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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0亿元!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招标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备受关注的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新建内容主要包括控源截污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活水保质工程、生态治理工程、再生水回用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六大类工程。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O&M(委托运营)运作方式,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033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2263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为29238万元,预备费约为263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5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0938万元(利率按照5.88%计算)。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资格预审公告JSZC-G2019-424资格预审公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授权宿迁市住建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已经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并被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列入江苏省PPP项目库,且已被列为江苏省省级PPP试点项目。现为该项目采购一名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宿迁市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存量;

3、项目所属行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项目地点:宿迁市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内容主要包括控源截污工程、防洪排涝工程、活水保质工程、生态治理工程、再生水回用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六大类工程,具体以经政府方认可的设计文件为准。

5.1 控源截污工程

此类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泵站工程、污水管网工程、互联互通管道工程、内源治理、面源治理海绵工程、尾水提升湿地7类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见表1-1所示。

此类工程主要包括排涝河道工程,阻水桥涵拆建工程,雨水管网工程,排涝泵站工程4类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见表1-2所示。

5.3 活水保质工程

此类工程主要包括活水水源工程,水系沟通工程,蓄水工程3类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见表1-3所示。

5.4 生态治理工程

此类工程主要指实施河道生态修复106500㎡,人工湿地601900㎡,均位于经开区境内。

5.5 再生水回用工程

此类工程主要指新建球墨铸铁、PE中水管,管径DN100~DN1200,管道总长40.3km。

5.6 水智慧管理类工程

主要为新构建智慧水务系统1套,主要功能包括气象信息、水雨情信息、排水管网及厂站信息、防汛防旱信息、防汛物资、防汛防旱预案、防汛组织、工程信息、水旱灾害、防汛法规、防汛知识、汛情监视、工情信息、防汛管理系统维护、宿迁市水利地理信息系统等功能,所有功能都是基于水利地图1:10000或1:2000的展示。设置水务业务移动应用平台,实现水务工作人员随时都可以进行信息查询和移动办公;建设宿迁水务数据中心;防汛防旱综合数据库和数据库维护管理系统。具体建设内容见表1-4所示。

6、存量设施内容

本项目PPP实施范围内部包含现有存量设施,存量设施主要包括管网、污水泵站、再生水管网、排涝泵站、蓄水闸和河道等。存量设施资产产权归属于政府或地方国有公司。本项目存量设施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A.存量排水管网

西南片区现状共有排水管道1007.0km,其中小型管道443.9km,中型管道484.6km,大型管道71.3km,特大型管道7.1km。

B.存量污水泵站

存量污水泵站拟移交管理的区域包括经开区、宿城区,共计14座污水泵站。包括河西污水系统11座污水泵站和耿车污水系统3座污水泵站。

C.存量再生水干管

存量再生水管道,管径DN500-DN1000,管道总长18.8km。

①耿车污水厂-天柱山路-利民河南岸-苏宿污水厂 DN500 PCCP管,管长4.2km;

②苏宿污水厂-利民河南岸-通湖大道-开发区大道-河西污水厂DN1000 PCCP管,管长14.6km。

D.存量排涝泵站

排涝泵站拟移交运维管理的区域包括经开区、宿城区和苏宿园区。

拟移交排涝泵站13座,其中宿城区4座、经开区6座、苏宿园区3座。

E.存量引蓄水闸

西南片区现有蓄水构筑16处,其中宿城区10处,苏宿园区6处,水利蓄水建筑物级别为3级~5级。

F.现有河道

拟移交运营管理的河道共有33条,总长258.5km,包括西南片区范围内所有河道和老城区的马陵河,有现状河道和在建河道。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设施更新改造

根据水环境治理研究论证分析,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治理需要进行相关设施的更新改造及新增补全,其具体内容如下:

A.项目公司应对新建排水管网项目和现状存量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管道功能性和结构性检测,对于严重影响管道功能性和结构性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

B.在厂-站-网联动运行过程中严重影响排水管网的运行,造成排水管网高水位运行的管道应进行更新改造;

C.在管网运行过程中发现雨污水管道混接的应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D.对于汛期运行中发生积淹水的区域,应分析积淹水原因,汛期过后及时提出积淹水解决方案,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列入次年财政资金计划,在次年汛前对排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成。

E.项目公司应根据区域城市发展进度情况,对项目所在区域内的排水管网空白区域进行排水设施新增补全工作,并与现状运行的管网系统进行无缝衔接且雨污分流;

F.项目公司应根据区域污水处理厂污水量的运行变化情况及区域城市发展情况,适时提出污水处理厂扩容计划,报项目公司及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制定建设计划并实施。

G.根据区域内中水回用的需求,项目公司适时进行再生水回用的更新补全设施,满足企业等对中水回用的要求;

8、项目设计

本项目工程设计由中标社会资本联合体中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成员方负责,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工程设计标准应当满足国家、江苏省及宿迁市的相关标准及《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本项目设计文件应满足政府方批准的工程可研等材料的相关要求;项目设计应符合政府方的限额设计要求,严格控制项目设计概算;项目公司在取得项目设计文件后,应报政府方审核,设计文件须经政府书面认可才能实施。

