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哮喘三个分期的困惑?临床控制期没有必要存在?!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咏歌医学 Author 李勇 咏歌
前言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
根据临床表现,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控制期。
哮喘急性发作期是指喘息、气促、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原有症状加重,并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
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症状。
临床控制期是指患者无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症状4周以上,1年内无急性发作,肺功能正常。
内科学第九版
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与临床缓解期。
急性发作期 指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突然发生或症状加重,伴有呼气流量降低,常因接触变应原等刺激物或治疗不当所致。
慢性持续期 指病人虽然没有哮喘急性发作,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有不同频度和不同程度的喘息、咳嗽、胸闷等症状,可伴有肺通气功能下降。
临床缓解期 指病人无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症状,并维持1年以上。
由此可见教材与指南大同小异,都将哮喘分为三期。
对应的治疗方案
哮喘急性发作院内处理流程
哮喘慢性持续期的长期(阶梯式)治疗方案:
临床控制期治疗:
具体治疗方案指南没说,教材也没说。
指南全文检索“临床控制期”仅出现2次:
困惑
哮喘分三期,第3期临床控制期的治疗,指南教材都没有说,那么这一期的如何治,临床控制期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仔细分析缓解期的5阶梯方案,其实临床控制期的治疗应该是参照慢性持续期的第1级治疗:
如此看来,这个临床控制期真的没有必要继续存在 ,可以与“慢性持续期”可合并为“缓解期”,与“急性发作期”对应。
建议
建议将哮喘直接分2期:急性加重期与缓解期,简简单单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