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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班主题发言 | 何春蕤:重新思考“赋权”

2017-12-08 何春蕤 性研究ing


本文为中央大学何春蕤教授在2017年第八期“性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研讨班上的主题发言。经何教授本人授权,特此发布,与各位读者共享。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引用,请务必注明:何春蕤,“重新思考‘赋权’”,第八期“性社会学理论与实践”研讨班主题发言,2017年6月28日-7月5日,中国哈尔滨。






今年再次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性研究的研讨班和学术会议,我决定讲题选择重新思考一些很关键的概念。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在性/别运动里走了这么多年,总有一些沉淀的想法,所以想试试看拆解一些神圣的殿堂,看看我们过去很熟悉的概念能不能够有一些新的内容。今天下午我选择的讲题就是“赋权”。先宣告一下,我个人非常非常不喜欢这个翻译词,我自己有比较喜欢的翻译法,等下会讲。


这个语词的英文原文是empower在社运圈子里是个神圣字眼,因为它有启蒙、启发、改造、壮大主体等等含义,可以帮助主体突破限制,去除原来的无力感,变成有力量、能够掌握身边之事的人。这些都描述了我们参与社会运动时的愿景,描述了我们和同样目标的群众之间的关系。Empower也是一个神奇的字眼,有点像在武侠小说里的千年何首乌,吃下去就增加一甲子功力,或者摔下悬崖意外遇到一个白胡子老头,把他全身的功力都传给你,让你在一刹那之间变成武功高手。当然,在现实里,empower这种字眼常常只会体现为一些团体活动,团体技术,比方说大家一起来画画生命图,讲讲个人生命故事,围个圆圈搞点群体团康活动,透过这种群体仪式来让主体有释放的感觉,领悟的感觉,从而有归属于群体的感觉。


接下来我想先讲一个特别喜欢用“赋权”来做公益的基督教团体是怎么用这个词来做一番大事业的。我并不是特别挑这个团体,和它类似的团体还很多,但是它是个中做得最有效的一个,可以被当成典型来说。


01



赋了谁的权?充了谁的权?


台湾有一个很有名的NGO叫做励馨基金会1980年代末期成立,开始做社会公益,是很典型的基督教入世团体,主要就是救助所谓不幸妇女、不幸少女之类的,例如救援雏妓,或者经营收容机构帮助家暴受害者。后来雇了一个新的执行长叫做纪惠容,这位女士在报纸媒体工作了好几年,主要就是跑社运这条线,因此很熟悉社运的语言和操作策略,也很有创意,上任后就开始逐步改变这个团体的工作方向,并且到国外去向国际NGO们学习如何企划、如何造势、如何组织、如何动员。2000年前后终于成熟到可以重新定位自己,于是就在公开的论述中开始说耶稣基督的工作就是一种社会运动,也就是说,信徒也要积极涉入社会议题,动员群众形成社会影响力。励馨因此期许自己将原来执行的“保护”使命,例如保护家暴受害妇女啦,或者保护卖淫的未成年少女啦,转换成更为积极的少女与妇女的“性别充权”


我个人是不太懂“性别充权”是什么意思,这是她们发明的用法,而且“性别充权”也只涵盖女性而已,男性在性别上是没有被充权的机会的。励馨把“充权”empower定义为:从一个“个人没有力量”的状态,转变到一个“拥有群体自信心”的力量。这个听起来跟我们平常女性主义讲的话也差不多嘛,就是大家团结在一起,团结有力量,从一个人没力量,变成群体有力量。后来励馨还继续把这个名词扩充到“儿少充权”(大陆会说是“少儿”),这又是一个我们很不熟悉的新鲜词,我们只能从她们的自我描述中找寻蛛丝马迹来理解她们在说什么。


简单的说,对她们而言,“权”的意思主要不是主体逐渐长出来属于自我的power,而是主体要有被国家政府认定的权利rights,或者权益benefits,也就是说,主体作为公民,应该有什么样的rights,有什么样的benefits,有什么好处。换句话说,权益和权利思考的就是你可以分到国家资源的哪一块,而当主体关心的只是如何分饼时,她们就不会去想要怎么翻天覆地的改变世界,就不会想要打烂那个至少还让她们参与分饼的局而只会想自己要如何兢兢业业的好好表现在气质方面中正和平,在举止方面礼貌贤淑,以争取到大一点的饼块。正是因为这种守分守成的生存原则,励馨的形象非常正面,她们可以用非常温柔、一点也不冲撞既有价值的方式,来使用妇女运动、女性主义运动所用的话语。



