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孤儿》中的“复仇”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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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是近几年来戏曲舞台上比较流行的一个剧目。过去,我自己也是很喜欢这个戏的。但是,通过最近的关于戏曲推陈出新的讨论学习以后,重看了演出,阅读了一些有关材料,却产生了一些新的看法,觉得这出戏的改编本中,大都存在着从原本(包括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明传奇《八义记》和地方戏《八义图》)带来的宣扬封建思想的缺陷。这突出地表现在剧中关于“复仇”和“义”的描写上。
《赵氏孤儿》取材于春秋时晋国发生的一场严酷的政治斗争,在《左传》、《史记》等书中都有记载。对于这一历史事件的本质,茅盾同志认为是在奴隶经济向地主经济转变的时代中,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赵氏和以晋君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阶级(联合了封建地主阶级中某些不那么得势的仇视赵氏的集团)之间所进行的一场恶斗。(《关于历史和历史剧》)也正如茅盾所指出来的,元代以来的戏曲作品,都不是按照历史的真实面貌来进行创作的。几乎在所有的《赵氏孤儿》剧本中,都是着重表现赵氏与屠岸贾的矛盾,而这实际上又都被写成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忠奸斗争。当然,一部正确地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忠奸斗争的戏曲作品,对于今天的观众也可能是有益处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改治斗争并不是这部作品的中心内容。
马连良、张君秋之《赵氏孤儿》
赵、屠之间的忠奸斗争只是《赵氏孤儿》的戏剧故事发生的背景:真正的戏剧冲突是从赵盾失败、赵氏被族灭才开始的,是环绕着赵家仅存的孤儿的生死问题而展开来的。屠岸贾百般搜杀孤儿,是为了斩草除根,怕的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程婴等人付出了生命乃比生命更为珍贵的代价来保存孤儿,则是为了留下他好为赵家报仇雪恨。正如元杂剧的题目所标明的《赵氏孤儿大报仇》,才是这部作品的主要内容。
在元杂剧中,孤儿出生以前的戏是在第一折前的楔子里简略地交代出来的,其原因恐怕不是仅仅用杂剧形式的限制就能说明的,如果描写赵盾和屠岸贾之间的忠奸斗争对于作品的主题思想确有很大作用的话,作家是会不吝篇幅的。明传奇《八义记》对赵盾和屠岸贾之间的政治斗争写得比较多,把《左传·晋灵公不君》那一节里的一些具体情节适当采入到戏里,描写晋灵公在屠岸贾促使下弹打百姓作乐等暴行,暴露了这一君一臣的奢侈残暴和助纣为虐,也突出了赵盾的冒死诤谏。在近些年来的各种改编本中,虽然大多保留并强调了这些内容,但是,无论在哪一种剧本中,都是以孤儿报仇作为贯串到底的戏剧事件。那么,在这一中心事件中,表现了什么样的思想内容呢?
谭富英之《赵氏孤儿》饰赵盾
《赵氏孤儿》描写了许多“英雄人物”,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含羞忍辱,是为了保留赵武这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以便二十年后能达到诛除屠岸贾的目的。
有的人说:“明确了是非,明确了权奸屠岸贾残害忠良赵盾全家会给国家、人民带来严重的灾害,而保全下一脉仅存的孤儿,将会给国家、人民带来一线转机和希望。然后,许多人竭尽智虑地来营救孤儿,为了孤儿而死义,而作出舍子和忍辱负重的自我牺牲,才不仅成为可信的,而且成为英雄的,值得歌颂的了。”
