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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反腐下一步要这样干!

2018-02-01 政策最前沿

反腐败今后的惩治重点是什么?

党的十九大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政治判断,明确提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

一个时期以来,领导干部被“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问题突出,有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为了个人仕途升迁搞利益输送;有的民营企业主在掌握经济权力后,谋求政治上的权力,“围猎”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形成利益集团。重点人、重点领域发生的腐败问题往往案情严重、涉案金额巨大、对党的执政基础危害性大。如孙政才、鲁炜等身为党的高级干部,十八大后依旧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且长期担任重要领导岗位“一把手”,如不及时清除,将严重影响党内政治生态。必须坚定不移、精准有效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剑指“利益集团”,中央反腐下一步要这样干!

十九大开局百日,中央及地方各级纪委就交出了一份份亮眼的反腐新“答卷”。

先看中央。十九大后,中纪委已打落七只“大老虎”: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山东省原副省长季缃绮、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以及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王晓林。

地方纪委也没闲着。吉林省商务厅原副巡视员姜伟军、云南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书记胡克宁、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杜金卿接受组织审查,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永忠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广东省侨办原党组书记曾庆荣等2人被“双开”……

这份“答卷”,来之不易,让人称快。这是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基础上,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而取得的反腐成果;是反腐败斗争夺取压倒性胜利的阶段性“答卷”。纪委的“成绩”,人民群众看得见。每每“打虎”“拍蝇”“猎狐”的消息一出,刷屏、点赞、留言打CALL就是民意最真诚的表达。

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斗争仍然任重道远。从纪委的通报中,常能看到权钱交易、钱色交易、权色交易等用词,在权、钱、色可能组成的几种交易中,获取利益是动力也是目的,而握有不同资源的腐败分子相互勾连,则形成了攫取更大利益的利益集团。过去几年,山西等地、能源等系统发生的塌方式腐败,金融监管中的“猫鼠一家”等乱象,就是利益集团在作祟。

权钱色交织成的利益集团蚕食人民利益、危害国家安全,陷政治生态于乌烟瘴气中。这为人民群众所痛恶,更为我党所不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句句重点,为反腐败工作树立了方向标。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环环相扣,为接下来的反腐败工作划出了重点。

党内“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十九大以来,中央频频剑指利益集团,反腐败斗争的新动向变得明晰,系统性和关联性也将逐步增强。乘势而上,举棋落子,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人民乐见的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不久可期。(央视网评论员 方芳)

在中纪委机关报高调表态的他,受贿获刑6年半

2016年9月落马的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原院长施耀忠,因受贿罪获刑6年6个月。引人注意的是施的另一个身份——民建海南省委原主委。

今年55岁的施耀忠,从1988年参加工作到落马,在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工作了将近28年。历任预算科科长、总工程师等多个职务,2002年起担任勘察设计院院长,更是长达14年之久。2009年,施开始兼任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后转任院长),同时被选为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

作为曾经的政治明星,施耀忠常常接受媒体采访。2016年1月,施耀忠曾在巴中挂职副市长。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的心永远和四川老区人民在一起”。

当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报道,2012年以来,施耀忠每年都会提交有关“正风反腐”的提案,内容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到“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五份反腐提案曾让施名噪一时。2016年,他还在纪检报上表示“管住今天的‘苍蝇’,就可能消灭明天的‘老虎’”。

半年后,不是“老虎”的施耀忠应声落马。2016年9月9日,《海南日报》首次披露,施耀忠严重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的建议,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施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撤销其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直至施耀忠获刑,致使其落马的原因也随之公开。庭审披露,施的问题主要出现在担任勘察设计院院长期间。在勘察设计项目分包、建设工程发包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46万元。

此外,2011年至2014年期间,使用公款用于维修私家车及私人住房、购买家用空调和支付其他个人开支,并以公务项目报销平账。

事实上,各民主党派近年来也在持续推动反腐工作。早在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8个民主党派就全部成立了以各自党派常委副主席为主任的中央监督委员会,并且通过了各自的党内监督条例。据悉,各民主党派在制定内部监督条例时,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有所借鉴。

更重要的是,只要是曾担任国家公职、掌握了国家公共权力的人,就应该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察,与其是哪个党派没有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于民主党派腐败官员的查处同样一刻没有停歇。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民建广州市原主委潘胜燊,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无党派人士刘迎霞,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致公党海南省委原主委林方略等相继被查,同样是“苍蝇”“老虎”一起打。

这些案例无一不在说明,搞好内部监督、加强自身建设,无论是中国共产党还是民主党派,没有例外。

昔日“反腐斗士”今日“贪妄之徒”:受贿246万用公款修房修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执政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人民的民生福祉……”

自2012年开始,作为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的施耀忠连续5次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有关正风反腐的提案,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到“严格防控国家惠民政策蛀虫”,再到“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施耀忠是原民建中央常委、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院长。然而,这个经常以“反腐斗士”、“廉政专家”等光辉形象曝光在聚光灯下的廉政模范,实际上却是一个边作秀边收钱的贪妄之徒。

近日,备受关注的海南“明星官员”施耀忠受贿246万、贪污4.1005万公款一案,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施耀忠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曾是知名“反腐斗士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施耀忠,男,1963年7月生,江苏海门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

1988年7月,在施耀忠从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毕业之时,适逢海南建省,施耀忠从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一名科员走上仕途,从此平步青云。

25年之后,也就是2013年,施耀忠正式升任为一名正厅级干部,担任民建海南省委会主委、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海南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院长。

