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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表彰!黑龙江这些集体和个人获教育部表彰!
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作视频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吴岩出席会议并宣读了《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4个单位和8名个人分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颁布以来的首次表彰。
怀进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批准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的首次表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怀进鹏指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普工作中形成的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施治、坚持统筹推进的方略和原则需长期坚持。
怀进鹏强调,“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明确要求,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新时代新征程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出的战略性部署。语言文字战线要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切实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在高质量发展、服务自信自强、数字化赋能、大格局构建上下功夫。希望30个国家语委委员单位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合作,协同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的创新发展。
黑龙江省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以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重点,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我省普通话普及率达到96.72%,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语委委员单位代表、教育系统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在我省分会场参加会议。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表彰名单(黑龙江)
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教材管理处)
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
佳木斯市第一中学
黑龙江大学文学院
先进个人
刘涛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中心主任
吴冰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教学部讲师
李冰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科长
曾宏 牡丹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教师
许杰斌 大庆市教师发展学院电化教育馆馆长,大庆市普通话测试站站长
李国华 七台河市第五小学教师
李凤轶 同江市第二中学教师
嵩钰佳 哈尔滨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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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教材管理处(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