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新生入学,只看这一篇就够了!
2023级新生入学指南
哈喽~
2023级的各位萌新们
欢迎加入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活即将开启
请查收这份
新生入学指南
你想知道的
全在这里!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良好”学校。自1936年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学校位于长江与乌江交汇地、榨菜之乡——涪陵。学校固定资产5.14亿元,教学实训仪器设备总值1.04亿元,有9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51个校内实训室,纸质图书63万册,电子图书106万册。
学校有一支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148人,教授17人、副教授116人,“双师型”教师295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全国技术产品文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人。
学校设有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财经学院、健康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教育学院、曙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学部等11个教学机构,开办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生产技术、食品检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与运用、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等46个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专业2个,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市级骨干专业5个、在建市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1个、市级双基地3个、市级教学资源库1个、市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1个、市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市级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一流课程11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生13084人,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
学校秉承“厚德 博学 强技 创新”的校训,坚持“突出高等性、保持职业性、体现区域性”的办学思路,树立“能力为本,就业为先,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探索和实践“校地、校企、校校合作”的协同办学模式,实施“行业、企业、专业相衔接设置专业,岗位、能力、课程相衔接开发课程,政府、学校、企业相衔接建立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的“三个三衔接”人才培养模式和“思政教育立德树人、专业教育强化技能、人文教育提升素质、强身健体锻造体魄”的“四位一体”素质教育模式,培养专业有特长、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提高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五有”人才。
学校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线,以专业建设为重点,对接“中国制造2025”与重庆“6+1”支柱产业及“2+10”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建设以智能制造、药品食品、汽车与电子、财经商贸为主要特色,以工为主,工贸结合的专业群,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学校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组建“华通智造班”“华晨鑫源班”等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市级首批诊改复核,是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百人计划行动”首批派出单位。
学校还先后成为了全国平安和谐校园、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档案管理国家二级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
报到入学
2.报到地点: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3.注意事项:
(1)新生凭《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时党团员新生须自带组织介绍信、档案材料,报到时交各二级学院报到处(团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办法,请关注“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团建”栏目查看《智慧团建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本省(市、自治区)的区(市、县)高招办或毕业学校提取纸质档案;报到时,将档案交至各二级学院报到处,由各二级学院统一保管。
报到程序
1. 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各二级学院新生报到处报到,核对更新个人信息、交档案材料(学生纸质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和录取通知书等,并领取《报到单》;规定报到时间之外报到的新生持通知书到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智能制造学院(第一教学实训楼418室)、人工智能学院(第一教学实训楼406室)、财经学院(第二教学实训楼217室)、健康学院(第三教学实训楼208室)、建筑工程学院(第三教学实训楼111室)、车辆工程学院(第一教学实训楼206室)、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实训中心三楼办公大厅)。
2.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非税直缴统一要求,仅支持微信进行缴费,关注公众号“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财务”通过身份证、姓名登陆进行缴费。电子发票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自行下载、打印。凡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持贷款手续到各二级学院填写登记表,持登记表到学校“绿色通道”办理回执手续。
3.持报到单和缴费收据或缴费成功手机页面到各二级学院报到处安排宿舍房间,再到所在宿舍楼生活老师处领取宿舍房间钥匙。
4.将报到单交回报到处,报到结束。
5.需转专业的学生先按录取专业报到,学满一学期后按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
6.学生报到后,下载云闪付APP(可提前下载)绑定本人的重庆农商行储蓄卡。若没有重庆农商行储蓄卡,可直接在报到大厅现场办理。校内水费电费充值、热水使用、食堂消费都可以用云闪付APP完成支付。
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
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1.所需材料
(1)到应征入伍所在地的武装部领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武装部负责填表签章,贴上本人照片。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的批文复印件。
(3)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程序
(1)将提供的材料一并带上,到我校教务处教务科办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3-72806238
3.返回材料
(1)保留征兵入伍申请表一份(交回当地武装部)。
(2)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一份(本人保留,退役后申请入学时所需)。
4.办理时间
2023年9月4日—2023年10月31日,过期将不受理。
5.入学申请
退役后两年内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审查后,于申请当年9月办理入学手续。
收费标准
★学费:6250元/人/年
★住宿费:公寓住宿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00元/年;8人间和10人间500元/年
缴费方法
请新生在各二级学院报到注册后通过微信缴费:
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财务”并关注,点击网络缴费—学费,填写学生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陆后进行缴费。(家长可以在微信公众号上登陆并填写学生信息进行缴费)。
