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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情人宫外孕后索分手费 商人出面花174万摆平

2017-12-11 政策最前沿

12月4日,江苏高院二审宣判丰县原县长郭学习受贿案,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罚金50万。

二审判决书显示,郭学习共受贿295多万,其中174万元都用来与情人丁某分手。后者与他保持了7年多不正当两性关系。

此外,郭学习的儿子赴美国读书,商人们3次送钱,供其学费、生活费、买车等,而其中一次竟然一口气给了50万。

儿子赴美留学3次成商人送钱借口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2岁的郭学习是江苏邳州人,曾任邳州市委副书记,徐州市委副秘书长、市接待办主任等职。2011年6月起转任徐州下辖县丰县县长,4年后落马。

2016年5月12日,该案在南京中院开庭。今年3月,法院一审认定郭学习受贿305万,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此后,郭学习提出上诉。

郭学习落马后,当地媒体曾披露称,此人多次遭到网络举报,主要的内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搞公车私用和违规大办丧事。而且,这些举报不仅准确地指出公车私用的车牌号、时间、用途和详细过程,甚至还配发了清晰的照片。

一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曾对当地媒体称:“这样详细专业的检举信,前所未有,一定有专人花时间来跟踪拍摄,车牌号非常清晰,令人震惊。”

梳理二审判决书发现,郭学习的问题可不止公车私用之类的那么简单,还曾大肆受贿。

比如在2011年,郭学习的儿子准备去美国上大学,得知消息后,当地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邱大志便约郭县长一起吃饭。

完事儿后在地下停车场,邱老板将一个早已准备好的旅行包放到郭学习后座上,还说是给孩子上学用的。象征性地客气一下后,郭学习就把包拿回家,清点后发现里面装的是50万现金。

这并非商人们首次以其子在美留学为借口送钱。还是上文所述的邱老板,送50万之后的第二年,再次与郭学习一块吃饭。后者提到,儿子想在美国买辆车,被他拒绝了。

没过几天,邱老板又打电话约饭,饭后掏出一个信封给郭学习,说是给其子在美国买车用。回家后,郭学习数了数,发现是2万美元,而其子正是花掉其中的花1.5万美元买了一辆二手车。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邱大志,江苏另一家企业的老板周恒昶也盯上了郭学习的留学儿子。2012年4-5月份,他利用赴美考察的机会,到纽约看望过郭学习的儿子,并送给他1万美元。据郭的儿子供述,周老板送钱时称,是家里给他带了点美元。过了一段时间,郭学习的儿子便把收钱的事儿,通过打电话告诉了家里。

而邱大志从郭学习处得到的好处是,亲属得以安排工作,且县长承诺为其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周老板则是下属公司在贷款额度、企业改制、土地开发、规划变更等方面得到了帮助。

情人为他宫外孕,还切除输卵管

纵观郭学习295万受贿事实可以发现,占据其中最大头的并非儿子的留学开销,而是情人丁某的分手补偿费——高达174万余元。

丁某回忆,早在2004年,两人相识。算下来,当时郭学习还不到40岁。当郭于新疆挂职期间,两人多次发生两性关系。他回到徐州发改委后,两人还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两性关系。期间,丁某因宫外孕,切除了输卵管。

7年之后,也就是2011年,两人便不再来往。2013年10月,因做生意失败,她找郭学习帮助借款。结果,对方不予理会,她便发信息称,如不帮忙就去闹、告发两人关系。

而从郭学习的供述来看,他当时正处于接任县委书记的关键时刻,不容许出乱子。而恰好在此时,丁某以索要分手补偿费为目的,多次以公开情人关系、揭发举报等手段胁迫其帮助她借钱还债。

为了摆脱情人的纠缠,郭学习决定安排上文提及的周恒昶老板出面摆平此事。周则指出,郭学习曾和他商量,想一次性给丁某200万元,以做了断。结果却是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间,周老板以借为名先后6次给予丁某共计174.795万元。

给情人的钱,郭学习都叮嘱周老板要欠条。“一是给丁某施加压力,让她知道钱不是那么好拿的;二是为了掩人耳目,不要让别人知道和郭学习有关,实际这些钱就是郭学习安排其送给丁某的。”周老板说。

甚至当出事前,郭学习还打电话给情人,如果纪委调查此事,让说这笔钱是她和周老板之间的借款,跟他郭学习没关系。只可惜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法院两次判决均认定,这笔钱实质上就是郭学习通过丁某变相从周老板那里收受的贿赂。