我们先来看一下她们的“儿少充权”究竟是啥意思。儿少充权首要就在于修法,扩大对于儿少权益的考量。台湾本来有个《儿少福利法》,其法益是儿少的安全和保护,针对的是儿少个体的违法行为,或是伤害儿少的人和物应如何惩罚处理。可是2010年励馨基金会和她们的同僚基督教团体联手成立联盟,积极主导修法,把《儿少福利法》扩张为《儿少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以全体儿少的全面日常生活内容(包括休闲)和整体社会空间为“权益”的涵盖范围,因而也对媒体网络成人世界要求全面的净化。


从“福利”扩充到“福利与权益保障”,究竟有何区别?首先,福利听起来就只是分饼、分资源、分好处而已;但是谈到权益保障,听起来是捍卫弱者的基本人权,这种高尚的目标就使得代言的团体看起来更为可敬再说,福利法原来针对的是儿少个体的违法行为,或是伤害儿少的人和物,处理的都是触法的特定儿少或其他个人,那些没有触法的行为这个法就管不着。然而权益却是一个比福利更为抽象空阔因此可以更加扩张版图的概念,虽然不一定有具体的伤害后果,但是还有可能权益受损,例如受教育的机会可能受到限制等等。如果用权益保障来想事情,就不只是触法的受害儿少要受到关怀,所有的儿少的所有权益、全部生活都需要被检视,以保障其权益确实没有受损。这么一来,代言团体的存在就更有必要,而它监管儿少的权力也随之被充实了不少


这个新的儿童福利与权益保障概念因为已经入法,所以也可以说是用司法的方式统一了儿少差异极大的背景和条件,也就是枉顾阶级背景和物质条件上的差异,直接要求所有儿少都必须享受到一定程度的福利和权益保障,例如照顾和陪伴,成人没有做到,就等着受罚。另外,福利和权益的考量是24小时不间歇的,所以儿少的休闲生活都被包含在内;换句话说,儿少随时随地的行为举止活动都落在这个法律的“保障”之下,就连休闲的时候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已经列在法条里。而且整个社会都因为要保障儿少的权益和福利而必须扫荡干净,所有成人的、复杂的、难懂的、刺激的、冲击的,都要包起来或者隔绝掉,才能让儿少有个安全的、平和的、正面向上的空间,供她们自由成长。


从这个范例来看,下次听见有人说要修法保障什么人的权益,你们千万不要一腔热血的冲上去支持,而要注意看一下这个法律的条文会产生怎样的效果,会管辖到哪些方面,实际上充了谁的权。


儿少福利法的改名增修,增加了非常多的条文,非常多的保护和净化措施。关键是:这到底给儿少充了什么权呢?


儿少权利主体本来应该是权利的拥有者,可是在整个修法过程中,为了要说服全社会相信大家都需要动员起来,创造一个优质的环境给我们的儿少,倡议的团体因此把儿少描述成“心智未开、无力区分好坏、无法表达自我意愿、没有任何可能同意、全然无力抗拒”等等问题是,既然儿少什么判断都没法做,那么,是谁授权给这些特定团体替他们全面代言的呢?最糟糕的是,这样的描述和定位其实彻底将儿少“夺权”(dis-empower),否定他们有力量自主,有力量表达意愿,更绝对不会让儿少有力量拒绝被代言。这个策略一下来,当然就坐实了权益保障的必要和顺理成章,毕竟,要是不把儿少描写得脆弱不堪,就无法解释为何法律要写得这么滴水不漏的严密严厉;唯有先建立她们实在是太脆弱,太可怜,太没力,太容易受害,整个社会才会同意必须调整成人的态度,限制他们做事的方式,免得儿少受害。


追根究底,在保障权益的法律面前,儿少不但没有增加权益,就连自己原来拥有的施展得很好的力量都被否定了。代言团体虽说儿少是“社会准公民”,并以这个身份要求国家政府分配大量预算,但是儿少本身却没有获得更多自主的空间:日常的休闲空间、时间、活动都被新法严密规划管理,爱看的漫画动漫言情小说都不能看了,爱玩的game不能玩了,谈情说爱身体探索都禁止了。儿少对性只能说“不”,只能保持距离,他们所涉入的任何身体接触都被定义为“性侵害、性骚扰”,都要被严厉处理。


说穿了,“儿童权利保护”是个有利可图“事业”(business)。倡议团体的操作清晰可见企业经营的积极特质,以及扩充争利的动力。其“利”还不止于财务,更是权力和影响力。这些团体现在已经有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变成了儿少保护团体、儿少权益保障团体,形象好到不行。那么爱小孩的团体,你怎么能说它们是坏团体呢?她们的社会形象非常好,在很多议题上都可以发言,有很大的影响力。看起来,最终真正被empowered是这些团体,而非儿少。


好,我们刚刚看到儿童权益的充权事实上是充了代言团体的权力,反而拔除了儿少的权力。那我们再来看看性别充权又充了啥?


