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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全球!不只是被盗走了5亿美金,更因为它的赔偿承诺

2018-01-30 天狐行空 天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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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全球!不只是被盗走了5亿美金,更因为它的赔偿承诺

 

作者:天狐行空

 

    据外媒报道,上周五(126日)凌晨  ,黑客入侵了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check的后台并盗走了26万客户共580亿日元(约合5.25亿美元)的XEM币——类似“比特币”(BTC)的世界第四大虚拟加密货币,成为“史上最大的加密货币盗窃案之一”而震惊全球。更令人震惊的是,该交易所随后表示,它将用自有资金来赔偿客户的损失!其首席运营官还在记者会上公开致歉:“我对我们给客户造成的麻烦深表歉意。”详见: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76119

 

    看了这则报道,笔者不只是震惊于黑客的猖狂,更震惊于日本XEM币交易所作出的赔偿承诺。因为它既没有用“不可抗拒力”或“意外”等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也没有用“数额巨大,无力赔偿”等理由搪塞客户,除了承诺赔偿,还为给客户造成的麻烦道歉!要知道,在黑客盗窃前一个交易日XEM的收盘价是0.94美元,总市值是84.6亿美元,失窃的5.25亿美元相当于XEM总市值的6.2%!也难怪有人担心该交易所是否有能力偿还客户的损失,甚至有人担心它是否会因此倒闭。但其对客户负责任的态度显然得到了业界的赞赏和市场的肯定,因为在本周一开盘后XEM的价格还一度出现了上涨,收盘在0.92美元,只比上一个交易日跌了2美分。这显然是客户在用自己的行动对Coincheck交易所表示的信任和支持。

    反观我们的某些金融机构,尤其是某些银行,客户存款被盗领、盗刷的情况也时有耳闻,但作为客户资金的保管者和使用者却往往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而当银行的ATM机出现故障,客户多取了款时却以盗窃罪起诉(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2006年的许霆案,他因ATM机故障多取了17.5万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引起全国哗然,二审才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与日本这家交易所的责任担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以想象,如果这次日本的失窃案发生在我们的交易所或银行,结果会怎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呢?

    窃以为,原因有三:

    首先是理念不同

    日本的Coincheck交易所宁肯自己遭受巨大损失甚至倒闭也要首先赔偿客户的损失,说明他们很看重自己的信誉——你客户把钱放在了我这里是对我的信任,我就必须对你负责,对你的资金安全负责,一旦出现了损失我就得赔偿,因为钱没了可以再赚,公司倒闭了还可以东山再起,但信誉没了,再有钱也买不回来,而生意靠的就是信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信誉经济,没有了信誉也就没了一切。所以,对日本的企业来说,“客户是上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种商业准则。

    其次是商业环境不同

    我们也常听说或从我们的一些商家店面或大厅里看到“客户是上帝”的醒目标语,但其实在他们的心里,特别是在实际行动中并没有把客户当作上帝。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经济并不是一种完全的市场经济,特别是在一些国有垄断行业,因为没有竞争对手,客户没有其它选择,企业就不怕客户流失,怎么会把客户真正地当成“上帝”呢?当由于自己的管理不善给客户造成了损失时,怎么会甘愿赔偿呢?  

    第三是法治观念不同

    我们现在都知道客户在商家的地盘上出现意外伤亡,商家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人在你家或你家楼下出现意外伤亡,你和你的邻居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从法律上讲,这是因为商家或你的“管理不善”造成的。

    其实,客户的资金从金融机构失窃也是如此。而且,不仅是只有安全保管的责任,人家把钱放在你的交易所,你要赚人家的佣金;人家把钱存在你的银行,你要放贷赚利润,这本身已形成了一种法律上的契约关系,合同关系,客户的钱失窃了或被人冒领了、盗刷了,这都是因为你的“管理不善”造成的,你本应依法赔偿,没有什么好说的。可在我们这里却并非如此。为什么呢?一是因为这些金融机构没有法治观念,二是因为这些金融机构打着“国家”的旗号拒绝赔偿,理由也很冠冕堂皇:“国家的钱怎么能随便赔偿给个人呢?”而如果受损客户起诉,法院也可能会以同样的理由判客户败诉。因为在许多人看来,“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当然也高于个人。所以就出现了“银行给客户造成损失不赔偿、客户多取了钱就被判刑”的事情。其实都是因为银行的管理不善造成的,与“国家”何干?这既有观念的问题,也有法治环境的问题。但更主要的是银行的管理者不把银行的信誉当回事所致。为什么他们不把信誉当回事呢?因为银行不是他们自己的,他们只不过是个暂时的代管者,而不是所有者。

    反过来说,日本的金融机构管理者为什么都非常在乎自己的信誉呢? 因为他们就是那些机构的所有者。因为只有所有者才在乎自己的信誉。

    说到信誉,就想到网上流传的一个段子:说是一位美国老太太在祖上的遗物中发现一张100多年前的存单,在瑞士银行存了100美元,于老太太就去该银行在美国的分行取钱,该行即报总行,总行查到该笔存款底账,于是总行行长亲自从瑞士到美国找到老太,举行兑现仪式,并奖励100万美元。行长说:“钱存在我们银行,只要地球在,你的钱就在!”

    这个段子其实就是在说信誉的重要性。特别是银行和各种金融机构本身就是靠信用生存和发展的。如果没了信用,还能剩下什么?可惜的是,我们的某些银行却并不把它当回事。有例为证:

    据湖北楚天都市报报道:《老汉24年前存2000元保值 应得22万缩水为8400 http://news.sina.com.cn/s/2013-10-07/132728370175.shtml?bsh_bid=294402364


    该报道说,湖北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妇在1989年拿出2000元积蓄存入当地某国有银行办理两张保值储蓄存单,上面写明24年后到期可取本息共22万元。2013年存单终于到期了,可当盛忠奎夫妇去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存单已失效!原因是上级银行1989年针对保值储蓄下发了紧急通知,该业务期限最多不能超过8年。按照通知后规定,盛忠奎夫妇的存款本息只能兑现8400元,而不能付给他们22万元……

    这事如果是换作瑞士或日本银行肯定不会这样做,他们宁可自己受损失也要兑现承诺。为什么呢?一是从信誉角度考虑,不管什么原因,既然你开出了这样的存单并在储户手里,承诺了就必须兑现,这叫守信,否则还怎么取信于储户?二是存单是个法律契约,不履行就是违约,上法庭也会败诉,岂能以上级“通知”代替法律?

 

    法律是底线,信誉才是一个企业、一个机构的生存之本,也是我们每个人的立身之本。我们的每个机构、每个公民,都应把守法守信当作守护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看待,就象日本的那家Coincheck加密货币交易所一样,否则,信誉一旦崩塌就是灾难性的,是多少亿美金都买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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