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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男子聚餐成植物人!买单者被索赔30万!正月聚会,这些行为小心!

2017-02-05 铅山律师


近日,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聚餐饮酒后,其中一人脑出血致残的赔偿纠纷。原告妻子向当时聚餐邀请人和最终买单者索赔30余万。



聚餐时脑出血,花了两年才康复

罗先生是做生意的,晚上有人喊他去大兜路上一餐馆吃饭。在用餐过程中,罗先生突然不对劲了,整个人陷入意识模糊。一桌吃饭的有十来个人,大家赶紧拨打120,将他送去抢救。


医院诊断发现,罗先生主要是高血压脑出血以及一些并发症。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先生近乎植物人。经过近两年的治疗,他才逐渐康复。经鉴定,罗先生构成人体损伤五级残疾。

妻子向邀请人和买单者索赔30万!

罗先生妻子得知,当晚参与聚餐的人都喝了酒,她认为自己丈夫也是因喝酒才导致病发,所以将当晚邀请丈夫聚餐的吴女士及最终买单的邱先生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对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索赔30万余元。


庭审中,吴女士和邱先生都表示,一共十来个人分一瓶红酒,不存在过量饮酒。当天餐馆的消费记录证实,这桌确实只点了一瓶红酒。


两人还提及,当天罗先生花了一个半小时抵达餐厅,用餐基本结束,罗先生落座前还发了一圈名片、寒暄一番。


“我们既没有对他劝酒、敬酒,也没有看到他喝酒。”两人表示,即便罗先生当晚确实喝酒了,也是极少量的。


两被告还根据罗先生的病历提出质疑说,罗先生有高血压,平时也抽烟喝酒。“就算他喝过酒,他当时也应该对自己的身体有预判。没人劝酒时发病,完全是自身原因所致。”


两人都认为,作为共同聚会的人员,在罗先生病发后他们已经尽到了积极的救助义务。

喝死家属索赔60万,还敢劝酒?

中国人把劝酒归为“酒桌文化”。然而,过度饮酒背后隐藏的法律责任,大家却未必知晓!


26岁的海归晓东,原本是长沙一家外企的日语翻译,然而他却在一场聚会之后意外身亡。


家属认为晓东的死,与聚会时过度饮酒有关。同他一同饮酒的朋友未尽到提醒、劝阻和照顾的义务,便将5名聚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告上了法庭,并索赔丧葬费、死亡补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共计603348元。


(视频监控图像)


监控显示,身穿白色衣服的晓东从楼梯下来时,走路有些摇摇晃晃,身旁没有人搀扶。 


“当时他(晓东)主动说去夜宵,吃点口味虾。”被告之一的王勇介绍,下车时晓东说有些晕,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王勇就先去附近酒店开了间房,再和朋友一起将晓东送到了房间休息,之后便离开。


两个多小时之后,等王勇一行人吃完夜宵返回酒店时,才发现躺在床上的晓东已经身亡。


“虽然本案中没有强迫性劝酒或拼酒、斗酒等情形,但因共同饮酒客观上导致了晓东死亡的后果。”承办法官介绍,根据各被告人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次要赔偿责任。


确实是令人惋惜,原本的开心的饭局和聚会,却因为这样的意外变成了痛苦的回忆。


这件事告诫大家:在聚会的时候酒虽可以调节气氛,但是不但不能劝酒还要及时制止过量饮酒!要知道,一旦出现意外,大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杯酒喝出七种癌!

如果告诉你,多喝一口就离癌症更进一步,你是否会放下手中的酒杯?


新西兰奥塔戈大学对世界癌症研究基金会、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世界卫生组织癌症研究部门以及其他权威机构在过去十年间的研究进行了总结,表示:有确凿证据表明,酒精是导致身体七个部位(甚至更多部位)患癌症的罪魁祸首:


1、口咽癌

2、喉 癌

3、食道癌

4、肝 癌

5、结肠癌

6、直肠癌

7、乳腺癌


等7种癌症都与酒精有关。”即便目前科学界尚未完全掌握酒精如何导致癌症的生物机制,但流行病学证据也可以支持这一观点。饮酒量越大,罹患癌症的风险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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