02



赋权、充权是赋了啥?充了啥?


在励馨的操作里,性别充权就是让一些受害的或者经历家暴的好女孩、经历离婚的好女人、经历家庭不和谐的女孩、在学校里被人欺负的女孩、或者残障女孩、或者其他特质的女孩——反正就是把一群好女孩、好女人导引进入主流价值的过程。


这些人可以在励馨基金会的扶持之下学习技能,参加比赛,学习绘画,出国参访,参与各式各样的活动。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女孩子要认清自己是女孩,要做女孩该做的事,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所以一定要自我矜持、自我看重,而且要励志向上女同性恋?励馨内部磨合了一阵子以后表示,可以接受女同性恋,但是女同性恋当然要是真爱的啦,不能滥交,不能卖淫,而且也要励志向上。女性性工作者呢?励馨非常爱她们,认为她们都是性产业的受害者,所以励馨立志灭绝性产业,以便拯救性工作者,让她们可以励志向上。其实,励馨正是台湾禁娼法律的主要推动者,消灭性产业也是性别充权里面非常重要的内容。


励馨在台湾的社会形象之所以这么好,就是因为她们所推动的充权基本上非常符合本地主流资本主义社会的规范和需求,也就是培养出一群尊重工作伦理,规规矩矩地工作,凡事都守法的人,她们拥抱的是社会向上的、正面的力量,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以女人女孩容易受害来作为理由对于社会所有恶习、陋习、不好的现象、不好的东西都予以扫荡,以免女人和女孩受害。在这种激进的扫荡行动中,她们很像19世纪女性主义者的做法,就是净化社会,而因为都是以女性为名义来推动,这些基督教团体也逐渐进占所谓妇女团体的位置。所以台湾的媒体提到妇女团体时,千万不要以为就是女性主义团体,你要看清楚是哪些团体,因为这年头能够被归类进妇团的团体很多,大家都越来越有进步形象。


好,励馨基金会讲不讲“性”呢?她们也讲,特别是女生的性。事实上,她们接收了“阴道独白”这个剧本,大量出演好女孩的性侵家暴性骚扰故事,凝聚社会对受害的同情,从而对“性”形成芥蒂与管控。透过“阴道独白”每一年的排演,它吸收了很多好女生,也建立起一定的社会形象来。你想,由一个最保守的基督教团体来做一个最突破禁忌话题的演出,多进步的形象啊。你完全不能说她们的团体是保守的了,人家都演出了“阴道独白”呢。然后当她们的进步形象越来越有印象,越来越稳固时,它如果去推一些非常保守的性立法,人们会倾向于认为这一定有她们的道理,一定是正确的,一定是为这个社会好的。所以现在,保守团体不一定要拿保守的面孔来面对社会,它可以顺畅的利用进步的形象来帮助自己的影响力。


其实保守团体和性之间不一定是坚壁清野的,就好像好女生也不一定和性绝缘。坏女生可以穿透明上衣、超低开口、超短热裤、超深股沟之类的,用这些方式公开展现她们的性感;好女生也想要竞争吸引人啊,也要性感啊,于是她们穿着紧身的牛仔裤,包得紧紧的,什么都没露啊,但是裤子贴在下半身,配着上身的白衬衫、小蕾丝边之类的,反而有另外一种禁忌的吸引力,只是她包装和呈现的方式是正经的,她就不会得到骂名,她没有烟视媚行,她就是端庄可敬的,但是那种线条毕露的穿着一样也是很挑逗啊。


在这里我们必须承认,励馨的搞法确实壮大了一些好女生,给了她们勇气和舞台表现自我,女孩们的行动力和主体性都有增长,只不过方向是巩固主流和正常,不会搞些狐媚骚浪的样子。可是,换个方式来说,正因为这些好女生也开始向着某种性感前进,女性和性之间好像多了一点接触的空间,因此对比起来,那些坚持烟视媚行、性感骚浪的女生看起来就更不能被人接受了——你看人家没暴露没透明,不也看起来很性感很美!你干啥要东露西露搞得这么低俗呢?也就是说,好女生在性感领土上的拓展,结果却总是造成坏女生的立足更为困难。这之间的连动真的很值得深思。


老实说,保守个人和保守团体一旦在性的事情上自我充权壮大起来,有时还真跑得很前面,表现得很进步,很灵活,令人自叹弗如。讲两个例子。第一个,因为我以性解放理论闻名,只要学校里面出现跟性相关的事情,大家都会想到我。我们系上有一个男老师,为了表示自己进步,就在课堂上教了penis这个英文字,还放在期中考考卷上,消息传出去,记者就来问为什么我上课的时候要教这个字?我哭笑不得,作为一向就是好兔不吃窝边草的人,我需要教这个字吗?做这种表面动作,对性解放运动有何意义?至少我是不会做这种浅薄事的。


