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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刑事诉讼羁押期限一览表



 

2016刑事诉讼羁押期限一览表
 
(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办案

机关

诉讼

环节

法律

条款

主要内容

羁押期限

批准

机关

公安

机关

拘留

第89条

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批捕


3

公安

机关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1—4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30

检察

机关

第165条

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以内作出决定


14

检察

机关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


1—3

检察

机关

审查批捕

第89条

检察院提请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7

检察

机关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37天


37


公安

机关

侦查

第154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2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1


上一级检察院

第156条

交通不便、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取证困难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2个月

2


省级检察院

第157条

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按照156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再延长2个月

2


省级检察院

第158条第1款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按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第158条第2款

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第147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检察

机关

第162条

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期限,与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一致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7个月

7



检察

机关

审查起诉

第169条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作出决定

1



审查起诉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5

检察

机关

第171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次)

3



公安

机关

补充侦查

第171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2次为限

2



审查起诉羁押期限最长6.5个月

6

15


人民

法院

一审

第202条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

3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符合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3个月

3


上一级法院

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无具体期限)



最高

法院

第202条第3款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次)

12



第202条第2款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检察

机关

补充侦查

第199条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2次)

2



一审羁押期限最长20个月
 
(+二审发回后再次一审20个月)

20



人民

法院

二审

第219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


10


第224条

二审开庭,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阅卷完毕

1



第232条

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

2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符合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2个月

2


高级

法院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无具体期限)




二审羁押期限最长5个月10天
 
(+发回重审后再次二审5个月10天)

5

10


人民

法院

死刑复核

第235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无具体期限)



最高

法院

侦查、起诉、审判(一审)
 羁押期限最长35个月2天
 
(一审后不上诉或抗诉,不发现另有罪行,不需要查清身份,不需要鉴定精神病,不改变管辖,不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

侦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

羁押期限最长40个月2天
 
(二审不发回重审,不发现另有罪行,不需要查清身份,不需要鉴定精神病,不改变管辖,不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

侦查、起诉、审判(一审、二审、发回重审)

羁押期限最长65个月12天
 
(不发现另有罪行,不需要查清身份,不需要鉴定精神病,不改变管辖,不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因特殊情况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的一审或二审,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因特殊原因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无具体羁押期限 

来源:最高检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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