源丨交通法学院
编辑丨秦荣臻
责任编辑丨尹龙娇
初审丨徐丽萍
审核丨王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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