9、项目运营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新建设施及存量设施的维护、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经营。维护的对象包括排水管网、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网、排涝泵站、引蓄水闸、河道、智慧水务系统。宿迁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需将管网、引蓄水闸站、排涝泵站、污水泵站、再生水干管、河道等相关存量项目以及本次新建工程一并进行运行维护。

项目公司运营内容主要包括:排水管网系统的巡视、设施养护、污泥运输及处置、灌渠检查及评估、设施更新改造及补全、灌渠封堵及废除、纳管管理、防汛应急等工作;再生水管网系统的巡查、管网维护、再生水的使用宣传及销售等工作;泵站、辅助设备以及附属设施的清洁、维护、规范操作、安全管理等工作;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水质监控、设备检测监测及维护、安全管理、应急保障等工作以及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河道的清淤疏浚、水面保洁、水生态及湿地的巡查及修复、调蓄水建筑物的运行调度管理及设备维修养护等工作;智慧水务系统的设备控制信号、日常数据采集、硬件服务器、在线检测设备等运行维护以及软件系统更新与升级等工作。

10、项目产出目标

水环境目标:2020年消除黑臭,水质基本稳定达标;2021-2025年,水体水质主要指标基本达到V类水标准;2026年以后,水质主要指标稳定达到V类水标准,并逐步提高,力争主要指标达到Ⅳ类标准。水生态目标:恢复水体自净能力,营造河道水生态系统。水安全目标:达到10-20年一遇排涝标准。水智慧目标:实现信息采集自动化、数据传输网络化、决策科学化、管理智慧化。

城市管网空白区2021年全消除;污水管网超设计水位运行比例2022年控制在5%以下;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CODCr不低于260mg/L,BOD5浓度不低于100mg/L ;排水户监督管理2022年全覆盖。

1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033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2263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为29238万元,预备费约为263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5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0938万元(利率按照5.88%计算)。

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上与项目资本金一致,政府方出资比例为注册资本金的10%。

12、合作模式

本项目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属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为保证区域范围内运作主体的一致性,项目范围内已建成的雨、污水管网及泵站也纳入项目运营范围。根据本项目基本情况以及类似项目建设和管理发展趋势,同时结合国家关于PPP的政策及运作实务,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O&M(委托运营)运作方式,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授权作为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先行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润城水务有限公司,并履行前期手续。

第二,宿迁市住建局获得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单位,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项目需求的社会资本方,双方签订《PPP投资合作合同》确定后续合作的关键条款。

第三,该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签订《股东协议》,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入股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先行成立的江苏润城水务有限公司,并将其转为项目公司。

第四,宿迁市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约定在PPP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新建部分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并负责区域内存量设施的维护。项目公司通过再生水和污水处理收入获得使用者付费,及政府提供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形成的项目收入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第五,本项目PPP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范围内所有资产和经营权益无偿移交给宿迁市住建局或宿迁市政府指定的部门。

13、合作期限

13.1 建设期:3年。

13.2 运营维护期:自建成达到交付标准之后开始进入运营维护期,运维期为17年;

13.3 合作期:共计20年。

14、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项目回报来源包括使用者付费和政府提供的必要补贴。其中,使用者付费指再生水经营收入、居民自来水费中的污水处理费;政府提供的必要补贴指当项目公司无法通过前述的再生水经营收入、居民自来水费中的污水处理费等回收股本支出、支付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时,宿迁市住建局和宿迁市财政局基于项目公司在运营维护期各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政府补贴。

15.绩效考核与付费。本项目绩效考核包括建设期绩效考核与运营期绩效考核,其中建设期考核结果影响运营期绩效考核得分,运营期绩效考核与运营期政府缺口补助计算挂钩。本项目政府支付具体程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采取按季度预付,按年结算的方式,每季度末预付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的20%,其余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于次年初支付本年度还未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公开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19年1月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相关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则无需提供;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5.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二)特定条件

1.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预审当日,采购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关于信用记录的要求;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关于信用记录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提供并满足)。

3.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4.申请人具备水环境综合整治(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污水管网、河道治理)项目运营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运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5.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融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融资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参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并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交,否则不予通过此次审查;

(2)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均须持股,其中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40%;联合体中承担运营工作的成员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10%;若联合体中承担运营工作的成员多于一家的,则其中至少一家成员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10%。

(3)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融资等方面的职责分工,项目评标时将对设计、建设、运营、融资进行评价(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相应职责的成员的业绩或能力分别进行评价)。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

(5)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牵头方和成员不得变更,各成员承担的职责和股权比例亦不得变更。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

7.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若申请人为中央企业,须取得集团总部同意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的书面证明(如果申请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各中央企业须提供)。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17〕99号)要求,本项目运营内容较为丰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止。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邮箱:709233202@qq.com)。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申请文件接收时间: 2019年12 月 18 日 9:00-9:30

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18 日 9:30

申请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新楼三楼

申请文件接收人: 胡如兵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审查日期:2019年 12 月18 日 9:30

请各申请人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展开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电子U盘:1份,PDF格式,U盘装载。

七、其他

1、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2、其他有关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对资格预审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新楼三楼3027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胡如兵 联系电话: 02583668521

采购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朱程亮 联系电话:0527-84387939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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