为保证缴费成功,建议在开学报到日前一周再进行学费缴纳,以免出现登陆异常;填写信息内容时请仔细核对。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1.若贷款金额小于应缴金额,同样按以上方式缴纳差额部分费用。
2.若申请贷款金额大于应缴金额(学费、住宿费之和)无需再额外缴费,学校在贷款下达后统一办理缴费;助学贷款额超出应缴部分,由学生处汇总学生个人银行账号,交财务处退还学生本人。
3.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开学报到时将申请回执单交到报到大厅资助中心或者辅导员处即可。
电子发票领取:关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选择“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获取财政电子票据。详细操作流程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微财务”进行查看。(根据国家财政部票据管理办法,学校全面启用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服务
01
保险相关事宜: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身心健康,防患于未然,建议学生报到后购买学生意外伤害、疾病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保。学生意外伤害、疾病医疗保险费每年每份80元;大学生医保费用一档约每年每份350元、二档约每年每份725元(届时以医保中心最新政策为准)。
02
为了给广大新同学提供便捷和高效的服务,校内有超市提供生活用品(包括床上用品),可自行购买。
03
自备费:教材费500元/人;军训服装费100元/人;入学体检费50元/人。每项按实际购买时的金额付款。
来校乘车路线
1.新生到重庆火车北站(龙头寺)、重庆北站南广场汽车站(龙头寺)、重庆火车站(菜园坝站)和重庆西站后,可乘坐学校联系的涪运公司汽车直接到校,学生及家长自行买票。重庆汽车北站(红旗河沟)的学生请在站内购买到涪陵的直达汽车票乘车,到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汽车站后由校车接到学校。
上述车站均有学校老师为新生乘车到校提供指引服务,接站老师的联系电话为:
重庆菜园坝汽车站:喻庆丰 15823199986
重庆北火车站、龙头寺汽车站:张闻鸣 15025456166
重庆汽车北站(红旗河沟):李磊 13637795378
重庆西站:徐苒 17323435025
2.新生到涪陵火车站、涪陵火车北站、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汽车站后,学校有专车接送到校。
涪陵接站老师联系电话:
涪陵火车北站:李文林 13274088428
涪陵火车站:张小瑜 13206179537
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汽车站:谭睿 13648477373
接待时间安排
1.重庆火车站(菜园坝)、重庆火车北站(龙头寺)、重庆北站南广场汽车站(龙头寺)、重庆汽车北站(红旗河沟)、重庆西站:2023年9月4日、9月5日早上7:00—晚上8:00,学校有专人在站外(见学校新生接待牌)等候,给新生换乘车辆提供服务(提醒:请千万不要与无接待证人员及其他陌生人联系,若到接待站未找到老师时,可先打电话联系接待老师,他们前来接您)。
2.涪陵火车站、涪陵火车北站和涪陵高山湾交通枢纽汽车站的专车接送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5日早上7:00—晚上8:00,其余时间按自行来校路线到校,并与所在二级学院接待人员联系(电话见后)。
注意事项
01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务必持通知书与家长一同到当地区、县教委或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到校报到后办理回执手续。
02
各位新同学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个人交通、财产和人身安全。报到期间,提醒同学自己办理报到及缴费手续,千万不要由他人代替报名及缴费。
03
凡遇到有人以各种身份或各种理由在校园内向学生收取钱物和推销物品的现象,应及时向辅导员或保卫处报告。
04
在没有分辨情况和未得到辅导员答复之前,新生不应向他人缴钱物,以免上当受骗。
05
学校新生接待人员均佩带有接待证,请认准接待号码,如有意外情况立即向学生处、保卫处或各二级学院报告。
06
学校领导将于2023年9月5日晚上19:00—21:00到学生宿舍看望问候新同学,并为同学们解决实际困难。
咨询电话
学校报到接待电话:
1.接待总协调(学生处)
(1)总调度
13996878131(赵处长)
18996863316(易处长)
(2)学生资助咨询
18696969370(何科长)
(3)学生宿舍咨询
18896078700(刘科长)
2.教学、专升本咨询(教务处)
13996792801(任处长)
13452552592(樊处长)
13996804648(陈老师)
3.招生录取、就业咨询(招生就业处)
13908255950(谭处长)
18325055556(刘处长)
13062361629(向主任)
18782376647(杨科长)
4.缴费咨询(财务处)
13648498788(张处长)
13896698883(余处长)
19908359807(李科长)
5.校园网络咨询(宣传部)
13983580808(王部长)
15608336768(庞主任)
6.在校创业咨询(科研开发处)
13501150358(杨处长)
7.安全保卫咨询(保卫处)
13896658083(谭处长)
8.后勤服务、医疗救护咨询(后勤服务中心)
13908257578(刘处长)
13896520669(陈科长)
13637928155(刘科长)
9.各二级学院教学、接待咨询
(1)智能制造学院
023—72806315
13609460837(王院长)
13896572010(李书记)
18996896232(学工办唐主任)
(2)人工智能学院
023-72806376
18183010515(陈院长)
18983318558(王书记)
18716860711(学工办李主任)
(3)财经学院
023—72806373
13609479123(唐院长)
13896652200(艾书记)
18723889877(宋副院长)
19923150520 (学工办庹主任)
(4)健康学院
023—72806391
18512355021(黎院长)
18983325885 (谭书记)
18696960539 (学工办庞主任)
(5)建筑工程学院
023—72806838
13896719066(曾院长)
15923719579(蒲书记)
18166519696(学工办李主任)
(6)车辆工程学院
023—72806295
13609462058(肖院长)
13637928155(刘书记)
13996717993(学工办秦主任)
(7)教育学院
023—72806307
18083086610(孔书记)
15823681510(欧阳副院长)
18723881600(学工办尹主任)
资助项目、受助条件及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
4.学校学生奖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在每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5.学校校长奖学金:学校校长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异,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除少数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这里特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每人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0元。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复学、入学的学生,根据本人申请,给予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照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年人均12000元。
10.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11.“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暂时筹集不齐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根据以上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2.学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学校临时困难补助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用于资助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个人生活仍很困难并符合申请临时补助条件者的临时补助,学校可给予特困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次最高补助3000元,每人每年最高补助6000元。
13. 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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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排版:陈涵琪
责编:王越、罗小露
校对:王炼、钟艳虹
初审:王瑶
终审:王劲松
出品:新媒体工作站
监制: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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