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法学实践基地” 深化校地、校企合作
5月23日,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文带队来我县调研,县司法局、兴发集团分别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建“法学实践基地”,进一步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力争打造校地、校企协同合作典范。兴山县委书记曹宏伟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县司法局、兴发集团分别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就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共建、加强法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法治建设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何进一步做优做强及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了深入探讨。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文围绕学校历史、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资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方面介绍了华中师范大学基本情况,并对校地、校企双方发挥好资源优势,不断提升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推动学院建设和区域法治建设双翼齐飞,早日结出硕果提出期望。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
曹宏伟对县司法局、兴发集团与华师大开展校地、校企合作表示热烈祝贺,向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长期以来对兴山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实现了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兴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县上下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下一步,兴山力争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基层基础工作走在全省山区县前列。
积极探索学院与司法局、兴发集团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推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和资源共享,共同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相融合
曹宏伟表示,希望依托华师大法学院的专家智库和学科、科研优势,结合兴山县法治建设发展的现实基础和未来需求,推出更多的创新性实践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的法治化发展,不断提升兴山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在党务党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进一步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学院与司法局、兴发集团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推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和资源共享,共同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相融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
华师大法学院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古夫、昭君、南阳三个司法所,就基层司法所职能运行、队伍结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总工会主席万茜,副县长徐俊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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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吴健
通讯员 | 陈瑶
编辑 | 吴娱 王钰
编审 | 李斌 熊勤
终审 | 邹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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