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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虎吃人"事件后的争吵互掐看中国人的劣根性(修改稿)

2017-02-07 天狐行空 天狐观察


作者:天狐行空

 

    春节期间,又一起“虎吃人”事件引爆了中国的舆论场,至今没有停歇下来的迹象,而且有越吵越热的趋势。这场争吵互掐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和上次北京动物园的“虎吃人”事件一样,都鲜少看到一点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对死者的怜悯和同情、对事件一再重演的检讨和反思,而是大谈什么“规则”!在一个连宪法和法律这个最大的“规则”都没人遵守、连各级官员都不把这个最大的“规则”当回事的环境下,却对两个因不慎而意外逝去生命和虎口余生的底层弱者大谈什么“规则”,其荒唐和荒谬令人震惊和深思,中国的国民性在这两次“虎吃人”事件上体现得非常典型和淋漓尽致,到了令人咋舌和不得不说、不吐不快的地步!


    在半年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虎吃人”事件就够令人震惊了,然而,更震惊的是事件发生后网络和媒体上的热吵互掐。从中你会惊讶地看到,多数人除了纠缠“究竟是谁的责任”或“谁责任更大”之外,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们口口声声一再提到或强调了“规则”和“规则”的重要性,甚至有许多人直呼受害人被老虎咬死咬伤是“活该”,是“罪有应得”,完全忽视了人的生命的宝贵和重要性。这是一种人性的沦丧!

    这种毫无人性的话,在任何国家或地区都会受到舆论的谴责,所以这种话在中国大陆之外是没人说得出口的,所以根本不会成为一个拿出来讨论的话题,更不会成为一个讨论争吵的热点。我敢这样说,除了我们中国大陆,不管在香港还是台湾,也不管是在欧洲或美国、澳洲或日本,在任何文明国家或地区,在出了这类悲剧后都是不会有任何人来拿“规则”说事的。为什么呢?因为规则固然重要,但比起人的生命来,它什么都不是,因为任何规则的制定都应该是出于保护多数人的利益和命,否则这种所谓的“规则”本身就是可疑的“恶规则”,何况我们的许多所谓的“规则”都是强者单独制定的“霸王规则”?比如我国老祖宗留下来的许多共同遗产,如各地的寺庙、景点,甚至各种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电资源、油资源、气资源等等公共资源都被某些特殊群体垄断把持并单方面制定高得离谱的收费标准和霸王条款,这种“规则”难道不值得怀疑?另外,生命宝贵,死者为大,人都应该有起码的怜悯之心,尤其是在生命已逝、被害人家庭悲痛欲绝之际!可惜的是,我们完全看不到一点同情和怜悯。相反,从2014年在台北捷运列车上发生的“郑捷随机杀人案”(其持刀狂砍26人并致其中的4人死亡)中我们看到,就算这样的恶性刑事案件,台湾人在谴责其暴力和滥杀无故的同时,也对其心理不健康的一面表达了同情,甚至还有许多志愿者到羁押处为其进行心理辅导、表达关怀;再比如2007年韩国留学生赵承熙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制造的恶性“校园枪击案”(造成33人死亡,包括开枪自尽的枪手本人),美国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对其身患心理疾病表达了同情,并为其举行了隆重的葬礼。不仅如此,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在中央广场按椭圆形安放的33个花岗岩遇难者悼念碑中还包括凶手赵承熙的悼念碑!椭圆象征的是平等——生命的平等,哪怕他在生前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这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哪怕他是一个罪犯!这种理念对我们许多中国大陆人来说可能是不可思议的,但这正是文明的一种体现。


    反观在半年内发生的这两起“虎吃人”事件中我们中国大陆人的表现,完全看不到这种现代文明的一点痕迹和应有的人文关怀,我们看到和听到的却是许多人在网络报刊上连篇累牍地大讲“规则”、谴责“不守规则”的死难者,看不到一点对生命的尊重、对死伤者的怜悯和同情!   

    我们从他们那里看到了什么?

    我们处处看到的是我们中国人的劣根性。而这种劣根性其实不仅仅是体现在这两起“虎吃人”事件中,而是体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最突出的表现有:

    一、“心狠”。就是面对弱者时心狠手辣,对同胞没有一点怜悯之心。比如许多人在最近两起“虎吃人”事件中表现的冷漠苛薄的态度,而理由是他们“不遵守动物园的规定”;还有普遍存在的“校园霸凌”;更狠的还有“宁让台湾不长草,也要解放台湾岛”;而在“文革”和各种运动中,人整人时使用的各种心狠手辣的残酷手段就更甭说了……理由当然也是违反了他们眼中的“规则”。就是现在,据“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UN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公布的数据,目前世界上最惨无人道的各种刑具都来自Made in china,这也充分说明了那些制造者对他人生命的一种蔑视态度,哪怕他们的理由是那些刑具针对的是违反了“规则”而未经审判的嫌疑人。因为每个人都可能违反“规则”而成为嫌疑人,所以这些惨无人道的刑具其实针对是所有公民,其中当然包括制造那些刑具的人自己。在这一点上还是那些贪官污吏比吊丝们聪明,他们预料到自己可能会违反自己制定的“规则”,所以就早早地把财产和家人转移到了海外,并用纳税人的钱建好了一座座的“豪华监狱”等着去享受。


