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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新生,请查收这份入学指南(内附唯一官方新生QQ群)






你好!新同学2022级新生入学指南




已至初秋

暑热未退

是微风 是晚霞 是心动

欢迎你加入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请仔细阅读入学指南

在享受假期的同时

做好入学准备





迎新辞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

夏花绚烂,秋实硕然,丰收时节总令人喜悦。历经十二载寒窗苦读,踌躇满志的你终于迈进高等学府的大门。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犹如一幅动人的画卷,即将展现在你面前。热烈欢迎你成为重庆市示范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家庭中的一员!

这里,优美宜人的校园环境将涵养你青春的灵气,乐教勤业的老师将指引你获取过硬的本领,朝气蓬勃的同学将陪伴你度过青春花季;这里,浩瀚的知识海洋任你追求探索,广阔的青春舞台让你尽情绽放,多彩的校园生活为你点缀鎏金时光。愿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胸怀家国志存高远,勇担时代责任;心怀梦想知行合一,锤炼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敢为人先;矢志艰苦奋斗,锻造坚强意志和务实品质,用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奋斗,与时代同心同向同行,成为专业有特长、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提高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专门人才。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大学,是你青春梦想开始的地方。汗水浇灌收获,实干笃定前行,期待你勇敢奔跑的英姿,那将是青春最美丽的样子!

欢迎你进入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为帮助你顺利入学报到,现将有关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你,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请仔细阅读入学须知!




报到入学


1.报到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2日

2.报到地点: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3.注意事项:

(1)新生凭《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时党团员新生须自带组织介绍信、档案材料,报到时交至各二级学院报到处(团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办法,请关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团建”栏目查看《智慧团建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本省(市、自治区)的区(市、县)高招办或毕业学校提取纸质档案;报到时,将档案交至各二级学院报到处,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保管。



报到程序


1.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各二级学院新生报到处报到,核对更新个人信息、交档案材料(学生纸质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和招生录取通知书等,并领取《报到单》;规定报到时间之外报到的新生持通知书到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财经学院(第二教学实训楼217室)、智能制造学院(第一教学实训楼418室)、健康学院(第三教学实训楼208室)、建筑工程学院(第三教学实训楼111室)、车辆工程学院(第一教学实训楼206室)、人工智能学院(第一教学实训楼406室)、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实训中心三楼办公大厅)。

2.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非税直缴统一要求,仅支持微信进行缴费,关注公众号“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财务”通过身份证、姓名登陆进行缴费。电子发票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自行下载、打印。凡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持贷款手续到各二级学院填写登记表,持登记表到学校“绿色通道”办理回执手续。

3.持报到单和缴费收据或缴费成功手机页面到各二级学院报到处安排宿舍房间,再到所在宿舍楼生活老师处领取宿舍房间钥匙。

4.将报到单交回报到处,报到结束。

5.需转专业的学生先按录取专业报到,学满一学期后按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

6.学生报到后,下载云闪付APP(可提前下载)绑定本人的重庆农商行储蓄卡。若没有重庆农商行储蓄卡,可直接在报到大厅现场办理。校内水费电费充值、热水使用、食堂消费都可以用云闪付APP完成支付。


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1.所需材料

(1)到应征入伍所在地的武装部领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武装部负责填表签章,贴上本人照片。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的批文复印件。

(3)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将提供的材料一并带上,到我校教务处教务科办理。

(2)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3-72806238

3.返回材料

(1)保留征兵入伍申请表一份(交回当地武装部)。

(2)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一份(本人保留,退役后申请入学时所需)。

4.办理时间

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31日,过期将不受理。

5.入学申请

退役后两年内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审查后,于申请当年9月办理入学手续。



收费标准


★学费:6250元/人/年

★住宿费:公寓住宿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00元/年;8人间和10人间500元/年。


缴费方法


请新生在各二级学院报到注册后通过微信缴费:

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财务”并关注,点击网络缴费—学费,填写身份证和姓名登陆后进行缴费。(家长微信登陆学生信息,可帮学生进行缴费)。建议在开学前一周再进行学费缴纳,以免登陆异常。

凡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若贷款金额大于应缴金额(学费、住宿费之和)无需再缴费,若贷款金额小于应缴金额,同样按以上方式缴差额部分费用。

电子发票领取:关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选择“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获取财政电子票据。详细操作流程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财务”进行查看。(根据国家财政部票据管理办法,学校全面启用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服务



01

保险相关事宜: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身心健康,防患于未然,建议学生报到后购买学生意外保险和学生医疗保险。学生意外保险费每年每份80元;学生医保费用一档约每年每份140元、二档约每年每份350元(届时以医保中心最新政策为准)。

02

为了给广大新同学提供便捷和高效的服务,校内有超市提供生活用品(包括床上用品),可自行购买。

03

暂备费:教材费500元/人;军训服装费100元/人;入学体检费50元/人。每项按实际购买时的金额付款。



来校乘车路线


1.新生到重庆火车北站(龙头寺)、重庆北站南广场汽车站(龙头寺)、重庆火车站(菜园坝站)和重庆西站后,可乘坐学校联系的涪运公司汽车直接到校,学生及家长自行买票。重庆汽车北站(红旗河沟)的学生请在站内购买到涪陵的直达汽车票乘车,到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汽车站后由校车接到学校。

