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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紧急通知!事关所有小区!

鲤城区融媒体中心 鲤城微事 2024-04-12

注意!

根据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鲤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制定的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2月27日至3月31日

鲤城在全区范围内

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架空层、楼梯间、共用走道、地下车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资料图


《通知》明确,行动重点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资料图

对于停放充电行为,要求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其中,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停放充电场所在架空层、地下车库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要符合相关要求。

资料图

“电动自行车是市民通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等原因,出现火灾多发频发趋势,且致死率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消安委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行动中,各街道、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流通、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并对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予以曝光和处罚。

资料图

行动开展以来,鲤城已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37家,检查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94家;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249辆;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31处;查处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5家;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销售单位2家;新建电动充电设施274个;建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90处

请广大市民

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违法违规行为时

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反映

或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扩散,周知!


鲤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许培吟

来源:鲤城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吴秋瑜

审核:郭巧燕、薛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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