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不等举报!国家这样“拍苍蝇”更直接有效!百姓怀疑哪单位有问题可以反映......

2018-01-10 政策最前沿

“打虎拍蝇”是近几年反腐败的重点,但这些大都是通过巡视或举报得来的线索,着实有一定的效果。但你不会想到,其实还有一个更直接有效的办法不能忽视,那就是审计。先看看例子再说吧......

审计署发布2018年1号公告,截至去年底——34个违法违纪问题已有处理结果

国家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1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查处情况》。据悉,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单位调查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跟踪了解其查处情况。截至2017年12月底,已有处理结果的违纪违法问题共34个,具体情况如下: 34 38624 34 13280 0 0 7338 0 0:00:05 0:00:01 0:00:04 7337

一、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肖鹏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谋利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至2010年,肖鹏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供应商承接业务提供便利,并收受贿赂。2014年1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2017年8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肖鹏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属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顾逖泉涉嫌违规操作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12年,顾逖泉在钢材采购业务中,涉嫌通过以次充好、超过市价采购等方式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造成国有权益损失,并收受贿赂。2013年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2017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顾逖泉有期徒刑13年。

三、广东电网公司原党委书记黄建军涉嫌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亲友谋利问题

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3年,黄建军涉嫌在重大物资采购中利用其职务影响力,为亲友非法谋利并收受贿赂。2015年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2017年3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建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四、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电压研究所原所长李光范涉嫌受贿问题

审计发现,李光范在某试验基地建设中,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施工单位钱款。2014年1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2016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光范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追回赃款20万元。

五、江西省丰城市发展改革委原主任雷剑鸿涉嫌挪用公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至2014年,雷剑鸿在兼任丰城市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涉嫌违规决策向其他企业出借资金4300多万元。2014年10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调查。2017年9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雷剑鸿有期徒刑18年;目前相关资金正在追缴中。

六、云南省11个县扶贫办涉嫌审核把关不严致扶贫资金被骗取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5年,云南省砚山、麻栗坡等11个县扶贫办涉嫌审核把关不严,致使680多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2016年9月,审计署将相关线索移送云南省监察厅调查。至2016年12月,纪检监察部门给予29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警告、诫勉谈话、行政记过等党纪政纪处分。

七、黑龙江省同江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原局长朱浩等人涉嫌弄虚作假协助他人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朱浩等人通过编造虚假资料帮助他人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骗取农机具购置补贴500多万元。2016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黑龙江省纪委调查。2017年1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朱浩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年4月,佳木斯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朱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八、江苏省泗洪县有关乡镇干部涉嫌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至2015年,江苏省泗洪县车门乡等乡镇涉嫌通过伪造资料、虚构标的物等方式,套取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1700多万元。2016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2017年12月,泗洪县纪委对县扶贫办、农险办副主任刘怀阳等1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诫勉谈话等处理处分;已追回全部被套取资金。

九、黑龙江省两个县有关单位负责人涉嫌违规操作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至2013年,黑龙江省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时任局长周文、龙江县河道管理站时任站长鲁义祥,涉嫌授意下属以报销燃油费、餐饮费等名义套取财政资金400多万元,用于单位招待送礼或发放职工福利等。2016年8月,审计署将相关线索移送黑龙江省纪委调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鹤岗市、龙江县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周文、鲁义祥等7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

十、四川省中江县欣旺水果专业合作社涉嫌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4年,欣旺水果专业合作社涉嫌通过编造虚假资料套取农业补贴等170多万元。2016年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四川省德阳市政府调查。2016年11月,中江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万友明留党察看2年处分,给予中江县财政局(农发办)5名工作人员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已追回全部被套取资金。

十一、四川省兴文县林业局涉嫌套取财政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3年,兴文县林业局涉嫌使用虚假发票套取林业专项资金70多万元,其中30万元用于送礼、发放奖金。2015年11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四川省纪委调查。2017年9月,四川省纪委等部门给予57名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十二、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东义涉嫌违规操作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04年至2009年,李东义涉嫌违规为一家公司在企业注册、购地、承揽土地整治项目等方面提供便利,造成国有权益损失250多万元。2015年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黑龙江省纪委调查。2017年10月,齐齐哈尔市纪委给予李东义开除党籍处分。

