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关我们什么事
一、危急值报告制度的相关定义
要弄清楚危急值报告制度,首先要搞清楚四个相关定义。
危急值:指提示患者可能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
危急值报告制度:指对危急值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需要设置危急值的科室:指医疗机构内能够出具检查、检验报告的科室,应当根据其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可能存在危及患者生命的状态,梳理可能存在的危急值,包括但不限于检验科、临床实验室、医学影像科、电生理室、内窥镜室、血液药物浓度检测部门等从事各种检查、检验的医技科室以及开展床边检验项目的临床科室。危急值项目及阈值:指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相关专家共识、行业指南及其他诊疗规范,结合本机构收治患者的病情特点,科学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可以以清单形式制定,以方便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调整。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在出现危急值时,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检查、检验者应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如电话)将危急值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同时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在医师或护士工作站界面进行提醒告知。危急值复查目的是保证其准确性 ,避免错报及对患者病情的误判,并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临床实验室可根据其质量技术与管理水平,选择是否复查后报告,可能时,建议直接报告 ,但须沟通检验结果与临床指征的符合性,以决定是否查找原因及复查。
危急值记录实行“谁报告谁记录,谁接收谁记录”原则,采取“双方”记录形式。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其中,检查、检验科室应当制定《危急值报告记录本》,临床科室应当制定《危急值接获登记本》。《危急值报告记录本》和《危急值接获登记本》中报告人和接收人均应完整记录危急值患者姓名、科室、住院号(或门诊号)、收样时间、检查结果、检验结果、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接收报告科室、接收人姓名、接听报告时间等信息。接收人接获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或经治医师,接报医师应立即诊察患者,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迅速采取相应的临床措施,及时书写病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交接班。如经诊察认为无需立即处置的患者,也需在病历上记录。1.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患者病理科无危急值但有危急状态,危急状态一旦出现,由该项目诊断者经确认后将诊断结果按“危急值”管理并急报送相应临床科室医务人员。6.在子宫内膜刮除标本或宫腔镜标本中镜检发现脂肪组织或肠壁组织、肠上皮7.胃镜、肠镜取材之内镜标本,镜检发现脂肪等浆膜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