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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女婿受贿千万!山东一名干部套取千万援川资金!交通局长找商人要120万为女儿买保时捷!

2017-11-16 政策最前沿

苏荣女婿受贿近千万判8年 编织袋收现金藏地下室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湖南省张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的判决书。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今年初判处程丹峰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现年47岁的程丹峰系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的女婿。法院经审理查明,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947.6万元,港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岳父任省委书记 女婿收3人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程丹峰22岁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毕业后,进入财政部工作,先后任职地方司、预算司、国库司等部门。其间,程丹峰在中央财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了博士学位,此后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还曾前往美国斯坦福大学做了半年多访问学者。

2011年7月,程丹峰离开工作了近19年的财政部“空降”湖南,担任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副局长。次年底,再一步“空降”到地市,担任张家界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旅游和招商。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担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3年3月)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廖某某、范某某、上官某某(均另案处理)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3人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廖某某、范某某、上官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3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47.6万元,港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其他情节综合考虑,法院一审判决程丹峰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曾向行贿人打招呼“贿款是借款”

根据法院判决书,2014年6月,苏荣接受组织调查。为逃避调查,程丹峰于2014年7月通过妹妹程某某将200万元退给廖某某,并与廖某某约定在组织调查时将200万元说成是借款,已经归还。

苏荣案发以后,程丹峰担心自己收受范某某财物的事情暴露,2014年底在北京鸿灏阁茶楼与范某某等人商量,若组织调查,要隐瞒程丹峰接受范某某送的江联公司股份的事实。

2014年上半年,上官某某得知中央纪委在调查苏荣的消息后,找到程丹峰要求退钱,程丹峰安排其妻分两笔转账退给上官某某人民币225万元,并与上官某某约定,组织调查时谎称是借款,已经归还。2014年9月,程丹峰接受中央纪委谈话调查,将上官某某送给他的200万元谎称是借款,并再次要上官某某在组织调查时,谎称是借款,已经归还。

■ 案情

编织袋收现金藏在地下室

法院判决书显示,程丹峰被指控的受贿事实一共三笔:2010年2月,江西省吉阳房地产公司以2.95亿元竞得江西省吉水县城北新区某地块。因资金紧张,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某某多次向吉水县政府请求分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分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未获批准。2010年6月,廖某某送给程丹峰人民币200万元,请托程丹峰协调此事。程丹峰予以收受,先后向江西省吉安市、江西省财政厅相关领导打招呼,要求予以关照。

2009年至2012年,范某某的北京博瑞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收购江西锅炉化工石油机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江西江联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联公司)94.33%股权过程中,范某某请托程丹峰向江西省南昌市相关领导打招呼协议出售,未获同意;后又请求在挂牌出售时附加对己有利的条件,排除竞争,得到南昌市相关方面的支持,最终北京博瑞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顺利地收购了江联公司94.33%股权。为感谢程丹峰,范某某2010年先后三次送给程丹峰人民币共计150万元,程丹峰予以收受;2012年送给程丹峰江联公司股份80万股(价值人民币377.6万元),由程丹峰妹夫吴某代持。2013年1月、2014年8月程丹峰先后获得分红41.6万元、38.4万元。2016年,江联公司以800.3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程丹峰所持的股份。

2010年,上官某某认识了苏荣女婿程丹峰。2011年至2012年,程丹峰接受上官某某的请托,先后找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市相关领导打招呼,为上官某某在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市进行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帮忙。为感谢程丹峰帮忙,上官某某在2011年先后两次送给程丹峰人民币220万;2013年送给程丹峰港币10万元,程丹峰均予以收受。

根据在案证据显示,2010年6月,廖某某安排其司机取款200万元带到北京,放在其住宿的中国武警司令部招待所房间内,打电话请程丹峰在招待所楼上的湘鄂情饭店吃晚饭,饭后,廖某某从他车后备厢里将事先用两个编织袋装好的200万元人民币搬到程丹峰车上送给程丹峰,程丹峰收受后将这笔钱存放在其家里的地下室。2010年8月,程丹峰将其中的1245000元存入以其父亲程某的名字办理的中国银行账户,剩余资金交给其妻子分多次存入银行和用于家庭开支。

■ 解读

程丹峰为何定罪“利用影响力受贿”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表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律师介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首先是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一般受贿罪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本案中被告人程丹峰是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女婿,并且是以该身份实施的受贿活动。

其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人,并非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受贿,而是先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而在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本案中,程丹峰利用岳父苏荣的影响力,向相关领导打招呼帮助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利用其本身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因此被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刑罚。

山东一名干部套取千万援川资金 办案检察官披露案件侦办详情

汶川地震,举国哀痛。如何重振灾区经济、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牵动着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心。为了实现这一期望,山东省政府组织多部门成立援川办公室,并在当地设立援川前线工作指挥部,对灾区进行对口援建;同时出台多项政策,不断加大支援力度。

谁曾想,有一名“援建者”,竟会在重建灾区的钱款上打起主意。这名“援建者”,就是时任山东省援川指挥部园区建设组副组长张敏。由于作案时期特殊,且嫌疑人作案手法隐蔽,给案件的侦破带来极大困难。

