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刚刚,这几个贪官被抓消息公布 ......

2017-11-26 政策最前沿

吴建春被免去抚州市副市长职务 正在接受审查

据信息日报江西政读报道,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决定免去:吴建春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9月15日,江西省纪委发布消息,江西抚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春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吴建春,1965年12月出生,曾任抚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去年9月任抚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吴建春简历

吴建春,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江西会昌人,1985年0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0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工程硕士。

1983.06-1985.09 江西省会昌县站塘乡团委干事、副书记(1984.12转为国家干部)

1985.09-1987.07 江西省团校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7.07-1987.09 江西省会昌县站塘乡党委委员、团委书记

1987.09-1990.01 共青团江西省会昌县委干事、副书记

1990.01-1992.10 共青团江西省会昌县委书记

1992.10-1994.07 江西省会昌县长岭乡、周田乡党委书记

1994.07-1997.12 共青团江西省赣州地委副书记(其间:1995.08-1997.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12-2001.01 共青团江西省赣州(地)市委书记 (其间:1999.09-2000.01江西省委党校第15期青干班学习)

2001.01-2004.03 江西省定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4.03-2008.08 江西省寻乌县委书记、人大主任

2008.08-2010.01 江西省兴国县委书记(2007.09-2009.07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习,获软件工程硕士学位)

2010.01-2011.05 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兴国县委书记

2011.05-2011.08 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1.08-2015.01 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5.01-2016.09 江西省抚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6.09 江西省抚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7.09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2017.11 被免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蚌埠市交通局总工程师杨杰被开除公职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监察局对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杨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贪污公款、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涉嫌犯罪。

杨杰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私利贪欲膨胀,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蚌埠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经蚌埠市政府批准,给予杨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杨杰简历

杨杰,男,汉族,1958年9月生,本科学历,2000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

1975.12—1978.08 蚌埠郊区李楼乡下放知青;

1978.08—1982.08 在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学习;

1982.08--1987.06 任安徽芜湖造船厂车间负责人、厂企管办负责人;

1987.06—1991.10 任蚌埠体制改革办公室秘书;

1991.10—1996.01 任安徽省怀洪新河指挥部科员、工程师;

1996.01—2004.01 任市交通局工程计划科副主任科员、副科长;

2004.01--2007.10 任交通局工程计划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科长;

2007.10 任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2017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抚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局长熊晓华被查

据江西抚州市纪委消息: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抚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熊晓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熊晓华简历

熊晓华,男;1962年2月出生;江西临川人,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0月参加工作。

1981.10-1984.09 江西省九江市白水湖消防中心战士

1984.09-1987.10 江西省德安县消防中队战士

1987.10-1989.01 江西省德安县消防中队副队长

1989.01-1989.11 江西省永修县消防中队副队长

1989.11-1993.02 江西省永修县公安局消防科副科长

1993.02-1996.01 江西省永修县公安局消防科科长

1996.01-1997.02 江西省永修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1997.02-1999.02 江西省九江市消防支队政治处副主任

1999.02-2001.04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2001.04-2004.09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2004.09-2009.03 江西省抚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2009.03-2010.04 转业待分配

2010.04-2011.07 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2011.07 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金巢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金巢分局局长

2017.11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天津市建委原主任窦华港被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窦华港(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窦华港简历

窦华港,男,1959年2月生,汉族,天津市人,1991年12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EMBA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1996.11-2003.04 天津市建委施工处副处长、处长

2003.04-2004.11 天津市建委副总工程师兼施工处处长

2004.11-2008.08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08.08-2011.05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

2011.05-2014.06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

2014.06,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6年12月15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窦华港的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四川广播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刘济接受组织审查

四川广播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刘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刘济简历

刘济,男,汉族,1961年6月生,四川金堂人,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93年4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93年4月至2000年11月,历任四川有线电视台(筹)工程师,技术播出部副主任、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5年11月,任四川有线电视台副总工程师、播出部主任;

2005年11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四川广播电视集团电视播出部主任、技术设备部主任;

2010年12月至2012年7月,任四川广播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设备部主任;

2012年7月至今,任四川广播电视台副总工程师。

2017.11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陈亚新被逮捕

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陈亚新(广州市副局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乌海市海勃湾区原区长胡雪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原区长胡雪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胡雪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职工考录、企业经营、承揽工程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对国有资产监管不作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胡雪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胡雪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原董事长陈祥恩接受组织审查

据河南省纪委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祥恩(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陈祥恩简历

陈祥恩,男,汉族,河南省商丘市人,1959年1月出生,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学位。

历任朝川矿务局采煤技术员、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矿长兼总工程师、矿务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局长兼党委书记,永煤集团陈四楼矿党委书记、矿长,永煤集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8年11月任河南煤化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0月任河南煤化集团总经理,2011年5月任河南煤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13年9月任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年10月任河南省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厅级)。

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7.11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毅军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毅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毅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并参加公款吃喝,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自己提拔电话拉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借款给私营企业;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擅自决定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王毅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无视党纪国法,行为底线全面失守,特别是被提拔到重要经济工作领导岗位后,大搞权钱交易、利益交换,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毅军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铜陵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毅军简历

王毅军,男,1959年6月出生,汉族,安徽桐城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

1983年7月任铜陵财经专科学校教师;

1984年2月任铜陵市委讲师团教员、讲师;

1992年4月任铜陵化工集团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1994年1月任铜陵化工集团合成氨厂党委书记;

1998年12月任铜陵市经贸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1年12月任铜陵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企业改革办主任、市重点工程协调办主任;

2005年1月任铜陵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5年3月任铜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年7月任铜陵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2012年7月任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年2月任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7.07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9月11日,安徽省委决定免去王毅军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9月19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接受王毅军辞去铜陵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王毅军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玉奇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玉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崔玉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接受公款宴请和私营企业主宴请;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招商为名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企业办理房地产权证;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规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崔玉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商关系“亲清不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崔玉奇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铜陵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崔玉奇简历

崔玉奇,男,1960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徐州人,大学学历,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1994年12月任合钢公司副经理;

1997年6月任铜陵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7年12月任铜陵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5月任铜陵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2年1月任铜陵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2003年3月任铜陵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08年6月任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9年2月任铜陵市政府副市长、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2年7月任铜陵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3年1月任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7.07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9月11日,安徽省委决定免去崔玉奇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9月19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接受崔玉奇辞去铜陵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崔玉奇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王爱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爱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占用改建公房归个人使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房产;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爱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充当“两面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家族谋取私利的工具,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爱华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合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爱华简历

王爱华,女,1963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庐江人,大学学历,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0月参加工作。

1984年11月任中房合肥分公司规划设计室技术员;

1993年7月任合肥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办事员;

1993年9月任合肥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规划设计处副处长;

1998年1月任合肥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规划设计处处长;

2000年6月任合肥新站综合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局长;

2002年3月任合肥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年1月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2017年9月11日,安徽省委免去王爱华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2017.07,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