上述车站均有学校老师为新生乘车到校提供指引服务,接站老师的联系电话为:

重庆火车站(菜园坝站):喻庆丰  15823199986

重庆北火车站、龙头寺汽车站:张闻鸣  15025456166

重庆汽车北站(红旗河沟):谢林志  18108127261

重庆西站:王鹤霖  19923685877

2.新生到涪陵火车站、涪陵火车北站、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汽车站后,学校有专车接送到校。

涪陵接站老师联系电话:

涪陵火车北站:韦兴 17323436823

涪陵火车站:谭睿 13648477373

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汽车站:李磊 13637795378


接待时间安排


1.重庆火车站(菜园坝)、重庆火车北站(龙头寺)、重庆北站南广场汽车站(龙头寺)、重庆汽车北站(红旗河沟)、重庆西站:2022年9月1日、9月2日早上7:00—晚上8:00,学校有专人在站外(见学校新生接待牌)等候,给新生换乘车辆提供服务(提醒:请千万不要与无接待证人员及其他陌生人联系,若到接待站未找到老师时,可先打电话联系接待老师,他们前来接您)。

2.涪陵火车站、涪陵火车北站和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汽车站的专车接送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2日早上7:00—晚上8:00,其余时间按自行来校路线到校,并与所在二级学院接待人员联系(电话见后)。


注意事项



01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务必持通知书与家长一同到当地区、县教委或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到校报到后办理回执手续。

02

各位新同学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个人交通、财产和人生安全。报到期间,提醒同学自己办理报到及缴费手续,千万不要由他人代替报名及缴费。

03

凡遇到有人以各种身份或各种理由在校园内向学生收取钱物和推销物品的现象,应及时向辅导员或保卫处报告。

04

在没有分辨情况和未得到辅导员答复之前,新生不应向他人缴钱物,以免上当受骗。

05

学校新生接待人员均佩戴有接待证,请认准接待号码,如有意外情况立即向学生处、保卫处或各二级学院报告。

06

学校领导将于2022年9月2日晚上19:00—21:00到学生宿舍看望问候新同学,并为同学们解决实际困难。




咨询电话


学校报到接待电话:

1.接待总协调(学生处)

(1)总调度

13996878131(赵处长) 

13648481852(戴书记)

(2)学生资助咨询

13996739006(肖科长)

(3)学生宿舍咨询

18896078700(刘科长)

2.教学、专升本咨询(教务处)

18716831371(黄处长)

15025607800(王处长)

13452552592(樊处长)

13996804648(陈老师)

3.招生录取、就业咨询(招生就业处)

13908255950(谭处长)

13062361629(向主任)

18782376647(杨科长)

4.缴费咨询(财务处)

13648498788(张处长)

19908359807(李科长)

5.校园网络咨询(宣传部)

13983580808(王部长)

15608336768(庞主任)

6.在校创业咨询(科研开发处)

13501150358(杨处长)

7.安全保卫咨询(保卫处)

13896658083(谭处长)

8.后勤服务、医疗救护咨询(后勤服务中心)

13908257578(刘处长)

15330599666(陈科长)

18325055556(刘科长)

9.各二级学院教学、接待咨询

(1)财经学院  

023—72806373

2022级新生咨询群(QQ):809582916

13609479123(唐院长)

13896652200(艾书记)

19923150520 (学工办庹主任)

(2)智能制造学院 

023—72806315

2022级新生咨询群(QQ):854226664

13609460837(王院长)

15923719579(蒲书记) 

18996896232(学工办唐主任)

(3)健康学院

023—72806391

2022级新生咨询群(QQ):810490681

18512355021(黎院长)    

18983325885 (谭书记)

15922726274(学工办刘主任)

(4)建筑工程学院

023—72806838

2022级新生咨询群(QQ):862489910

1386719066(曾院长)

13896572010(李书记)

15826247952(学工办胡主任)

(5)车辆工程学院

023—72806295

2022级新生咨询群(QQ):603166370

13609462058(肖院长)

18983318558(王书记)

13996717993(学工办秦主任)

(6)人工智能学院

023-72806376

2022级新生咨询群(QQ):934113072

18183010515(陈院长)

18996863316(易书记)

18716860711(学工办李主任)

(7)教育学院

023—72806307

2022级新生咨询群(QQ):148655042

13996792801(任院长)

18083086610(孔书记)

18723881600(学工办尹主任)


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受助条件及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3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元。

4.学校学生奖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在每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5.学校校长奖学金:学校校长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异,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除少数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这里特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每人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0元。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复学、入学的学生,根据本人申请,给予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照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年人均12000元。

10.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11.“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暂时筹集不齐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根据以上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2.学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临时困难补助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用于资助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个人生活仍很困难并符合申请临时补助条件者的临时补助,学校可给予特困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次最高补助3000元,每人每年最高补助6000元。

13.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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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认准官方

千万别迷路

如有添加了其他群的

请退!退!退!





追梦路上

没有躺平的青春

只有奔跑的岁月

新的路程

我等你




END


文字来源: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排版:王越

责编:杨倩

审核:魏康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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