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紧急通知!事关所有小区!
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架空层、楼梯间、共用走道、地下车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通知》明确,行动重点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资料图
对于停放充电行为,要求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其中,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停放充电场所或在架空层、地下车库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要符合相关要求。
资料图
“电动自行车是市民通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等原因,出现火灾多发频发趋势,且致死率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消安委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行动中,各街道、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流通、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并对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予以曝光和处罚。
资料图
行动开展以来,鲤城已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37家,检查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94家;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249辆;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31处;查处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5家;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销售单位2家;新建电动充电设施274个;建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90处。
请广大市民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可向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反映或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扩散,周知!
《通知》明确,行动重点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对于停放充电行为,要求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其中,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停放充电场所或在架空层、地下车库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要符合相关要求。
“电动自行车是市民通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等原因,出现火灾多发频发趋势,且致死率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消安委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行动中,各街道、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流通、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并对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予以曝光和处罚。
行动开展以来,鲤城已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37家,检查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94家;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249辆;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31处;查处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5家;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销售单位2家;新建电动充电设施274个;建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90处。
鲤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许培吟
来源:鲤城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吴秋瑜
审核:郭巧燕、薛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