至于一审获刑10年,二审改判为7年半,判决书显示,首先是受贿额有差异——一审时认定为305万,而二审时改为295万。因为挂职期间其让一位老板支付10万元购买玉器,未被认定为受贿。

此外,郭学习还检举了一个姓周的人,构成立功,二审时予以了认定。

常务副县长和他的“显赫”情妇

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三大罪行,几乎都与情妇有关二审维持原判,新宁原常务副县长孙洪波获刑12年

孙洪波身边的人都说,他的“劫数”是从一个女人开始的。

2010年下半年,自称是中信集团财务总监及华谊兄弟传媒投资人的王莉(化名)到新宁县“投资考察”,她虚构自己是国资委某领导的妹妹,家族显赫,政治背景深厚。时任新宁县常务副县长的孙洪波出面接待。随后,孙洪波便掉进一个“权力”“上位”的漩涡,“成了权力的木偶”。

在孙洪波眼里,王莉是自己仕途上的一个关键人物,两人保持着长期的两性关系。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判决书显示,几乎每笔罪行都与王莉分不开。然而,即便对王莉言听计从,孙洪波也始终未能借助她的“政治背景”实现高升。

2014年6月,时任新宁县常务副县长的孙洪波因涉嫌受贿犯罪被逮捕。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洪波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

孙洪波不服并上诉,今年8月底,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切与一个叫王莉(化名)的长沙女子有很大关系。

起源

想借她的关系实现升迁

2010年下半年,时年46岁的王莉以“中信集团财务总监及华谊兄弟传媒投资人”的身份到新宁县投资考察,并自带了一名曾姓助理,孙洪波出面接待。初次见面,王莉就让孙洪波觉得可能遇见了“贵人”。

二审裁定书显示,当时王莉虚构自己是国资委某领导的妹妹,家族显赫,政治背景深厚,与国家、省市领导人关系密切,以此取得孙洪波的信任。之后,孙洪波与她长期保持两性关系,并试图通过王莉的斡旋,得到提拔或者调京工作。从这时起,孙洪波就开始了他的“贪腐之路”。当然,这一切与王莉的幕后指挥也密不可分。

两人在交往期间,王莉谎称自己怀了孙洪波的孩子,并以帮助孙洪波与他前妻儿子外出治病等理由,令孙洪波对自己言听计从,想方设法地通过实施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尽量满足王莉的各种需求。

对于王莉的身份和庞大的关系网,直到被抓之前,孙洪波都深信不疑。

受贿

情人出谋划策索贿数百万

2011年10月,王莉将一张“童名谦”户名的工商银行卡交给孙洪波,谎称时任邵阳市委书记童名谦因经济问题需要300万元“了难”,让孙洪波想办法转300万元到该账户。为得到关照和提拔,孙洪波用自己的权力弄到了这笔钱。

这笔钱来自深圳一家投资公司的董事长刘某。孙洪波在刘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减免注册登记费用和之后的合作办学项目中给予了关照。同年10月20日,刘某根据孙洪波的安排向“童名谦”账户转账300万元。

然而,这笔钱的实际收款人其实是王莉。她的证词显示,她当时让曾姓助理找人用童名谦的信息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并用这个身份证在工商银行开了一个账户。为了把这出戏演得更加逼真,2011年10月,王莉以童名谦的名义给孙洪波发了条信息,让孙洪波汇300万元到童名谦账户上。过了几天,孙洪波还把这条信息拿给她看。王莉便给孙洪波出谋划策,让他找刘某办理此事。最终,这笔给领导“了难”的钱被王莉挥霍。

2012年2月,王莉骗孙洪波说自己怀了他的孩子,让孙洪波打100万给她。孙洪波当时表示自己没钱,王莉又做了回“智囊”。这次把捞钱的对象瞄准了新宁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邹某。

2009年,孙洪波出面解决了邹某在一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纠纷阻工的问题。2011年上半年,邹某公司因擅自更改建设规划被新宁县规划局拒绝验收,并处以56万元罚款,此事最终也被孙洪波“打招呼”摆平了。孙洪波考虑到自己曾帮了邹某不少忙,以后邹某在新宁的发展也离不开自己的支持,便以提拔协调关系需要开支为由,以借款的名义向邹某索要100万元。次日,孙洪波将这100万元转给了王莉。之后,邹某明确表示不需要偿还。孙洪波予以默认,并表示会全力支持邹某的项目。