在此期间,他还收获了一批“头衔”——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三、四届海南省政协委员,五届、六届海南省政协常委,民建第九、十届中央委员,民建第十届中央常委。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在媒体报道中,每年的全国“两会”上,施耀忠可谓是一个“提案大户”,是媒体争抢采访的对象。其中,自2012年开始,他每年都会提交有关正风反腐的提案,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到“严格防控国家惠民政策蛀虫”,再到“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每一个提案都令人深刻印象。

梳理发现,在每一个反腐主题的提案中,施耀忠都深刻剖析各类腐败现象产生原因,提出了一系列的反腐倡廉的“金点子”,俨然一副与腐败势不两立的廉洁清正形象。

2013年3月,就如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施耀忠提出,在公立医院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要引导公立医院把医德医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

“‘亲’是要求政府主动和民营企业家亲近,主动帮助解决企业的困难,而‘清’则要求政府官员和民营企业家要保持清白清廉。这种新型政商关系下,我们一定要把企业发展好,提高民营企业家自身素质,守法合法经营,光明正大发展。” 2016年3月,施耀忠如是说。

然而,就在半年后,因严重违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施耀忠先后被撤销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双面官员”施耀忠的“假面具”慢慢被揭开。

70次收246万好处费

据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4年期间,施耀忠利用其担任省公路设计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勘察设计项目分包、建设工程发包以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崔某、于某、钟某、张某的贿赂款共计246万元。

2000年至2014年,崔某以湖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海南分院、海南省地质综合勘察院、江西省地质工程总公司海南公司、海南中乘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安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公司海南公司、安徽水文工程勘察研究院海南分院等单位的名义,在省公路设计院承揽勘察分包项目。

“为和施耀忠处好关系,并在勘察项目发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得到施耀忠的关照和支持,我于2000年至2013年先后33次共送给施耀忠151万元。” 崔某供称。

同是2000年至2014年期间,于某以江西地质工程勘察院海南分院、海口辰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海南赣龙岩土工程勘察院等单位的名义,在省公路设计院承揽勘察分包项目。

为和施耀忠处好关系,并在勘察项目发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得到施耀忠的关照和支持,于某于2000年至2014年先后33次在施耀忠的办公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香江德福酒店、海秀路京豪酒家、金垦路康年皇冠酒店等地共送给施耀忠63万元。

2002年4月,省公路设计院的职工集资楼、办公楼项目招投标。为承揽该项目,钟某找施耀忠帮忙,施耀忠将其介绍给分管副院长王某,并让王某对其给予关照。2002年9月份,经评标,钟某挂靠海南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中标。同年10月25日,省公路设计院与海南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事后,钟某先后三次分别送给施耀忠10万元,共计30万元。

2005年至2012年,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测绘分院院长张某在省公路设计院承揽勘察分包项目。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张某在施耀忠的办公室送给其2万元。

贪污公款修房修车买空调

2013年6月5日、12月2日,施耀忠先后两次授意司机王某将妻子林某名下的一辆丰田威驰小轿车拿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花费共计1.2165万元,后由省公路设计院财务部门与定点修理厂结算。2015年省纪委调查后,施耀忠将1.2165万元退还到其单位基本账户。

2013年6月,施耀忠交待省公路设计院水电工陈某维修其位于海口市大同路私人住房的水龙头。陈某以房子陈旧为由建议施妻林某将室内墙壁刷新,林某便委托陈某联系工人维修房屋,陈某垫付0.3万元给装修工人。此后,陈某将该0.3万元费用在省公路设计院报销。2015年省纪委调查后,施耀忠将0.3万元退还到其单位基本账户。

2011年12月,施耀忠交代司机王某为其维修位于省公路设计院住宅小区C栋1101房私人住房的空调。后因无法修理,施耀忠又让王某为其重新购买空调。王某便垫付0.584万元在海南信兴电器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三菱重工空调。后王某将购买空调的费用在省公路设计院报销。

2014年,施耀忠交待办公室副主任齐某从省公路设计院财务支取费用,并在北京赛特购物中心购买了数万元的购物卡。为帮助其妹妹成功申报国家级课题项目,施耀忠在北京某茶楼宴请有关评审专家时,将齐某用公款购买的2万元购物卡送给了评审专家。

据了解,省审计厅对省公路设计院进行审计期间,施耀忠于2015年9月某日向崔某退回37万元。省纪委调查期间,施耀忠2次分别向省纪委廉政账户退缴22.5万元和19.5万元,共计42万元。立案后,施耀忠的家属3次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退缴赃款共167万元。2017年5月22日,施耀忠妻子林某向海南一中院退出用公款购买家用空调的0.584万元及用公款支付个人开支的2万元,共计25840元。

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审认为,施耀忠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4.1005万元及收受贿赂246万元,分别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

说“法”

用制度戒尺让“双面干部”现形

1月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出炉,公报对今年的反腐工作列出八方面部署。其中,第一条就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求“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

施耀忠是“双面干部”的典型代表。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演技造好也有穿帮的时候,施耀忠这类“两面派”干部的“画皮”最后还是被揭下了。

“双面干部”的出现,说明预防惩治腐败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贪腐问题已经出现了隐蔽化、伪装化特征。要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反腐成果,就必须用好制度戒尺管好用好干部。首先,一定要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廉政教育。其次,克服选人用人上“以貌取人”的危险倾向,防止选人用人等“灯下黑”。最后,用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权力纳入到制度的轨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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