其实越是保守的人想要表现自己进步的时候,就会越露骨的把性呈现出来,往往让我们这些真正搞性解放的人瞠目结舌。第二个例子,励馨基金会在宣传“阴道独白”演出的活动时搞了一个这样的行动。




大家看得出来中间那个怪模怪样的东西是什么吗?就是一个巨大的阴户,上面还有黑色的阴毛,最后还请代言的陶晶莹从阴户中间走出来,手抚着两边的阴唇拍照。这就是一种很惊人的呈现方式,要是我们用这种方式,大概就有人要告我们猥亵暴露了,但是这些形象很好的、很正直的团体,无论怎么露骨、怎么粗俗,都没有人会告他们,媒体还大幅报导,直接刊登照片出来。世界真的是很不公平的。


主流的充权、赋权确实壮大了一些好女人,因为她们现在都跑出来啦,可以去街头做行动,去表演,去演说,性侵怎样怎样可怕,色情怎样怎样可恶,这些好女人甚至可以去“阴道独白”里面演出快感的呻吟,这真的壮大了很多女性,给了她们勇气,也给了她们舞台,给了她们向公众说话的机会,确实都有增长。不过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也领悟到,原来empowerment就是个空字,什么都可以放进去,可以往任何方向去壮大主体。女性主义可以放一堆东西进去,挑衅性别布局,励馨也可以放一堆进去,巩固起这个社会的主流道德和主流性形象。谁都可以被empower啊。


当然,这种赋权、充权也可能养出一堆我所谓的“碰瓷主体”来。简单说,就是那些趁着弱者受害逻辑当道,投机取巧利用善意来敲诈勒索别人的同情让步。举一些现实中已经出现的例子。在性别不平等之下,女人自我empower之后变成“女人我最大”,谁都不能招惹,惹了就吃不了兜着走,落个欺压女性之名。早年台湾有个主流女性主义者刘郁秀,要是她参加会议发表,被排在前面上场,就会骂主办单位不够看重女性,只给了个暖场的位置;要是她排在后面上场,也要骂主办单位怎么等到了观众都快散了才安排她上场,真是性别歧视,反正就是怎么都不行,都要挨骂。在开会的时候要女性讲话,就是让她们难堪,没请她们说话,就是不尊重女性,不管怎么对待都会倒楣被挑剔。又有,在师生不平等的结构之下,近年学生被empower之后,老师变成动辄得咎,不能管教学生,不能说重话,不能单独面对,不能伤害学生自尊心等等,就连挑战学生迈出常规,也被骂是欺负学生,谁叫老师好像是在结构位置上占优势呢。本来亲子不平等,父母有父母该做的事,孩子有孩子该学的东西,但是孩子被empower之后,变成家里的小霸王,再也不能管教,任何惩罚都变成伤害,都可以告家暴。又好像在医生病人的不平等关系之下,病人被empower之后,执意抗拒医生的诊断和结果,不断医闹,搞得很多医生也心灰意冷。甚至在警民关系里,民众被empower之后,警察再也没法好好的执法,因为招架不了刁民,新闻里常常看到警察耐心的劝告违规民众,而民众反而耍赖闹场等等。这些都是empower的后果,可见得赋权、充权并不是什么中性的、美好的东西,里面要是放了不一样的内容,或者任意的发展,到头来都会产生别的后果。



17世纪empower这个字出现的时候,意思是“授权”或“允许”,也就是权力是来自更高阶层权威的施恩分享,是虎同意狐假它的威行走。Empower就是“进入权力”into power的意思,比方说教皇授权给哪一个区的主教可以收税,或者君王允许哪个地方的诸侯可以征兵之类的,主教和诸侯就因此进入了更大的权力位置。任何权威、任何力量,都必须来自于一个更高的权威,所以empower其实有倚赖一个外在权威源头来得到力量的意思。


20世纪中叶之后,社运对抗既有权威、发展主体力量时,赋予这个词一个新的字义:“使人能够…..”。例如自由采用自选的道德价值,不循约定俗成强加的限制而独立行动,并且在此过程中漠视阶层规范,挑战既有权威。在这个时刻,empower就越来越等同于self-empower了。特别是经由像社区心理学或者像“新世纪”New Age那种成长团体、灵修团体的耕耘,他们主张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自我反省、自我茁壮而得到力量壮大起来。所以empower在20世纪中叶以后的意思虽然是“使人能够”,但是通常出现时多半用被动式,I was empowered,也就是淡化那个“使人能够”的人,以便强调主体有了自己的力量。这当然跟社会变迁有关联,也就是说,近代民主自由体制需要的是能够自我克制、自我管理的主体,这样,体制就不用花更大力气来维持平稳,所以民主体制都要让人民觉得自己有自己的力量,可以自我管理。