十三、山西省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武中铎涉嫌违规审批造成财政资金被套取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武中铎明知祁县天顺肉牛专业合作社重复申报,仍违规批准致使45万元财政资金被套取。2016年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调查。2017年8月,祁县监察委给予武中铎行政记过处分。

十四、黑龙江省龙江县水产总站原站长王志兴涉嫌弄虚作假协助他人骗取财政补贴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王志兴涉嫌帮助渔业企业编造虚假渔船信息,套取成品油价格改革渔业补贴20多万元。2016年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黑龙江省纪委调查。2017年3月,龙江县纪委给予王志兴党内警告处分。

十五、吉林省通榆县新华农场原场长张绍斌涉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被套取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张绍斌涉嫌在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实施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套取财政资金80万元。2016年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吉林省纪委调查。2016年10月,通榆县纪委给予张绍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六、甘肃省兰州市徐家湾旧城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审核组原组长张富林等人涉嫌玩忽职守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2014年,张富林等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涉嫌玩忽职守,致使4万多元拆迁安置费被骗取。2016年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甘肃省纪委调查。2017年4月,兰州市城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富林等4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理处分,对骗取的财政资金予以追缴。

十七、重庆市巫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郑承赞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8年至2012年,郑承赞涉嫌违规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荐、申报财政资金方面提供便利,从中收受钱款100多万元。2015年9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重庆市纪委调查。2016年9月,巫溪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郑承赞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十八、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有关人员涉嫌违规操作基金销售等事项谋利问题

审计发现,2014年5月,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私人银行部时任副总经理王超和高级产品经理关琦等人,涉嫌违规为第三方募集和销售基金,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2016年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公安部调查。2017年11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超、关琦有期徒刑各3年。同月,北京银监局给予该行主管副行长陈英顺取消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十九、山西省交通运输厅2家所属企业涉嫌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问题

审计发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太旧高速公司、交通信息通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国有投资600万元面临损失风险。2015年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调查。2017年2月,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给予7名责任人警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处分。

二十、山西省太原市沙沟社区居委会涉嫌违规使用项目经费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至2015年,太原市沙沟社区居委会等在“城中村”改造期间,在项目经费中违规开支餐费、发放奖金等600多万元(审计期间退回450万元)。2017年5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太原市纪委调查。2017年8月,太原市万柏林区纪委给予2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十一、甘肃省榆中县有关人员涉嫌弄虚作假骗取社保基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5年,榆中县岳红霞等3人涉嫌伪造异地住院病历和发票等,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2017年1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甘肃省公安厅调查。2017年8月,榆中县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岳红霞等3人8个月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追回全部被骗资金,并处罚金共4万元。

二十二、广州新市医院投资人林俊杰涉嫌违规侵占医院资金等问题

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7年,林俊杰涉嫌长期以“借用”名义违规侵占医院资金,该院还存在大量使用来源不明的医疗器械等问题。2017年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广州市卫计委调查。2017年9月,广州市卫计委责令林俊杰归还侵占资金7000多万元,对新市医院予以警告。

二十三、陕西省西安市3家医院涉嫌违规分包诊疗业务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7年,中铁一局集团西安中心医院、西安都市医院、周至烈贞眼科医院等3家医院涉嫌违规对外分包部分科室等。2017年,审计署将相关线索移送陕西省卫计委调查。2017年9月,西安市、莲湖区、周至县卫计委共没收上述医院违法所得150多万元、罚款4.8万元,对其中两家医院负责人给予严重警告等处分。

二十四、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原副主任李平华涉嫌利用职权谋利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5年,李平华涉嫌违规帮助一公司承揽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耗材供应业务,并接受该公司安排旅游等好处。2017年3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重庆市卫计委调查。2017年4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给予李平华警告、免职等处理处分。

二十五、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及所属企业涉嫌违规处置资产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4年,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及所属新安传媒公司、安徽商报社,涉嫌违规将抵顶广告收入的手表、手机、汽车等用于送礼、发放福利、低价处置等。2016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安徽省委、省政府调查。2017年5月,安徽省纪委给予安徽日报社党委委员、新安传媒公司原董事长张望梅等2名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警告等处分,追回违纪所得119.7万元。