    二、“冷漠”。就是对弱者的苦难漠不关心。比如面对强征强拆、城管打小贩等场面,路人除了围观,没人出来帮助和制止,与清朝围观砍人头时的情景没有两样。为什么?因为他们违反了“规则”,因为别人的遭遇对他们来说都是“小事”,因为他们着眼的是“大局”,因为他们对那些“宏大”的目标无比热衷,比如“抵制日货”、“围攻肯德基”、“核平小日本”“拿下台湾岛”……更有甚者,比如在“三年自然灾害”时饿死几千万人这种灾难,竟然有许多人非但不承认,还极力为之辩护,并振振有词地狡辩说“饿死的人没那么多,最多一两千万,根本没有三千多万!”我不禁要问:一两千万与三千万有什么区别?一两千万人的生命就不是生命了吗?这就不是一般的冷漠了,简直就是没有人性了!


    三、“温顺”。就是那是那些面对弱者极端冷漠的人在面对强者强权时却逆来顺受,温顺如猫狗。“温顺”就是领导搧了他左脸他马上就扭过右脸等着再挨搧,生怕姿势不对让主子不高兴(比如王立军);“温顺”就是前边的人被砍了脖子,后边的赶紧把头伸过来让人接着砍(比如清政府利用完义和团后集中砍杀镇压义和团成员时的场面),因为他们要遵守“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铁“规则”;“温顺”就是饿死也不想法自救,比如“三年自然灾害”饿死几千万人,大多数都是饿死在自己的村子里,有的甚至就跪着饿死在粮仓前(可参见杨继绳的《墓碑》)。不知这又是一种啥“规则”?


    四、“盲从”。就是“权威”“专家”或官媒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从不怀疑和置疑,而且还能找出许多理由来证明其正确性。比如过去官媒说“独生子女好”,他就说“好,非常好,否则地球会被挤爆”,而且非常鄙视多生夫妻,怪他们“拖了中国的后腿”;现在官媒又说“生一个有点少,生两个恰恰好”,他就马上又跟着说“好,特别好,一个孩子太孤单了,新政策出台得太及时了”;将来如果官媒再说“多生多育好,十个都嫌少”,他肯定又会说“好,真是好,人多力量大,人是宝贵的创造性资源,国家要强大,没有人怎么能行呢?”不知这又是在遵守一种啥“规则”?


    五、“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就是对同一个错误或失误轮番地一犯再犯,忘性很强。远的不说,比如“反右”和“文革”,现在又有死灰复燃的苗头,只不过是换了个马甲和表现形式他就不认识了,比如“右派”变成了“大V”,“游街示众”变成了“央视认罪”,许多人不但对那些被羞辱的人幸灾乐祸,而且还义愤填膺,恨不得再吐上一口痰、跺上一只脚,因为他或她违反了他们眼中的“潜规则”。比如许多人对薛蛮子等人遭难时的态度。他们想不到自己可能也有一天会违反那些“潜规则”。就象“刘卫黄”当年说“我们的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用来约束敌人、打击和消灭敌人的”,结果没想到在文革中他自己却成了被“打击和消灭”的“敌人”,这时他却想起要拿宪法来保护自己了,却忘了是自己违反了自己制定的“规则”,结果大家都知道了,火化单上写的是“姓名:刘卫黄;职业:无业”,死了好久都没人知道他是谁。

    ……

    够了,这就是我们中国大陆人特有的劣根性或者说是国民性。

    为什么说是我们中国大陆人“特有”?因为同为中国人的香港和台湾人就没有这些“特性”。

    为什么是我们中国大陆人“特有”?留给大家思考。并希望通过大家的思考使我们每个人在面对弱者的苦难和不幸时,不再冷漠和心狠;在面对强者的欺凌和污辱时,不再懦弱和温顺;在面对别人的欺骗和误导时,不再盲信和盲从,从而使自己能成为一个用常识思考的正常人,而不是一个只会大谈莫名其妙的“规则”的人。

    因为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一个能用常识进行独立思考的正常人时,我们这个社会才能变得正常,那时的规则也许才是真正的人人会自觉遵守的规则。否则,终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一个“不守规则”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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