从这个角度来看,“权力”有它的暧昧性质,有它复杂的含义。它可能针对的对象是谁,或者谁被empower,或者谁empower了谁,empower谁了以后又去向谁施用这个power——这些都是很复杂的状况,不能简单的说power就是坏事,或者empower就是好事。你没有办法用这么简单的方式去理解这个名词,也不能太无辜、太简单地来思考power。比方说,在妇运里,empower本来是个“反叛/超越/改造性别角色”的概念,和其它摇撼社会的运动串连,与主流对干;但是现在台湾的保守宗教团体却用它来让女生立志做好女生、好女人,端庄正经、正义凛然,empower的字义也越来越有正当可敬、励志向上的含意。


更值得深思的是,很多人都已经self-empowered到一个地步,学会了正义的打压别人以empower自己。例如:小区里多得是没事就严密观察他人,看到不顺眼的事情就面斥不雅的小区纠察队;网路社交媒体里多的是高举个人受害经验,然后横行检验他人话语立场的妒恨主体;网路和媒体里有的是极端仗义、捍卫受害者权益的正义魔人;这几年在社运圈里也出现不少善于挥洒进步语言、傲然霸占代言地位的性少数个体,抢着要成为标竿型的人物以获得利益和权力;大陆前几年还出现自以为阻止社会堕落因而向性学家泼粪写黑函的反性大妈们;台湾也有不少热衷于立法修法净化社会的性平专家等等,许许多多自以为义而很self-empowering的新主体都开始出现了。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都很清楚,我想要拆解的是对于赋权、充权empower的崇高理解,因为所有人都可以因着不同的目的,来壮大不同的主体,去从事不同的事业和举动,最终造成很不一样的社会后果。


这个英文字empower在中文里有各种不同的说法:给力、赋权、充权、赋能、充能、授能等等。不同的翻译反映了不同的理解和运用,可以揭示外来用语如何架构了我们对在地运动的理解、行动和取向,也间接反映性别运动、女性主义理论在华人世界里的历史进程。下面我想讲两个我觉得比较有意思的翻译,那就是壮大跟培力。


03



壮大与培力


“壮大”是我个人的写作里比较常用的语词。1994年我开始谈女性情欲解放时特别说得多,毕竟性对女性而言还是个非常禁忌的话题,长久以来,女人被灌输的有关性的资讯又都是危险、疾病、伤害为主的,这使得女人想要在情欲上得到快乐愉悦非常困难,得先学会甩脱很多沉重的包袱才行。所以当年我在谈女性情欲时,就很注意在态度和气势上都需要一种大剌剌、引以为当然的自在精神。要是畏畏缩缩地讲性,讲性解放,那是根本没希望改变女人和性的关系的。


我最出名的几篇演讲都是在“壮大”的模式里讲的。


1994年3月我讲“女性解放”时鼓励女性要“打破处女情结”,要为情欲生活而锻炼自己,要为情欲品质而吸收色情材料,要为情欲互动而练习主动要求。那场20分钟的演讲现在回头看来其实没什么内容,都是很粗浅的一些改造自我的招式。但是之所以能产生极大的震动效应,就是因为我讲话的态度和语气:没有保留,没有畏缩,只有平实,只有自在。当我的态度表现得不怕性,不畏性,不在乎性的时候,听众也突然豁然开朗了。在那20分钟里,性的禁锢松动了,女生面对性的话题时可以轻松自在了,也难怪当时600多个听讲的女生大笑不停,鼓掌不停,因为,能够自在面对性的话题,真的是很解放的,很爽的。而且,在整个过程里,我根本没有讲任何露骨的字眼,没有任何故意冲撞禁忌的说法,我只是很平实的把道理说清楚而已。这正是我希望我们可以面对性的态度:不另眼对待,只是平实。


