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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人 好消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项新政今日上线→

闽东日报 2023-12-18



日前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开通“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的通知

宣布自9月21日起

正式上线“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开通“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的通知


各办事处(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压力。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宁德中心)开通“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宁德中心缴存公积金并已在省内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主贷人及其配偶。


二、 办理材料

(一)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二)结婚证。


三、 注意事项

(一)主贷人未办理“冲还贷”业务的,其配偶无法办理“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二)由于各公积金中心的委托冲还贷时间和提取规则不一致,提取规则以缴存中心为准,划款时间以贷款中心“冲还贷”的日期为准,缴存地属宁德中心的,提取规则按我中心逐月冲还贷业务相关规定执行。贷款地属宁德中心的, “冲还贷”划款日期为每月20日。

(三)已申请“冲还贷”业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若进行跨中心账户转移,该个人账户“冲还贷”将予以停冲。

(四)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的其他规定按照《宁德市住房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实施细则》执行。


四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还就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发布相应解读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的通知》的解读

一、哪些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职工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缴存在宁德中心;  

2.缴存职工为该笔贷款的主贷人或配偶;  

3.在省内(厦门暂未开放)其他公积金中心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已偿还首期贷款本息且当前无逾期。

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工为主贷人的,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工为配偶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结婚证。

三、业务申请后什么时候生效?

冲还贷”业务在签约完成后的次月生效。

四、申请人不是主贷人,可以单独申请吗?

该业务需主贷人已办理“逐月冲还贷”,配偶方可申请。

五、在宁德申请办理的,划款时间是以宁德为准吗?

划款时间以贷款中心“冲还贷”日期为准。例如:李先生现在宁德申请办理泉州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划款时间是以泉州中心“冲还贷”划款日期为准,为每月15日。

六、可以同时办理“还本金”业务吗?

因贷款属地不在宁德,系统尚未实现跨中心还本金功能,不能同时办理“还本金”业务。

七、异地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也可以一起冲转吗?

“冲还贷”签约时,以缴存地中心的提取规则为准,在宁德中心缴存的职工申请“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时可同时冲转商业贷款本息。

八、若因工作变动办理个人账户转移,该业务仍会执行吗?

情形一:办理宁德市行政区域内个人账户转移的,如:工作地由福安市变动为福鼎市,则该业务不受影响,继续执行。  

情形二:办理福建省内(厦门暂未开发)个人账户转移的,该业务将停止,缴存职工可到新缴存地中心重新申请。  

情形三:办理省外个人账户转移(异地转移接续)的,该业务将终止。

九、线上可以办理该业务吗?  该业务暂仅支持缴存职工到当地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提交申请。


来源: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编辑:蓝青

审核:卓金芳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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