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这项救助金开始申请!符合条件的别错过!
【本市救助对象】
市级大病救助不限病种,具有宁德市户籍的以下人员均可以申请:
第一类: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
第二类: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城乡低保对象(或特困户);
第三类: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重度残疾人(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5.1分级中一级、二级者);
第四类: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25万元的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
第五类: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指市红十字会认定的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成员等情形。
【救助标准说明】
救助金额按照“量入为出,有限救助,每年度救助金额发放总额不透支”原则执行,如因申请救助人数增加导致预算总金额超过本年度基金总额的,将按比例对救助标准进行相应下调;反之,则相应上调。所有救助对象一年只能申请一次。
【申请救助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代办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或申请人委托书,身份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还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家庭情况证明材料(有关证件或由户籍地民政办出具)。
4.疾病及费用证明材料(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
5.申请人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
【温馨提醒】
1.住院医疗费用的计算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
2.2023年度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大病救助基金捐款方式】
宁德市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支持这项面向困难群众的民生政策,让更多困难人群受益。大病救助基金以政府引导,爱心企业、单位和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方式进行募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定期公示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来源:宁德红十字
编辑:蓝青
审核:卓金芳 周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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