1994年5月22日在女性反性骚扰的街头游行里,我又做了一篇出名的15分钟演讲,这次讲的是性骚扰。按理说,在当时的社会氛围里,女生听到性骚扰是会很烦恼的,很害怕的,游行队伍里依序念出来各校曾经发生的性骚扰案件听起来是很吓人的。但是游行口号只说“不要性骚扰”,听来听去都觉得很郁闷,好像说了也没什么力气似的。就是在这个郁闷的情绪中,我被找上去指挥车填填空,说几分钟话,因为是临时被抓上去讲话,也没啥草稿可打,只好顺势而为,于是我开始分析性骚扰的由来。作为一个研究文化的人,我是不会只从个别骚扰者来分析现象的,所以我从更广大的社会文化背景来谈为何男人会趋向性骚扰女性,而我认为这和情欲文化太封闭、太匮乏有关。要是大家都可以坦然进退,表情表意的后果没那么严重,那么人也就不用死心眼骚扰别人,而应该忙着追求另外的人去了。最后我还临场诌了几句口号,“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你再性骚扰,我就动剪刀,把你剪光光”,半嬉闹半警告但是干脆利落的台词,把全场人都闹疯了。口号从队伍后面喊到前面,在那个游行队伍里,性骚扰再也不那么可怕,再也不那么烦人,因为我们有了精神力气,知道可以怎样坦然处理它了。这也是一种壮大。


1996年底,民进党文宣部主任彭婉如夜晚搭出租车被奸杀,一时间风声鹤唳,女人晚上都不敢出门了。就在这样的氛围里,我在护校对数百名女生讲了一场“防暴三招”,用最豪气的语调告诉她们,伤害是可以避免的,但是避免的方法不是躲在家里,或躲在警察叔叔背后,而是要先壮大自己。这种壮大自己的方式也不是什么特别的防身招式,老实说,有招式,没力气,没气势,也是没用。所以我鼓励女生在日常生活的各种非常普通的活动里平实的锻炼手力、体力、气魄,用毫无保留和畏惧的攻击力对付对方。那场演讲本身就是一种壮大的演练,在整个演讲的过程中改变女人当时的畏惧心态。后来在纪念彭婉如的夜间游行队伍里,我们喊出的口号不是悲戚的、恐惧的,而是“妖女夜行,天下太平。这也是一种壮大。


很多人说我演讲很“煽动”,其实倒不是我说了什么惊世骇俗的话语,只是我让我的话语灌注了力量而已。像empower,我自己比较喜欢用的翻译就是“壮大”,因为我觉得那有一股豪气,听起来就有力量。“壮大”不会自我设限,而是不惧污名与恐吓,敢于摸索开拓开发可能,不怕踰越既有角色规范。“壮大”更不会让人想到权利rights,也不会想到权益benefits,它就会让你想到力量、气势、精神而已。


不过,在写学术论文的时候,你写“壮大”,人家还觉得不够学术,因此有时候我也用另外一个我蛮欣赏的学术用词叫做培力”(当然,没有字词是可以完全避免被挪用的,因此就更需要仔细观察字词被用来指涉哪些事情和内容来判断其路数。从2013年开始,为了响应联合国于前一年设置的“国际女童日”,台湾政府的内政部设立了“台湾女孩日”,新北市政府并与励馨基金会合作推出“女孩培力之旅计画”,以“启发新北市青少女的内在力量”,成为具备“自信、活力、勇气、责任、知识与性别敏感度的领导者”,对抗“剥削女性与物化女性”的讯息,不要影响未来“处理情感关系、亲密关系的态度”,在文宣中也称呼这是“女力时代”的开始。所有这些非常正面的语言其实还是指向抗拒色情与性,以便正确处理情感和亲密关系)。


台湾东海大学的赵刚教授写过一篇文章叫做《跳出妒恨的认同政治,进入解放的培力政治》。1987年台湾解严后,社会躁动的核心情感状态就是族群政治所创造出来的充满妒恨的认同政治,这种情操也在工运、学运、妇运、环运中被复制着。所谓“妒恨”,就是想像自己是受害者、他人是加害者,因而自身必然是道德的,他方是邪恶的。在这种情绪里,不须分析或研究,仅借着邪恶的他者,就可以直接想像自己是全然可悲的受害者,因此有着自命纯洁正义的道德自我想像,习惯地使用报偿报复惩罚和复仇的语言。这样的“主体性”,是来自仇恨的对象,不但没有改造自己,也不可能改造社会,赵刚因此主张,培力就是针对自我的改造,每个人都要开发他自己的认知、欲望、感觉、愉悦、价值模式。个体性则是这个身体实践过程,要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与不幸,除了社会与历史层次的制约外,自己也要负责。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注意到最后所说的“责任”在受害者身上听起来特别刺耳。毕竟,大家好像习惯了,如果受害,那就没有责任可言,一定是加害者要承担一切责任。可是赵刚却说,我们需要认识到,无论怎样,自己也要负起一定的责来。从这个角度翻回去想,受害的故事是不是就是一种卸责的故事呢?受害者的超然神圣是不是就是透过卸责来建构的?难怪受害的故事听起来总是那么简单,那么清晰的善恶分明,而且那么的不需要细节。


