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日记65:有些人就是喜欢过没有尊严的生活
女子正将盗窃的肉品塞进裤子里。(监控截图)
今天看到这么一个新闻:
淮安市盱眙县淮河镇一女子干了这么一件丢人的事:据她自己交待,她趁早上超市客流量较少,5月4日至12日期间,她每天上午7点多钟便到超市,在肉摊前首先选择价格较贵的蹄膀类肉品,当肉摊负责人将蹄膀剁好还没来得及称重时,她再选择其他少许肉品,趁肉品负责人不在意,将没有称重的蹄膀与已称重的普通肉品一起拿走,然后到超市角落处,将没有称重的蹄膀塞进裤裆里,最后带出超市。连续9天盗窃猪肉、牛肉、排骨、蹄膀等肉品共计40多斤,价值900余元。
去超市偷肉且把肉塞进裤裆带出超市的新闻还是第一次听说。而且更为奇葩的是,她家并不穷。她偷肉并不是买不起肉,而是,她觉得肉价比较贵,自己又喜欢占小便宜!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与众不同的贼。按常理,不都是家庭比较穷才去冒着被抓丢人现眼的风险才去做贼的吗?一个不缺钱的人只是为了占便宜就去做贼,只有一个答案,这个贼脑子有病。这种病不是简单的价值观畸形。价值观有问题,很有可能通过教育矫正过来。这种有钱还去做贼的人,你劝说是没有用的。占便宜这事,对这个贼来说,就和狗吃屎一样,改不了的。狗去吃屎,狗是无论你怎么劝导它,它也无法改变狗吃屎的本性。
这让我想起了楼下的老爷爷,七十多岁了,天天趁儿女不在身边,偷偷在小区扒拉垃圾箱,到处捡拾破烂。弄得身上又脏又臭。儿女说起这事,就俩字,丢人。老爷爷的儿女说破了嘴皮子,老爷爷才不当着儿女的面捡了,儿女一走,他又去翻垃圾箱。
老爷爷的一双儿女,不是公司高管就是自己做老板,家里的钱比门口垃圾箱里的垃圾还多。老爷爷看不见孩子们多有钱,他只看见垃圾桶里的纸板塑料瓶能换成钱。
这老头天生就一穷命。他只适合做穷人。让他做富人,他会不舒服。搞不好还会骂人,富人有什么好的?富人的奢侈生活比我捡垃圾好在哪里?纯粹就是浪费!
这老爷爷喜欢做穷人、适合做穷人,就跟一些人喜欢做奴才、适合做奴才是一个道理。一个人做奴才做久了,你忽然叫他站起来说话,他会不适应,会不舒服。他会说,我站直了腰疼,我还是猫着腰或者跪着吧,还是奴才的姿势更适合我。
当然,生活中奴才们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在社会活动中,如果仔细观察,很容易就能看出来。网上的奴才,看发帖留言就可以。这就不一一列举了。当然,如果有兴趣更进一步观察,就会发现一个大共同点,那就是,奴才们明明已经解放了,还和偷肉的大妈、还和翻垃圾桶的老爷爷一样,喜欢过没有尊严的生活,却不知这是多么可悲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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