贪渎并查

2015年4月,山东省纪委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移交一条案件线索。在公安机关侦办的一起涉嫌诈骗案件中,一个名叫杨英能的人伙同援川指挥部建设组副组长张敏,利用张敏的职务之便,套取援川建设资金1000余万元;杨还极有可能向张敏巨额行贿,建议深查。

同月,山东省检察院将线索逐级移交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根据有关规定,对渎职犯罪背后的贪贿犯罪,反渎职侵权部门应当一并侦查。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贪渎并查’。”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黄建强说。

“经过慎重分析,我们认为,尽管尚未获得行贿、受贿犯罪的直接证据,但张敏与杨英能二人共谋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客观事实存在,必须予以严惩。我们决定先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以查渎促查贪,深查渎职背后的受贿犯罪。”山东省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高广才介绍。

随着调查的深入,另一个难题出现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仅限于诈骗,对张敏和杨英能二人的隐晦关系并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最后也没有得出诈骗犯罪的明确结论。怎么查?从哪儿开始查?

“最初公安机关查处杨英能涉嫌诈骗案的时候,案件中有一个名叫王强的人,此人曾是杨英能在北川羽琨公司的实际操作人,后因与杨英能在企业经营理念和做法上产生分歧,两人分道扬镳。我们得知此人在天津,就找到他,想通过他了解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历下区检察院反渎局工作人员郭伟说。

抓获归案

此时,王强已经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中层负责人,得知检察官的用意,他很是吃惊。

“我们发现,王强并没有置身于杨英能和张敏的权钱交易中,对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并不知情。但是,作为北川公司的实际操作人,其听命于杨英能的安排,为骗取援建资金而伪造工程施工合同,伪造购置设备凭证、收款收据等虚假材料。同时,王强进一步证实,伪造这些材料都是按园区组的张组长要求操作的。他虽不能说清张组长是何人,但凭借案件中的各种表象,可以确定这个神秘的‘张组长’就是张敏。”郭伟介绍。

至此,张敏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历下区检察院迅速立案,并以共犯这一罪名对杨英能立案。反渎局成立追捕组,一队跨省抓捕杨英能,另一队留守济南,摸排张敏的出行时间和轨迹,只待前方抓捕杨英能成功,即在第一时间内将张敏传讯到案,防止其闻讯潜逃。

蹲守了四天三夜后,在当地检察院反渎局的大力协助下,检察官们终于在成都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指挥组立即协调另一路人马迅速行动,前往张敏的办公室。

此时的张敏,已被提拔为正处级,成为省直机关的部门领导。见到办案人员,张敏略显震惊,但仍强装镇定,随办案人员来到检察院。

与此同时,成都飞往济南的航班缓缓抵达遥墙机场。伴随着闪烁的警灯,办案人员将杨英能押送至历下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

主动交代

短暂的讯问时间几乎能够左右案件的成功与否。

“当时情况并不乐观。面对讯问,张敏矢口否认自己收受杨英能的贿赂。为了迅速打破僵局,我们充分利用张敏职责意识差、不认为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错误认识,使其供述了对杨英能上报材料没有认真审查、没有到现场核实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等基本情况。从渎职角度,这已足够认定犯罪。对张敏采取拘留措施后,前期派往四川的办案人员迅速展开取证工作,获取了有关滥用职权的扎实证据。面对铁证,张敏无以辩解。”黄建强说。

之后,历下区检察院汇总材料向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提请逮捕。由于案件取证事实清楚,对逮捕必要性论证到位,市检察院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这个时候,新的难题又出现了——张敏的态度出现了变化。

“当时,张敏始终都不承认个人有经济问题,直到宣布逮捕后都没一次供述。后来我们让证据说话,省院也派出有审讯经验的侦查员参加审讯。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张敏似乎良心发现,认识到自己发国难财的危害性,整个人一下就崩溃了。”郭伟介绍说,除了收受杨英能公司的贿赂外,张敏还主动交代了收受其他几家单位贿赂的问题。

事实真相

2009年,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山东省援川办与北川县政府签订协议,在北川县建设产业园。当时,张敏担任园区建设组副组长,主要负责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及监管入园企业建设等工作。

“为加快招商引资,山东省援川办会同当地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投资优惠政策,包括:对于符合条件的山东企业入‘北川-山东产业园’投资建设的,可无偿获得项目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获得固定资产建设投资总额20%的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文件同时对投资入园的山东企业申请补助的期限、标准、范围及面积认定、资金申报、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都作出明确规定。”黄建强说。

听闻风声的杨英能动起了歪心思,他计划先在山东虚假注册企业获取入园资格,再借该资格,以进入产业园投资的方式获取补助资金。通过关系人搭上张敏后,杨英能直白地说了他的计划,并送上30万元现金以示诚意,还许诺给张敏获取补助金的好处。二人一拍即合。

在张敏的授意下,其身在济南的女友刘丽利用关系,帮助杨英能在山东注册了羽琨公司。之后,张敏作为该企业的联系人,负责跟踪推进企业的投资建设工作。有名无实的羽琨公司顺利进入园区,并享受到了对入园企业的第一个优惠政策——零地价获取产业园区内1454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免缴土地使用费280余万元。而这仅仅只是开始。

