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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民生底线,放开“摊贩经济”刻不容缓
“房贷下个月交不起了,反正逾期是板上钉钉的了。在家两个月没有任何收入,一家五口人,小孩的奶粉也快没了,尿裤也快没了,还不让出小区。群里什么团这团那的根本懒得看,没钱。1月的工资都还没拿到,老板估计更惨。反正能活一天是一天了,再没饭吃要出去抢劫了,我的孩子不能饿着。”
“前两天出门买药,看见一个卖红薯的爷爷。没有戴口罩,天上还飘着雪花,街上一个人都没有。红薯想卖出去太难了。我跑了4个药店只能买到一次性口罩,想回去送给他,顺便买点烤红薯。但是回去的时候他已经走了,我难过了很长时间,后悔当时没有买烤红薯,没有告诉他要等等我。”
1. 为了逃离低工资、高强度、甚至非人性的工厂或服务业部门的工人2. 为了缓解种田收入不足和农村贫困生存压力的农民3. 下岗工人、残障者、流浪汉、刑满释放者等就业困难群体4. 为了应对和克服生意失败、经营困难的个体经营者5. 为了弥补低工资,兼职摆摊维持生计的城市工薪阶层
1. 影响市容市貌。流动的摊贩摊位一般形象邋遢,这种过多的摊点分散在城市里有碍市容。
2. 有违公平竞争。流动经营无需租金且占据显要位置,有固定摊位或门店的经营户如何与之抗衡?
3. 占用道路等公共资源,且会导致交通拥堵。
4. 无证、不交税,且破坏环境卫生,这有违法律法规。
在我看来,这四条都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