只要宣称自己是受害者,就突然变成拥有最绝对道德的人——这个神妙的转换正是赵刚想要分析的。赵刚说这种情感是一种悲情和正义的亢奋,就是一方面绝对悲情地说自己受害,另一方面却高调地在讨回公道中因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而感到兴奋的快感。在这个从受害者到道德者的转换过程中,再也不用检验自己,因为受害经验已经把我放在那个极端道德的位置上,而且可以从这个位置出发,去实现正义。赵刚说他希望看到的不是这样的妒恨,而是培力,也就是对自己的改造。这种改造是开发,它是宽阔的,而不是封闭的,它不是禁止别人的,而是要开发你自己的认知、你的欲望、你的感觉、你的愉悦、你的价值模式、你的身体实践,才可能造成你的个体性。



我们一般认为,只要经过意识觉醒,读了女性主义理论,搞懂了,就会立刻豁然开朗,就被empower了。有时候我们也确实好像读到某些话的时候被empower了一下,可是更多时候我们其实是不知道要怎么做的。就好像读了女性主义以后,遇到日常生活里的小事,都会思考:女性主义会怎样做呢?女性主义应该怎样反应呢?好像接受了一个新的东西以后,我的全部生命都应该改观,我的每一个举动都要有改变,否则就不叫做被改造了。我觉得这应该是我们对于社会运动或者某些理念过分高抬的结果,我们觉得只有符合某一种教条的内涵才是对的,其他东西都是过气,都是错误。我们觉得原来所拥有的经验生活都应该被撇弃,要重新再来过,要重新学会女性主义的生活是怎样的,马克思主义精神的生活是怎样的,我们想把过去的生活全部都丢掉。我认为这是错误的,我们有很多经验知识积累,其实都是很有用处的,解放的话语充其量可能只是点了一个火而已,它并不适合变成我们生命的全部,成为教条。


近年来,女性主义理念开始排斥“解放”,转向“自主”,以坚持自身的真理性,积极排挤其它经验、知识、积累,把解放和成长都局限在预设了西方现代性的思想之下。其实,搞不好中国有关“自强”的传统说不定更适合empower的意义,这当然还有待研究。


如果正确的意识不见得可以壮大自己, 63 49863 63 31648 0 0 3102 0 0:00:16 0:00:10 0:00:06 6893 63 49863 63 31648 0 0 2738 0 0:00:18 0:00:11 0:00:07 5951 63 49863 63 31648 0 0 2519 0 0:00:19 0:00:12 0:00:07 3109 63 49863 63 31648 0 0 2310 0 0:00:21 0:00:13 0:00:08 3259那么什么才可能壮大自己呢?


04



反求诸己


奇怪的是,很多人对于什么可以empower自己总会先自我限制。例如女人就觉得色情是empower男人的,不可能壮大女人,因此女人不会想要接触色情。或者台湾人觉得知道大陆的事就是壮大大陆,因此有意地避开认识大陆。还有很多人认为,要壮大自己,就必须限制、剥夺别人的力量,例如年轻一代相信要出头,就必须要老一代让开。女人甚至相信,限制男人,对男人的行动设限,就是壮大自己!这些和壮大有关的问题都值得好好检视,而不是只要想到empower就觉得力气来了。刚才已经讲过,壮大得力是个很复杂的事情,最重要的是看它的结果和效应如何冲击大家,而不是个体有没有改变,因为改变也有不同方向可以走。


很多日常的东西,其实都可以empower主体,并不一定非要什么进步理念不可,进步理论可能在有些方面有些帮助,但它不是唯一,你不要轻易地丢掉你过去拥有的东西。


我说进步思想不一定能解放我们,empower我们,因为“进步”在当代的意义就是排除传统,引进新的现代东西,否定日常的生活实践与习惯习性。可是其实很多旧的东西都曾经给了我们很多力量,每个人的成长,个人的、时代的、命定的、意外的,都是力量和经验,都是empower我们的机会。我们以为意识觉醒就是女性主义理念让人醍醐灌顶,性别平等理念让人茅塞顿开,有时确实也有想通了的感觉,然而更多时候,在每一件日常事物上都不确定女性主义会怎么想,女性主义者应该怎么做(教条主义在这种时候就很容易浮现)


让我讲个有关哪咤的故事。我小时候是个不太很听话的孩子,很追求自由,常常跟父母亲冲突,冲突的时候就赌气要出走。有一次我妈就说:“好啊,你要走就走。不过,来,就跟哪咤一样,先剔骨还父,剔肉还母,化身一朵莲花,再去吧!”