“为了申请到厂房建设资金,开工补助款以及总投资的补助款,杨英能找来施工队搭建了空厂房,购置了部分简易生产设施,并不断催促王强上报伪造的发票和收据。”黄建强说。

与杨英能不同,王强真的以为他来到这里就是单纯地投资办厂,支持灾区。虽然他知道杨英能与园区的“张组长”关系匪浅,可具体的事他没有也无权追究。

很快,第一笔补助款下来了,羽琨公司拿到了685万元补助金。“杨英能让他继续申报补助资金,王强说不需要了,作为公司启动资金,第一批补助款足够了。可杨英能坚持说不行,必须上报,不但要申报,还要多申报。”郭伟说。

王强越来越觉得,这不是在灾区投资建设,而是在诈骗,绝对不能干。很快,他离开了羽琨公司。

王强的离开并没有让杨英能有所收敛,他与张敏变本加厉。在随后的半年时间里,伸向灾后援建资金的黑手越来越贪婪。

在后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张敏如法炮制,陆续帮其他三家入园企业申领了援建补助资金,收取好处费55万余元。在这起案件中,张敏一共收取好处费达157万余元。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历下区人民法院对张敏、杨英能滥用职权,受贿、行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敏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杨英能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得知女儿找到对象,他找商人要了120万

近日,山西晋城交通局原局长李玉山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案尘埃落定,其获刑12年,并被处罚金100万元。

这名处级干部受贿犯罪所得约为620万元。其为索贿可谓花样百出:为女儿购买保时捷向商人“借款”120万,以高于市场价卖房或拿二手车顶账的方式获取利益。

索贿173万,给女儿买奥迪保时捷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李玉山犯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罪一案于今年9月29日作出刑事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李玉山不服,提出上诉。晋城中院受理后,11月8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玉山,1964年生人,曾任沁水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事发前,其职务为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他为索贿可谓花样百出,多数都是以借款为幌子,实则进行索贿。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玉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或催要工程款谋取利益,或承诺为他人帮忙提供工程项目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索取或以低价房屋、低价二手车辆抵顶所谓借款的方法变相索取他人财物共计约620万元。

李玉山上诉时辩称,一审判决其受贿的大部分款项应系借贷关系和房屋买卖关系,不成立索贿。结果,二审法院并不采信。

2016年底,李玉山以朋友周转资金为由,向商人郭某借款120万元,实际上却是用这笔钱为其女购买保时捷凯宴——其女当时找到了对象。“他嘴上说过还,心里也根本没有还我的意思。”郭某称,“后来李玉山透露出这120万元给他女儿买车用,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自己做生意也没有开这么好的车。”

实际上,这种把戏并非第一次上演,2014年11月,李玉山就曾向郭某借钱53万元给女儿换奥迪TTS。2017年6月,监察部门初查核实相关线索期间,李玉山为逃避办案机关调查,竟指使郭某出具二支虚假收款收据,以掩饰其索取郭某53万元的事实。

朋友海南一套房,被他顶账给2个人

除借款外,李玉山还以低价房屋、低价购买二手车辆抵顶所谓借款的方法,进行索贿。2013年6月,李玉山以亲戚做生意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某借款200万元。

2014年国庆节前后,李玉山称这位亲戚做生意赔了经济困难,还不了款,只能以其友牛某某名下海南的一套房子顶账。李某某称:“钱已经借出去了,既然要不回来只好同意拿房子抵账,要不连房子都没有。”

此外,李玉山利用兼任沁水示范牧场场长的职务便利,为李某某承揽牧场多项工程,为其谋取利益,后李玉山以高于当时市场价格26万的价格将其名下的房产出售给李某某。

类似的戏码也在郭某某、韩某某、胡某某等多人身上上演。2012年间,李玉山担任沁水县委副书记期间,仍是以朋友做生意为由向郭某某借200万元,后通过两次转账还了100万元。此后李玉山也四五次以他人的名义借钱还钱。直到2014年国庆节前,李玉山共计欠郭某某197万元,李玉山再次提出用牛某某名下在海南的房产顶账。

“我没有办法同意了,因为李玉山是县里领导,我能落点算点,总比落空了强。”郭某某表示。

索要2根金条,以二手车顶账

胡某某系沁水县郑村镇半峪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沁水县顺通选煤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后半年,李玉山以自己需要为由,向胡某某索要两根1千克规格的金条,价值共计52.8万。

次年年初,李玉山托人以28万元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一辆奥迪A6轿车后,将该奥迪轿车给了胡某某,用于抵顶两根金条的价款。

胡某某称:“李玉山叫我让把一辆奥迪A6车开走,我有点疑惑,没多问就开走了。第二天,李玉山的司机打电话说李玉山让把这辆奥迪车给了我,让我到晋城办理过户手续,我明白了李玉山是要顶账。”

籍此,两根金条价款52.8元与李玉山供述花28万元购车款相减,李玉山变相索取胡某某款额为2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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