忠良被害对国家、人民可能会带来一些损失;铲除奸佞也可能对国家、人民有些好处,这是不错的。但是,《赵氏孤儿》一定要以杀死屠岸贾为结局,主要的却不是表现“国家、人民”的要求。要是这样的话,那么,“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在朝廷上又有继承赵盾遗志的文武大巨(如剧中的韩厥、魏绛等人物),作家何必一定要把斗争的希望寄赖于赵家的骨血呢?为什么只有“一脉仅存的孤儿”才“会给国家、人民带来一线转机和希望”?而且,这个希望岂不是太渺茫了吗?这一点,从对戏剧冲突的具体分析入手,倒也不难解释。在这出戏里,反面人物屠岸贾主要是作为赵家的仇人而出现的,因此,他就必须死在赵氏孤儿的手里,而不能假手于他人。赵氏孤儿的重要性,在于只有他一个人才是赵家嫡嫡亲亲的后裔。赵氏的家仇,只有他一人才能报。表面上看来,赵氏和屠岸贾之间是有着忠奸的区别的:不过,从全剧的中心思想来说,这种区别主要还是为了加重屠岸贾该死的罪名,强调孤儿复仇的“正义性”。可以说,在这部作品中,政治斗争是陪衬,家族仇恨才是实质,复仇是高于一切的,对于孤儿说来,这是无条件的,只要屠岸贾是赵家的仇人,就必须把他杀掉,这是理所当然、不必问忠奸的(虽然屠岸贾事实上是个奸臣)。
在传统的戏曲中,涉及忠奸斗争的作品很多,我们探讨这些戏的思想内容,不能停止在对忠奸两家谁好谁坏的判断;而要进一步研究作品通过这两方面的矛盾,反映了什么样的思想实质。据我看来,《赵氏孤儿》是通过赵、屠两家的冤冤相报,宣扬了封建宗法思想。剧中,正是这种思想推动了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的行动,赵朔的“托孤”,屠岸贾的“搜孤”,程婴、韩厥、公孙杵臼、卜凤的“救孤”,程婴的挂画“说孤”,乃至孤儿的复仇等这一连串的戏剧情节,就都是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展开来的,而这些情节就构成了《赵氏孤儿》的基本内容。当然,我们不能要求历史剧中的人物不带有封建的烙印,这出戏既然是反映封建时代的生活,剧中人物有着封建思想是很自然的。但是,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作家对于这种“真实”的评价,在于作品中对人物的这种思想表示了什么样的态度。《赵氏孤儿》实际上是告诉了观众,孤儿必须“认祖归宗”为祖先报仇雪耻,这是对封建宗法制度的肯定,是有利于巩固封建统治阶级的。这种思想和社会主义是不相容的。
马连良之《赵氏孤儿》
《赵氏孤儿》戏剧冲突的基础,是家族之间的仇恨;正是在这个斗争的前提下,作者赋予了一家一姓的复仇以“正义”的性质。看不清这点,就会忽略了作品宣扬封建思想的实质。因此,在改编中也就不能大胆地跳出原作的窠白,只做一些小的增删,如在忠奸斗争上多做一些文章,给赵、屠两家的正义性或非正义性增添一些比较鲜明的色彩。
然而,就是这些描写也大多没有超出原作的范围。有些评论文章抓住这些地方来大谈《赵氏孤儿》的思想意义。比如有的同志根据剧中屠岸贾在搜不到孤儿时要将全国与孤儿同庚的婴孩杀死的情节,就说程婴等人的行为是为了晋国千千万万的儿童,还说赵、屠双方的斗争因此就突破了统治阶段内部斗争的范围而与人民群众的利害关系直接联系起来了。
其实这是把局部当成整体、把次要的东西当成主要的东西了。屠岸贾所以下这道命令,到底还是和孤儿的重要性联系在一起的。虽然演出时,全国儿童的命运可能会引起观众的注目,可是在作品的艺术描写中,对此却并没有作出多少动人的文章来。戏剧情节还是以孤儿的生与死,赵氏能不能复仇为中心的。在这出戏里,事实恰恰是牺牲了许多的人来保存一个孤儿。过分夸大“搜孤救孤”和人民利益的联系,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至于赵盾和屠岸贾之间的忠奸斗争,在全剧中所占的分量本不很重,后来,这条政治斗争的线索实际上是被救孤复仇的线索所代替而中断了。这个问题在改编本中是没有解决的。
孟小冬之《搜孤救孤》
《赵氏孤儿》描写了许多“义士”,许多同志又都赞扬程婴等人的“舍己为人”,认为他们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是体现了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对今天的观众有着积极作用。那么,在这些人物身上究竟体现了什么样的道德品质?这也是值得研究的。
我看过秦腔、京剧等剧种演出的《赵氏孤儿》和一些其他剧种的改编本。它们的故事情节和形象塑造大都是根据老本的基础来进行加工,没有多少重大的改变;在思想上,改编本和老本也有着明显的继承关系。所以,探讨改编本中的道德观点,有必要对原作也作一些了解。
