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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反杀案靠网民大反转,是法律的悲哀!

难得君 难得先生说 2019-03-06


文 | 难得君


今天,“涞源反杀案”终于在舆论的干预下,出现了大反转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


2018年7月11日夜,我市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机关经严格依法审查,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于2019年3月3日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这个引起全网关注的案件,简单回顾一下:


21岁在读大学的姑娘,寒假在母亲打工的餐厅做寒假工,遭遇一个男生。男生想追求姑娘,但姑娘不喜欢这个男生,以有男朋友等理由果断拒绝了男生。


姑娘的处理方式,也许谈不上完美无缺,但是作为一个自爱的女孩子,一点毛病没有,果断,不拖泥带水,不玩暧昧


但,姑娘不幸遭遇了一个变态男,一个应该彻底从这个社会消失的恶棍。恶棍先后6次,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扬言要杀姑娘兄妹等方式,到姑娘家中、学校等地对姑娘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


最终目的就是逼迫姑娘就范。

 

面对这个身高一米八几的成年恶棍的威胁,姑娘一家都陷入了绝境。为了躲避危险,全家人不敢在家住,只有住宾馆,住亲戚家。重要的是,先后多次报警。


对付这种垃圾,我们的三地警方(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竟然束手无策,最后拿这个恶棍毫无办法,



恶棍永不放弃的骚扰与威胁,姑娘和家人的坚决不从,警方的束手无策,结局似乎注定:不死不休!


上苍并不总是隐身的,偶尔也还是在线,好人不一定总是最先死的那个。

 

纠缠了姑娘6个月后,恶棍有准备的持两把刀,戴皮手套,晚上潜入姑娘家,刺伤她的父亲,打倒她的母亲,划伤她的腹部。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斗争中,姑娘一家并没有束手待毙,全家合力把恶棍打死了。


这个案子,案情简单,因果报应都在常识以下,任何一个具有一丁点正义感,具有一丁点法律常识的人都能做出正确判断,然鹅...


姑娘一家三口,却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批准逮捕,羁押于看守所,姑娘最后被取保候审。



如果这仅仅是孤案,六十年难遇,那也罢了。


但是最近两年,前面有“于欢案”、“昆山反杀案”、最近有“赵宇案”,任何一个不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知道这些案例。


这些案件从初期的认定有罪,到掀起网络大讨论,到最后重新裁决,基本上算是给全民来了一场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大普及,就连我们楼下那个每天喝三顿酒、随时说话大舌头、没文化的老大爷都知道:“赵宇打的那个人,活该被爆肠。”


法律,不需要法律专业知识,都应该知道:法律“是为了保护好人,让坏人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最基本的正义,而不管法律是谁特么写的,怎么写的。


我觉得相当的不理解,为毛这些警官检察官,他们掌握的法律和我们理解的法律完全相反呢?


难道我们学习的,读过的那些法律都是假的?都是赝品?真经都藏在他们手中?


同样一套法律,抓你的时候,说你有罪,放你的时候,说你无罪。这是法律的悲哀!


有人说,涞源反杀案的逆转是舆论的胜利,其实不是。


我们喊了,那是因为准许你喊。下一次的反杀案,还需要你喊!



最后讲个小故事。


美国人都是可以合法持枪的,很多校园都发生过大规模的枪击案,原因是什么呢?


因为学校是禁止学生携带枪支进入的。


但是坏人是要带枪进去的,屠杀手无寸铁的学生,显然是件很简单的事。


但是美国有个州,犹他州,从来没有发生过校园枪击案。


为什么?


因为犹他州的法律规定,学生可以带枪进学校。很显然,坏人很坏,但真的不蠢,面对有枪的学生,恐怕刚掏出枪想搞屠杀,瞬间无数支枪就对准了自己脑袋。



*作者:难得君,一个三观比五官正的温情大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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