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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官媒不同:天狐看台湾立法院"打架"

2017-07-21 天狐行空 天狐观察


作者:天狐行空

 

    最近几天,我们大陆人从央视上看足了台湾立法院的“打架”,过了把“打架瘾”。因为国民党立委为阻挡、拖延“前瞻案”(全称“‘前瞻基础建设计划’第一期特别预算案”),在立法院与民进党立委连续打了3天的架并霸占议长席,让议场变成了战场!因为立法院议事都是全程直播,可以说是让全台湾人,尤其是我们大陆人饱了眼福。特别是作为大陆人,大家的兴奋点都随着央视的精选画面集中在了立委们如何占领主席台、如何扭脖子、抓眼镜、泼面粉、砸鸡蛋、打水球上。


    但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正如台湾律师和时事评论家吕秋远所说,立委们之所以不畏批评、执意干架,其实是在告诉你:我们有做事!因为“前瞻条例”日前已三读通过,所以,不论立委们怎么打、怎么闹、拿出什么武器来,这第一期预算案最后一定会通过,只不过是让CNN有报导素材、让大陆央视嘲笑一下“台湾省民的地方民主有多愚蠢”罢了。

    不过,在天狐看来,吕秋远只说对了一半。

    没错,台湾的立委年薪900万新台币(约180万人民币,月均15万人民币),每位立委都代表着某个区域选民的利益,纳税人给你开这么高的薪水就是要你来帮他们说话、做事、争取利益的,你怎么也不能象某些地方的“人民代表”那样只举手、拍手或睡大觉吧?作为一种对多数党的制衡力量,你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法案的通过而无动于衷吧?如果是这样,那下次谁还投票选你?所以,你明知自己是少数,根本无法阻挡法案的通过,你也要尽力为选民争取,拼搏到最后,让选民看到你确实在为他们做事,而且已尽了全力!所以,从某种角度说,台湾立法院的“打架”其实并不是真打,而是一种“假打”,一种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下的“假打”。这一点从许多国民党和民进党的立委们私下是朋友、打完架仍然是朋友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打架”并不是目的,制衡才是目的。因为有制衡才不会出错或少出错。从这个意义上说,“打架”其实是一种对选民负责的表现。台湾人应该为自己选出的立委能够勇于“打架”而庆幸、而自豪!

    所以,作为一个大陆人,天狐并不认为“台湾省民的地方民主有多愚蠢”,更不认为央视有资格嘲笑台湾立法院的“打架”。


    的确,我们大陆的央视一直都是以嘲笑台湾立法院的“打架”为乐趣,给大陆人留下了“台湾的立法院只会打架”“台湾的民主很乱”这样的坏印象,却不知道台湾的立法院一年300多天的会期,打架也不过就那么几次而已。因为央视的“舆论导向”意识,它从来没报道过台湾立法院的正常运作是怎样的,只盯着它何时要打架,而且从不漏过一次。

    这显然是一种误导,无异于是在变相地为某些“代表”们的不作为开脱、背书。


    其实,国会议员“打架”并不是台湾的专利,而是所有民主国家的一个普遍现象——比如韩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甚至连美国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议员打架现象,只不过是韩国和台湾比较频繁和突出一些罢了。这一方面与央视的选择性报道有关,另一方面也与韩国和台湾这些新兴民主政体对国会议事规则的运用还不够娴熟有关。但不娴熟与我们大陆的根本不懂完全是两个概念。央视为什么总是对台湾立法院的“打架”津津乐道、乐此不彼?除了“导向”意识,其实也与它的不懂“国会议事规则”有关。


    美国国会为什么鲜少有“打架”的现象?这与美国1876年就有了《罗伯特议事规则》有关。140多年来,美国国会议员都按国会议事规则行事,当然“打架”这种极端的行为就很少会在美国出现了。

    《罗伯特议事规则》英文版长达千页,中方版也有六百多页,由英国五百多年的国会实践经验锤炼而成,140年来历经10次修订,内容庞大,规则周详,严谨细密,专业化程度很高,应用起来的确不易,特别是对新科议员来说更是不易,所以偶尔出现点“打架”这样的“擦边球”在所难免,不能因此而否定《罗伯特议事规则》在整体议事方面的成功。这也是《罗伯特议事规则》被世界各民主国家的议会和董事会广泛采用并作为其基本议事规则的原因。


    台湾当然也不例外。而台湾的议事规则正是100多年前孙中山从西方引进,而且1949年前就在我们大陆应用过,之后才带到台湾的。

    而对于立法院“打架”这种被我们大陆人和央视嘲笑,马英九是这样说的:“打架、占领议长席和冗长的发言,是少数党议员阻挡议案通过的几种有效方法。在西方民主国家,少数党要阻挡一个议案,通常采取冗长发言的方式,议员要有不间断地持续讲十几个小时的能力。我看到的实例中最长达23个小时!”

    为什么这些方法有效呢?因为根据国会议事规则和程序,所有议事都要充分讨论、一时一件、一事一议、多数裁决,拖过规定的某时某刻,议事就必须结束,想再进入讨论就必须等到下个会期,而且要重新列入议程才能继续讨论,否则就要暂时搁置,这一搁置就可能再也进入不了以后的议事日程,于是,少数党阻挡议案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些规则非常重要。因为制定这些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少数方的权利,所以千万不要小看这些规则!


    当然,你更不能小看台湾立法院的“打架”和长期占领议长席。这不是“乱”,而是在按议事规则拖延时间,从而达到阻挡议案通过和保障少数方权利和利益的目的!

    这也是前立法院长王金平极力反对马英九针对立法院的“乱”要求他动用警察维持立法院“秩序”的原因!

    王金平当时是这样说的:“我不会叫警察进入议会维持秩序,因为议会就是请命的地方,议会就是战场。如果作为议长动用警察力量干涉议会,那我就无法再走进这民主的殿堂。


    何止是王金平“无法再走进这民主的殿堂”!

    试想,如果当时王金平听从了马英九的建议让警察进入了立法院,今天已成为国会少数党的国民党立委们还能通过“打架”和占领议长席的方式阻挡“前瞻预算案”的通过吗?早被警察赶出立法院了!

    更重要的是,立法院是最高权力机构,让作为行政权之一的警察权干涉立法权的运作,其本身就是违宪的,是宪政原则所不允许的!

    而马英九作为一个法学专业出身的人,为了让久拖不决的“两岸服贸协议”能在立法院快速通过而向王金平提出了这样违反宪政原则的要求,为什么?因为当时国民党在立法院是多数党,根本没有想到几年后会成为少数党!而王金平的拒绝恰恰说明了他和马英九在民主素养方面的巨大差异!也说明了权力制约的重要性!

    如果王金平当时没有坚持宪政原则,而是听从了当时党主席马英九的话,今天的国民党立委们还会有在立法院“打架”的机会吗?

 

    了解了这些,你还会嘲笑台湾立法院的“打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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