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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 多方联动促调解 服务乡村有实招
11月28日
南昌县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
联合武阳镇人民政府
武阳镇泗洪村委会等多部门
共同调处一起涉老、涉少
陈年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
李某一家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户,2007年11月12日,李某一家将土地租赁给某公司用作生产经营,并签订了《租赁水田协议书》,此后不久,双方便因土地污染问题产生纠纷。
2013年11月25日,某公司被吊销,双方沟通的阻力进一步加大,致使纠纷长期未能得到化解,土地长期撂荒。李某一家遂诉至南昌县法院,要求某公司就其生产经营活动导致承包经营土地被污染的后果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损失。
经审查,原告李某夫妻年过八旬,有一个14岁的孙子。一方是托老带小的农村留守人员,一方是农村实体经济的神经末梢,既涉及弱势群体权益,又事关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因此,对本案的处理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理顺涉诉农田复耕复产相关流程,一揽子解决案内案外相关问题,主审法官经过多方争取,取得了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联合成立了“协调小组”,为该案量身定制调解方案。
调解过程中,“协调小组”在充分听取原、被告意见的同时,对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劝说,同时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就青苗补助款、案涉土地复耕复产等问题达成和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双方握手言和泯恩仇。
南昌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多元解纷机制,充分调动联合调解力量,延伸审判职能,助推乡村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撰稿:余 谦
编辑:李玉帆
校对:程 婷
核发:戴 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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