关于元杂剧《赵氏孤儿》中的道德观,茅盾在《关于历史和历史剧》中作了这样的分析:“当时的剧作家只能从封建的道德标准或者至多以抽象的善必胜恶,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观点来赞扬一些历史人物或笔伐一些历史人物,以便达到劝善惩恶的教育作用。”从作品中可以看出,纪君祥确实是用封建的道德标准来塑造人物形象的。由于作品主要是通过表现正面人物救孤存赵的戏剧行动以达到其古为“今”用的目的,而不是以道德的说教影响观众,所以,在这方面也就没有多加渲染。到了明代,在当时统治阶级大力提倡封建道德的影响下,明传奇《八义记》中,宣扬忠义的思想就被强调出来了。剧中的赵盾被写成了一个谏臣,又以程婴、公孙杵臼、组麑、提弥明、灵辄、周坚、韩厥、惊哥凑成“八义”,全面集中地渲染了一个义字。而各个地方剧种的传统剧目《八义图》,几乎都和这个剧本有着渊源关系,在思想上是一脉相承的。
“义”是封建道德的一种,它的内容是要求人的行为的适宜、合礼,“行而宜之之谓义”(韩愈)。也就是说,人人都要遵循和维护当时社会的那一套区分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都要遵循和维护那种统治阶级剥削、压迫被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关系。所以,义和忠、孝、节一样,也特别要求下对上的驯从。不过,它所适应的范围,比忠(君臣)、孝(父子)、节(夫妇)更为广泛,几乎包括了一切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说是一种无所不在的处世之道了。“善书”《玉历至宝钞》中,有“二十条修身立命之本,为玉历之精蕴,药世之良方”,其第四条对“义”作了一个通俗的解释:“义无苟求,贞正自处;雁不重群,犬无二主。”在《八义记》或《八义图》中,我们看到的则是这种道德的形象的阐释。
所谓“八义”,基本上包括三类人物。一类是和赵家有关系的,一类是和屠岸贾有关系的,一类是和两家都没有多深的关系的。前一类人物最多,在程婴、周坚、灵辄和卜凤身上,原来都体现了“雁不重群,犬无二主”的主仆之义。他们都是些“知恩报恩”的角色。这种义也是“八义”的重心。
在史料记载中,公孙杵臼和程婴一样也是赵家的门客,元杂剧和明传奇都把他改写成了退隐的大夫,是赵盾或程婴的结义兄弟。他的舍命,有为朋友尽义的意义。
第二类人物以组麑为代表(元杂剧中的韩厥也是这类人物)。他是屠岸贾所豢养的刺客,当他被派去刺杀赵盾时,发现对方原是忠臣,就触槐而死。组麑是一个堕入封建道德织成的罗网中不能自拔而死去的人物:他既是屠岸贾的门下人,食人之禄,就当忠人之事:然而他同时又是一个“贞正自处”、能够辨别忠奸的人,这又使他不能忠人之事。所以,他一不能服从主人,二不能背叛主人;无论倒向哪个方面,都会损害了义,就只有自杀才是最好的出路了。这样,组麑也就成了“义士”。
第三类人物是提弥明和韩厥(“盘门”)。他们或者是眼见不平,挺身而出:或者是在比较偶然的情况下被卷到了赵、屠之争的旋涡中。斗争的严酷和尖锐迫使他们不得不在生死、是非、善恶之中,迅速果断地作出抉择,而他们也都是“舍生取义”的人物了。这就是所谓“义无苟求,贞正自处”。无论组麑、韩厥、提弥明,他对是非、善恶的判断,遵循的都是封建道德的标准;他们服从于封建统治阶级的最高利益,他们和赵家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他们的“舍己为人”其实有着身份卑微的人物为尊贵的人物牺牲的意义,作品歌颂这些人物,是为了宣扬封建道德,也是很清楚的。
马连良之《赵氏孤儿》
对于原本中通过程婴等许多正面人物所表现出来的封建道德观点,过去我们是认识得不很明确的。所以,改编时就大多只是删削了原来那些比较明显地带有封建色彩的词句,精简了周坚、灵辄等不必要的角色,而没有进行根本的改造。由于没有认清这种“义”的实质,有的演出甚至还保留了《八义记》或《八义图》的名字,有的改编本还要尽量凑够“八义”以加强作品的主题思想。剧中的人物塑造,也多没有脱出原来的窠臼。
以全剧的主角程婴为例:在秦腔中,观众看到的还是门客替主人尽忠(这个改本把公孙杵白也写成了门客)。京剧改本虽然让程婴自称为“市廛庶人”(或草泽医人),但观众还是不知道这个市廛庶人究竟是甚等样人,他怎么能够在堂堂“相府”穿堂入室,如人无人之境?
