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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印发通知 严肃2018年春节“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2018-02-05 黑龙江省教育厅




近日,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印发《关于严肃2018年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严肃2018年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2018年春节将至,纠正“四风”又进入关键时间节点


春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是对每名党员干部党性和作风的重要考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要动真的、来实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刹住春节期间的不正之风,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春节不收礼,维护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 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红包”和购物卡;

■ 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 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出行费用;

■ 严禁公款吃喝或者违规接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

■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要坚持从严从实,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是各单位纪委要协助党委搞好思想发动,开展节前廉洁教育,使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是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把党风党风廉洁纪律要求和“十个严禁”传达到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令行禁止。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各级领导干部要表态、作承诺、签字背书,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是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确保今年春节不收礼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春节期间,驻厅纪检组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反映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对节日期间违反“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四风”新表现新变异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一律顶格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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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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