二十六、陕西省榆林市水务局原副局长安举强涉嫌违规兼职取酬及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3年,安举强涉嫌违规在一些单位兼职,并私自承揽水利工程谋利。2016年1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陕西省纪委调查。2017年7月,榆林市纪委给予安举强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十七、重庆市云阳县水务局违规办企业谋利问题

审计发现,2005年至2015年,重庆市云阳县水务局挪用公款设立公司,并依托行政权力获取收入2800多万元,部分用于吃喝送礼等。2016年8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重庆市纪委调查。2016年10月,云阳县监察局给予6名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调离岗位等处理处分。

二十八、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农业局场县共建办原副主任周文学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5年,周文学涉嫌以其子名义成立公司,违规依托经营项目获取财政资金670多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16万元。2017年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黑龙江省纪委调查。2017年8月,桦川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周文学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二十九、江西省上饶县纪委原书记童晓闻等人涉嫌公款私存问题

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6年,童晓闻等人涉嫌将690多万元罚没收入私存私放。2017年4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江西省纪委调查。2017年7月,江西省纪委给予童晓闻等6名责任人严重警告、警告和诫勉谈话等处理处分。

三十、甘肃省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原站长方俊贤涉嫌挪用公款问题

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4年,方俊贤涉嫌挪用农村供水项目工程款1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2017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调查。2017年11月,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方俊贤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没收挪用资金及孳息。

三十一、陕西省有关单位16名公职人员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审计发现,2013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工伤保险事业管理处、渭南市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处等3个单位的16名公职人员涉嫌公费旅游、多报差旅费等。2016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陕西省纪委调查。至2017年6月,其中14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诫勉谈话等处理处分。

三十二、53家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审计发现,广东今来药业有限公司等53家企业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药品售价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0多亿元,造成税款流失34亿多元。2015年12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国家税务总局调查。至2017年1月,29名涉案人员被处以2年(缓刑3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共处罚金40万元。

三十三、5家商贸企业涉嫌套取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审计发现,2014年至2015年,陈辉等人控制的5家商贸企业涉嫌通过黄金交易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20多亿元用于对外虚开,造成税款流失1.79亿元。2016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国家税务总局调查。2017年8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陈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他5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处以2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共处罚金90万元。

三十四、山东省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问题

审计发现,2015年,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通过虚构转口贸易等方式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1500多万美元。2016年,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外汇局调查。2017年4月,外汇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90多万元。

审计发现扶贫问题金额70多亿 “拍苍蝇”成重点

在审计署发布的2018年第一号公告中,列举了34个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后的处理情况,其中提到,2012年至2015年,云南省砚山、麻栗坡等11个县扶贫办涉嫌审核把关不严,致使680多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审计署将相关线索移送云南省监察厅后,纪检监察部门给予29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事实上,这只是审计署近年来亮剑扶贫资金的一个缩影。2016年和2017年,审计署共对37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审计,抽查扶贫资金737.53亿元,入户走访1.82万个贫困家庭,发现问题金额70多亿元。

2017年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截至当年10月底,各地通过追回、盘活或避免损失等方式,整改扶贫资金32.68亿元,有970人被追责问责。近年来,扶贫资金中的问题金额比例也在大幅下降,从2015年的25.8%降至2017年的7.93%。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近日就此专访了审计署农业司负责人。

哪些扶贫问题要警惕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扶贫资金的审计与其他项目的审计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大部分扶贫资金直接惠及的对象是普通群众,而且分散在乡村,仅靠传统的看账本是找不出问题的,必须走村入户,眼见为实,看看扶贫资金有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他举例说,有的审计组在调阅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时发现,部分农户危房改造的照片存在PS的痕迹,很多图片甚至完全一样,可能存在编造资料、重复申报,甚至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问题。审计人员通过对3个村的实地探访,揭开了当地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猫儿腻。

