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五个市“限批” 安徽解禁还要均值达标 河南七个工业园区“限批”
马鞍山市:得胜河入江口连续三个月不达标,氨氮超标0.84倍。
安庆市:大官湖、黄湖点位连续3个月不达标,大官湖总磷超标1.8倍,黄湖总磷超标2.14倍。
六安市:淠(pi)河新安渡口断面连续3个月不达标,氨氮超标0.99倍,总磷超标0.15倍。
淮南市、合肥市、六安市人民政府:东淝河白洋淀渡口断面连续3个月不达标,氨氮超标1.62倍,总磷超标0.05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13倍。
对以上处罚均采取连续3个月达标且均值达标后,向安徽省环保厅提出解除区域限批。
河南:七个工业园区被限批
三门峡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东区)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洛河以南区域)
桐柏县安棚化工专业园区
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
信阳市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京珠高速以东区域和羊山新区片区)
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北区)
上天梯产业集聚区
其中一句话最不容易实现:
整改期间产业集聚区内所有污水未经处理达标不得直排入河
以下是安徽省有关限批的全文和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与你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2018年得胜河水质目标为Ⅲ类。今年1至3月,得胜河入江口断面已连续3个月不达标,按1—3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水质为Ⅴ类,其中氨氮超标0.84倍。
根据2017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7号)规定,即日起省、市、县(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得胜河流域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市要抓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尽快改善。得胜河入江口断面连续3个月达标且均值达标后,向省环保厅提出解除区域限批。
安庆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与你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2018年大官湖和黄湖水质目标均为Ⅲ类。今年1至3月,大官湖、黄湖点位已连续3个月不达标,按1—3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水质均为Ⅴ类,其中大官湖总磷超标1.8倍,黄湖总磷超标2.14倍。
根据2017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7号)规定,即日起省、市、县(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大官湖流域和黄湖流域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市要抓紧实施《黄大湖水体达标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尽快改善。大官湖、黄湖点位连续3个月达标且均值达标后,向省环保厅提出解除区域限批。
六安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与你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2018年淠河水质目标为Ⅲ类。今年1至3月,淠河新安渡口断面已连续3个月不达标,按1—3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水质为Ⅴ类,其中氨氮超标0.99倍,总磷超标0.15倍。
根据2017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会议纪要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7号)规定,即日起省、市、县(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淠河新安渡口断面汇水区域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你市要抓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尽快改善。淠河新安渡口断面连续3个月达标且均值达标后,向省环保厅提出解除区域限批。
淮南市、合肥市、六安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与淮南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2018年东淝河水质目标为Ⅲ类。今年1至3月,东淝河白洋淀渡口断面已连续3个月不达标,按1—3月监测数据均值评价水质为Ⅴ类,其中氨氮超标1.62倍,总磷超标0.05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13倍。
根据2017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区域限批管理办法》(皖环发〔2015〕47号)规定,即日起省、市、县(市)环保部门将暂停审批东淝河白洋淀渡口断面汇水区域除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请淮南市政府牵头会同合肥市政府和六安市政府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会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尽快改善,并将会商情况于4月底前函告省环保厅。东淝河白洋淀渡口断面连续3个月达标且均值达标后,由淮南市政府向省环保厅提出解除区域限批。
以下是河南省环保厅文件: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 告
2018年6号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规定,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2018年2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预警函》(水体函〔2018〕1号),省环保厅决定从即日起对三门峡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东区)、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洛河以南区域)、桐柏县安棚化工专业园区、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信阳市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京珠高速以东区域和羊山新区片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北区)、上天梯产业集聚区等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暂停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以及相关县、区环保部门应同步暂停审批。
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
三门峡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东区)、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洛河以南区域)和桐柏县安棚化工专业园区建成区域内管网要做好全配套并接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到位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且整改期间产业集聚区内所有污水未经处理达标不得直排入河。
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要全部建成管网,所有产业集聚区内污水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到位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且整改期间产业集聚区内所有污水未经处理达标不得直排入河。
信阳市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京珠高速以东区域和羊山片区)、上天梯产业集聚区和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北区)所有污水要按照规划环评要求进行集中处理,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到位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且整改期间产业集聚区内所有污水未经处理达标不得直排入河。
整改期间,各地要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严防未批先建或企业污水超标排放。
整改完成后,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豫环文〔2016〕116号)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区域限批的书面申请。
2018年4月13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印发
1. 生态环境部发文六月底前完成氮磷在线监测 涉及18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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