按照高尔基的说法,情节是各种不同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保留了原来的戏剧情节,而想改变人物的典型意义,恐怕是不容易做得到的。我们知道,剧中人物有着什么样的道德观,不仅仅表现在他的嘴上,而主要是表现在他们的戏剧行动中。不少《赵氏孤儿》的改本在改法上虽然各有不同,但我至今却还没有看到有哪一个改本在道德问题上跳出了原来的圈子,表现了新的内容。
虽然一些评论文章认为《赵氏孤儿》中程婴等人是体现了古代人民的优美道德,但都没有一也很难讲出多么充实的道理。古代劳动人民在他们同自然和阶级压迫作斗争中,确实形成了自已的某些道德观念,比如互助友爱、舍己为人等;但是,所有这些道德观念都是有具体的阶级内容的。如果我们仅仅看到“八义”的舍命救孤与古代的人民道德有着某些表面的相似,不从阶级关系中去分析它们的实质,就很难得出正确的认识。还有些评论文章则是抽象地从“善良与邪恶”的斗争来分析《赵氏孤儿》的思想内容;其实,《赵氏孤儿》是一部非常具体地反映了古代社会斗争的戏剧作品,抽掉了它的阶级内容,怎么能够讲得清楚呢?
在《赵氏孤儿》中,复仇和封建道德的说教是结合得极为紧密和相互为用的两个内容。由于程婴等许多正面人物都被赋予了道德上的“完人”的形象,就必然进一步地肯定了“赵氏孤儿大报仇”的“正义性”,加强了作品对于观众的精神感召力量;同时,复仇的情节又以其强烈的悲剧性加强了人物形象的艺术感染力。总的说来,则是很突出地表现了封建主义的思想内容。改编这样的作品,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突破,恐怕很难表现出新的思想内容来。
谭富英指导谭元寿排练《赵氏孤儿》
当然,戏曲传统剧目绝大部分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我们不能全盘否定这份遗产,而要善于区别其中的精华与糟粕。这里,牵涉到一个对于传统剧目《赵氏孤儿》的历史评价问题。
元杂剧《赵氏孤儿大报仇》是戏曲史上的一部重要作品,它在元代,是起过积极作用的。但是,艺术作品对于社会的影响不会是永恒不变的,《赵氏孤儿》也是如此。假如说,元代观众可以从这个古代故事中,听到作家号召“赵氏(宋朝皇帝正是姓赵)遗孤”复仇的声音,那么,今天的观众却不会有同样的感受了。而且,这也不能是今天的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了。
对于元杂剧《赵氏孤儿》在戏曲史上的地位,我们应该给予充分的评价:作为一部优秀的古代剧作,它也值得我们作出必要的科学的分析和介绍,帮助广大读者阅读和欣赏。但是,要在今天的舞台上改编上演,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它已经不再纯粹是古代艺术家的产物,同时也要反映现代的作家、导演、演员等的思想感情。所以,从改编者来说,就不能不考虑怎样使它更好地为现实服务,即贯彻古为今用的精神,用新的观点正确地解释历史,达到通过演出教育今天的观众的目的。
从这个意义来说,我以为要使《赵氏孤儿》能够在今天的舞台上成为对社会主义有益的戏,还需要进一步地加以改造。
(《北京日报》196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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