现在想起这个故事,可能觉得很奇怪,我出走就出走,怎么那么传统地讲起哪咤化身一朵莲花呢?其实现在到了这把年纪,我才真正懂了这个故事的真谛。我是我父母生养的,他们的一切,不管我喜欢不喜欢,都深深地深入我的骨髓,我的习惯,我的情感,我的口味,是没那么容易消灭的,更有意思的是,往往过去我很讨厌的一些事,最终证明对我的人生还挺有用的。比方说,我爸爸是一个非常威权的人,真的很威权,非常不讲道理,我很讨厌很讨厌他,然后我妈有时候是助纣为虐的,所以我有时候也会很讨厌她。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会觉得其实我身上留了很多他们的东西,而那些东西后来正是我力量的来源。比方说,我对威权体制的理解,很多来自我对我爸爸的观察和分析。又好像我这种江湖气,就有一部分是从我妈那儿来的,我妈是三教九流的朋友都交,常常和邻居打麻将赚取一些蝇头小利来付我们的学费。家里很穷,6个小孩,我爸一个月薪水养6个要上学的小孩子很不容易的。我妈去打麻将,我这个排序第一的女儿就得照顾弟妹,所以我很小就会经营管理,做饭烧菜。因为子女多,我读小学的时候还一度写过一份生活公约,强迫所有子女把压岁钱零用钱都交出来,放在一个篮子里,挂在厨房门口,以便各取所需。虽然那时根本没读过共产主义,我想我当时已经在实行了。当然,一两个月以后就垮了,因为基本上也没什么太多钱,行不通。


我自己回头看的时候,发觉我目前在理论、在实践、在经验、在知识上面,其实很多东西来自于我过去的生活经验,来自于非常传统的家庭生活,而并不是来自于女性主义。也就是说,我们常常会想像,大概要有正确的意识、正确的知识、正确的理念,我们才可以empower自己。错啦,我们其实有很多东西已经empower了我们,我们之所以现在还能做某些事就来自于那些东西,而且那些东西也许我那个时候可能很讨厌,可是它却深入我自己的生活的习惯、我的情绪、我的口味。像我到现在一直吃四川菜,革不了的,去不了的。很多东西在我们身上是有用的,我们不能因为说,哎呀,女性主义是一个进步的思想,我就开始抛弃其他的东西。很多东西我们需要好好地去思考,好好地去运用,因为那是力量的来源。这个部分是我今天讲empower最想要讲的,就是那些旧的我们觉得跟进步不搭的东西,其实有它非常重要的渊源,也有它非常重要的能力。


再说一个有趣的东西。我之所以有时候讲课讲得很好,好像很精彩,那是因为我很早就开始讲道,中学的时候我在附近基督教教会里是很优秀的领头羊,不但是很好的信徒,也维持很规律的灵修生活,别笑,这对我来讲是很好的一种规训,让我很早就锻炼起一种对自己生活和时间和思考的规划。那时候每个礼拜六青少员聚会的时候,我因为已经是高中生,就可以讲道,所以我很早就开始解释圣经,告诉大家圣经这个条文是怎么讲的,所以生活要怎么怎么活。我很早就开始文学诠释,后来就进外文系去了,顺理成章。所以,很多事情可能会被标签说是很保守的,是基督教的,但是事实上它可以转化成另外一些能力,是另外一种可以让你壮大去做很多不一样事情的力量。从这个角度来讲,壮大自己,不需要教条,不需要正确知识、理论,而是你必须要有灵活的能力去开拓、去使用、去转化,这才是empower的真正意义。在你的生活当中,有那个转化的能力,有开拓的能力,能够更吸收,能融合,这是你最基础的能力。


我自己觉得,经过这么多年,社运逐渐转向技术,转向利益的考量、项目的争取,运动开始忽略了:运动是人和人之间发生新的关系、创造新社会组织的一个机会,而人和人之间的互动必须要注重的其实是“做人”。怎么样做人?我可以告诉你们,做人的道理远超过自由平等。我在台湾看到的平等已经变成了一个非常可怕的数学工具,讲到最后往往就变成了斤斤计较。老实说,我还比较喜欢“公平”,也就是大家至少都有机会去使用你们拥有的能力和东西。在台湾所看到的自由也已经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出现。


你看到的这些进步理念通通加起来,都不如一个做人的道理来得重要,都不如彼此诚恳互动的方式更有益于改造社会。人生路途上各方面的知识、经验、力道都可促成不断增加能力的我,不必因为它们是新的旧的、现代的传统的就隔绝。最后,我们都需要重新思考做人的能力,做人的胸怀。仁义、诚信、正直、公平、礼貌、宽厚、自强、同理心、成人之美……都是壮大主体的根本力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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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想要处理的问题是:性别平等在台湾近年的建制化,与台湾引以为自豪的民主成就之间有何关连?性别平等以及其所形成的治理格局赋予了台湾民主怎样的特质?或者简单说,我们如何从性别的角度理解台湾的政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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