王莉供述,这100万大部分被她用于在长沙的大型商场消费,也有一部分提现。

贪污

给情人买娃娃鱼也报账

对于王莉的需求,孙洪波一向是言听计从,必然办到。2012年1月,王莉让孙洪波想办法弄2万元加油卡。随后,孙洪波将时任新宁县统计局局长吕某某叫到办公室,以协调关系为由让统计局为自己购买2张金额各1万元的加油卡。几天后,孙洪波将油卡交给了王莉。

吕某某的证言显示,这2万元油卡的开支,最后被他们单位以印刷费的名义报销。此外,同年11月23日,孙洪波又交给吕某某7张长沙友谊商店及通程大酒店的礼品、住宿发票,让他帮忙处理,并打了一个请求拨付经费的报告。核算之后,吕某某将钱交给了孙洪波。

裁定书显示,几乎孙洪波弄来的每笔钱,都与王莉有关。2012年11月,王莉让孙洪波准备一些野生甲鱼和娃娃鱼给她。为了筹钱买鱼,孙洪波将新宁县地税局局长尹某某叫到办公室,提出在长沙有5万多元协调关系的开支需到地税局报账。报账后,尹某某将5.1486万元现金交给了他。之后,孙洪波用这笔钱买了2万元左右的甲鱼及3万元的娃娃鱼送给王莉。

2012年12月,王莉过生日。孙洪波陪王莉到长沙友谊商店,购买了4万多元的包、戒指等物品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王莉。这笔钱最终在新宁县外事接待办报账。

滥用职权为情人“漂白”身份

因涉嫌诈骗,2010年8月,王莉被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立案侦查,2011年被刑事拘留。之后,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为由不批准逮捕。随后,王莉被取保候审。2012年5月,王莉向孙洪波提出以制作虚假交通事故死亡证明书的方式注销原户口,再重新办理新户口。

王莉的证词显示,她因涉嫌诈骗犯罪被网上追逃,想将王莉这个名字的户籍销掉,便对孙洪波说自己的户籍资料上有违法记录,出国受限,要把这个户籍销掉重新上个户口。但孙洪波当时表示“很难办,要考虑一下”。见孙洪波犹豫,王莉假冒国资委主任的名义给孙洪波发了条信息,要求孙洪波帮忙把这件事情办好,事成之后把他调到国资委工作。

随后,孙洪波安排新宁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罗某某等人伪造出王莉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司法鉴定证明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同年6月,王莉因交通肇事死亡的户口注销手续办好。

2013年5月,孙洪波安排新宁县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为王莉造了一个新的户口信息。就这样,王莉有了一张“田娜”的身份证。

同年8月5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以王莉已死亡为由,决定撤销王莉涉嫌诈骗案。

判决

数罪并罚获刑12年

为了仕途升迁,孙洪波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事最终曝光。2014年5月28日,孙洪波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法院一审认定孙洪波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对其受贿和贪污犯罪所得继续追缴。

孙洪波不服并上诉。他提出,自己在实施本案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宣布无罪。

对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孙洪波长期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他的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犯罪,是与其职务密切关联的犯罪;在长期担任领导职务和履职过程中,孙洪波个人和所在组织均没有反映孙洪波存在意识混乱、精神错乱等无刑事责任能力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行为。

尽管孙洪波的家人提供了家族人员精神病史,但是孙洪波个人并没有任何精神病的相关病历记录。目前,一审法院已经对孙洪波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明确确认孙洪波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并且认为该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科学、合法。

2016年8月底,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洪波三宗罪

受贿罪

孙洪波自2008年10月至案发,利用担任中共湖南省新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司运营、市政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建设、矿山开发、招商及合作办学、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请托人刘某某、王某某、邹某某、李某贿赂共计750万元及价值近10万元的茅台酒。

贪污罪

孙洪波在担任湖南省新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采取拨款至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新宁县统计局、财政局、环保局、国税局、外事办、地税局、舜管局等单位,然后虚报开支据为己有,共计贪污公款105.3953万元。

滥用职权罪

2012年5月,孙洪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时任新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罗某某,伪造王莉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虚假司法鉴定证明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致使王莉办理了户口注销手续,重新以“田娜”登记户籍和办理身份证,并撤销王莉涉嫌诈骗一案。

2010年下半年,自称是中信集团财务总监及华谊兄弟传媒投资人的王莉(化名)到新宁县“投资考察”,时任新宁县常务副县长的孙洪波出面接待。随后,孙洪波便掉进一个“权力”“上位”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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