还有一些扶贫资金损失浪费、不能发挥效益的问题就更隐蔽了。有一个审计组在贫困户家里走访时发现,他家的墙角放着很多打捆的核桃树苗木,都已近枯萎。

当时审计人员就警觉起来,本该成为“致富树”的苗木为何被浪费了?在审计人员耐心的询问下,当地老乡道出了实情,原来当地海拔过高,天气寒冷,加之缺乏水源,根本不适合种植核桃树。老百姓也没什么种植经验,勉强种下去几个月后,全都死光了。

地方政府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又购进了一批核桃树苗,强制要求老百姓补种。当地百姓担心的是,核桃树苗既种不活,又要和已有的其他作物争水争肥,干脆就不种了,于是就有了领了苗木也不去种的情况。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通过近一两年对37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实地走访,审计署梳理出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7类共性问题,也是为了提醒各级干部,扶贫工作中的高压线碰不得。

这些共性问题包括: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扶贫政策不到位;由于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产业扶贫等资金闲置;部分单位或个人违规将扶贫资金用于市政设施建设等非扶贫领域及公务接待、职工福利等;一些扶贫项目由于前期调研不充分,后期工作不到位,未实现预期效果;一些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部分无资质个人或单位借用其他企业资质承揽扶贫项目;个别县脱贫认定工作不精准,将部分未达到标准人员认定为脱贫对象;有的地区扶贫工作不扎实,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扶贫小额信贷。

“拍苍蝇”已成扶贫审计重点之一

单笔的扶贫资金量都不大,但量多面广,而且在村屯的管理中,由于缺乏相应的账簿、记录等证明材料,仅靠老百姓提供的口头证言很难核实问题。审计人员发现,很多时候扶贫中的“苍蝇级”腐败最容易损害扶贫工作的公信力。

审计署农业司负责人说,与其他领域相比,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多发生在乡镇和村级。从审计情况看,由于扶贫阳光化不到位、管理不透明,一些乡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比较严重,特别是集中在危房改造、低保等扶贫领域。

比如,在危房改造过程中,部分村干部以“好处费”“报名费”的方式,向贫困群众收取费用,审计组在某县审计中发现,某村村主任和会计在落实该村危房改造任务中,甚至公然在大喇叭中喊,想报名危房改造的交200元报名费,不交钱不能报名。

这位负责人说,扶贫审计中,“拍苍蝇”已成为工作重点,也由此发现了不少案例。比如,某村支书非法投标违规获取扶贫工程项目,并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骗取扶贫资金;某县农业局先后挪用中央和省级专项涉农资金违规用于请客送礼、送红包、发放津补贴、有偿陪侍服务等,还违规将财政资金补助本单位职工投资的企业用于经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在农业扶贫领域,除了骗取套取资金问题比较严重外,部分村干部在资金项目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挤占群众利益为亲属谋利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揭露这方面问题一直是农业和扶贫审计工作关注的一个重点。有的村干部在贫困户申报、农村低保困难户评选、资金补助、物资发放、项目分配等工作中优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朋友,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却视而不见,极大地损害了群众利益。

审计发现,某副乡长利用职务便利将扶贫项目交由亲属无偿使用;某扶贫互助资金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其妻经营活动,挤占本该由群众获得的扶贫资金。

推动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

审计署农业司负责人说,未来一段时间,要着力关注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审计署将加大审计力度,揭露影响和制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关键问题和“短板”,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同时,将加强对贫困残疾人、老年人等脱贫攻坚重点群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促进重点群体如期稳定脱贫。

在审计署看来,脱贫攻坚战期间,扶贫审计的另一个工作重点是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通过加大审计力度,揭露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化公为私、优亲厚友,以及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推动健全扶贫领域反腐败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揭露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甚至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推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

审计署农业司负责人还介绍说,审计署整合全国审计资源,在2020年以前实现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深度贫困地区审计全覆盖。各级地方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区域内贫困县和非贫困县的脱贫攻坚相关专项资金重大项目,以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位负责人说,管好扶贫资金还要靠制度建设,尤其是形成一套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的机制。下一步,审计将继续围绕“精准、安全、绩效”,重点揭示因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不到位危害扶贫资金安全、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等问题,提出堵塞漏洞、提高绩效的建议。

报社职员因揭发违法圈地而被除名,开启了不一样的另类人生...阅读此文请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