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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都匀市启动教师校外兼职有偿家教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通报了近段时间以来北京市区教委查处的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受到调离教师岗位处理的事件,并指出近年来有群众通过信访举报以及巡视巡查中发现都匀个别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私自开班办学补课、有偿家教、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在其他行业兼职兼薪等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都匀教师队伍形象。
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了市教育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会议精神,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
(2021年3月至4月18日)
2. 组织教职工完成好专题学习任务。重点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公职人员兼职兼薪、有偿家教方面的规定,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服务质量。3. 各校(园)要针对教师在外兼职、有偿家教问题,梳理学校存在的问题,尤其对教师师德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具体责任,即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将问题责任具体分级到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及教职工,做到 “级级查问题、层层抓落实” ,自查后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分解,规定相关时间完成整改。4. 各校(园)要组织教师认真开展自查,教师要如实填写自查表,是否有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私自开班办学补课、有偿家教或在其他行业兼职兼薪等问题。
2. 严格违规惩处。对教师的失德行为 “零容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教师个人自查、如实填报个人问题的,由学校校长对该教师进行约谈,批评教育,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对在自查自纠阶段隐瞒不报或仍然顶风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视情节轻重,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追缴违规所得,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3. 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教师在外兼职及有偿家教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市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2. 各校(园)要针对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管理漏洞,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健立长效监督机制。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3. 成果应用。各校(园)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 “四有” 好教师。
都匀市师德师风建设监督电话:
0854—8236106 0854-8239271(市教育局政工科)
来 源:政工科
编 辑:杨 波 编 审:陈业胜 监 制:陈萍昭 联系电话:0854-8238560 投稿邮箱:duyunweijiaoyu@126.com往期精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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