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兴山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公告
2022年度兴山县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监督公告
为进一步构建“亲而又清、清上加亲”的亲清政商关系,加快实现“六争创、六中心”奋斗目标,自2022年3月起,兴山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监督:
(一)政府部门承诺不兑现、不诚信方面,重点纠治“重招商轻服务”、“只招不管”、“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二)职能部门责任不落实、政策不执行方面,重点纠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新30条”、“25条”若干措施、“放管服”改革等系列惠企利民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问题;
(三)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权利滥用方面,重点纠治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问题,重点查处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重点纠治“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干部一张嘴,群众跑断腿”懒政怠政问题;
(五)服务不及时、不到位方面,重点纠治市场主体合理诉求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具体问题清单如下:
1.政府及职能部门不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承诺不兑现、资金不到位、任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随意变更规划编制、行政决定。
2.在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从部门或个人利益出发,设置障碍,提高门槛。
3.在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排斥竞争主体,影响公平竞争。
4.在服务企业过程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吃拿卡要”等。
5.监管部门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
6.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7.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久结不执、任性查封占用案款,办“关系案”“人情案”。
8.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以上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9.强迫、暗示企业提供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安排,违规借用企业或企业人员钱款、住房、车辆。
10.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违规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财物、设障刁难。
11.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12.答复咨询不准确、不全面,造成群众、企业“多头跑”“重复跑”,要求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13.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面对群众“冷横硬”,漫不经心、故意刁难;办理事项“推脱绕”,质效不高,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可以当场解决而不解决。
14.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回避矛盾不敢担当,把问题往上推、把责任往下甩。
15.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渠道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
16.审批部门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增设办理环节,造成审批时限长、审批效率低。
17.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包庇护短、隐瞒不报、有责不追。
18.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市场主体及群众举报反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举报方式如下:
来信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1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兴山县政府二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举报电话:0717-2583141
举报网址:
http://hubei.12388.gov.cn/yichangshi/xingshan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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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钰 编审|李斌 熊勤 终审 | 邹远景
兴山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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