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训!“女大学生怀孕7月被当肾病医治后身亡”影响深远!隐瞒怀孕并乱说末次月经,面对如此患者,如何防止被带偏?医生要有警觉意识
女大学生怀孕7月被当肾病医治后身亡
卫健委发布情况声明
医患双方都有责任
临床工作如履薄冰,这句话一点不假,这起事件令全国医务工作者感到痛心和后怕,目前卫健委已经给出了结论,但这件事给我们医护人员带来的深刻教训远没有结束!本可以避免的一件事,却因为患者本人自身对生命健康的漠视和儿戏,以及医生敏感度、警觉性不高,活生生让这起荒唐的、本不该发生的事故就这么发生了。
再说一遍!这起事故带来的深刻教训远不止事件本事,带来的深刻影响还将持续波及,请所有医务工作者牢记此事件,并进行深度思考。
先来回顾事件的始末。
据奔流新闻等多家官媒报道,今年2月,寒假回家的大二学生庞某因身体发胖,干活时有些气喘,被其父母注意,平时瘦瘦的女儿胖了不少,父母便询问情况,庞某只说肚子有些疼,再没有其他不适症状。后在家人的带领下,庞某去河南南阳邓州市人民医院检查。
在进行一系列检查后,庞某被诊断为肾病综合征,入住医院肾内科治疗。据邓州市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资料显示:入院诊断为肾病综合征、胸腔积液、心包积液、肺炎、贫血。
在患者入院后医生完善相关检查,给予肾脏穿刺活检,应用激素、抗凝、保护肾功能、减少尿蛋白、抗感染及对症治疗,多日的查房记录上,也注明“肾病综合征较重”“肾病面容”。
治疗了几天后,没想到,大年初二(2月11日)晚,庞某呼吸困难昏迷不醒,肾内科邀请其他科室医生进行会诊。会诊意见中,医生建议给予呋塞米静脉注射、多索茶碱+甲强龙静脉点滴对症治疗。同时进行气管插管和呼吸机治疗,无效后,于2月12日凌晨转院至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
令人不解的是,在转至上级医院救治时,庞某并没有被确诊为肾病综合征,而是“怀孕七个多月胎死腹中”。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记录显示,“患者腹部膨隆,与孕晚期相仿,彩超提示怀孕”。会诊后认为是“妊娠合并心脏病,胎死宫内,孕31周+。”
2月12日上午,庞某被转运到南阳市中心医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诊断结果和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一致,遂立即安排进行剖宫取胎手术。手术后,庞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持续到2月20日,这名年龄仅为23岁、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女大学生不幸死亡。
在邓州市人民医院期间,2月7日,医患双方签字的一份《糖皮质激素应用知情通知书》明确,由于病情需要,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但激素存在许多不良反应,包括流产。唉,悲剧从此刻开始悄无声息地发生了,医生不知道的是,庞某恰恰是怀孕了。
女儿去世后,庞先生表示:““我家女儿怀孕被误诊成肾病,误治、误用大量激素治疗,还进行肾穿刺手术,最后导致失去生命,女儿隐瞒了怀孕的实情,难道医院检查不出来吗?”
5月30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来到邓州市人民医院,提出“医院存不存在误诊?”“为什么没有检查出患者怀孕?”“怎么确诊为肾病综合征?”“为什么不向南阳市医学会提供鉴定材料?”等问题,但医院办公室负责人没有给予回应。
邓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则称,此事他们一直在跟进处理当中,并透露:“邓州市人民医院的主要责任是误诊、误治,一个孕晚期的患者,水肿肚子不舒服,体重明显增加,心电图、血常规、尿检都检查了,偏偏就没做B超。而是一直按照肾病用药,这些药基本全是妊娠期禁用的,直接导致了庞某的死亡。”
6月1日,邓州市卫健委发布了情况说明,这起事件终于有了定论。
卫健委表示:初步查明,2024 年 2 月 7 日,患者庞某某因「水肿三天」入住邓州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因病情加重,2 月 12 日先后转至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治疗,于 2 月 20 日上午死亡。
事件发生后,邓州市卫健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调查事故原因,初步认为,这是一起既有患者未能真实说明病情,又有医疗人员漏诊误诊造成的医疗事故。
目前,邓州市人民医院与死者家属已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取对方谅解。作为医疗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对患者的死亡深表惋惜和同情,深感自责和不安。
同时,邓州市纪检、公安、卫健等部门正在对事件做进一步调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隐瞒怀孕并乱说末次月经
医生也被带偏
对待生命怎可如此儿戏?!
为什么广大医护人员在看到这起事故后会如此心痛并且非常无力呢?因为这起事故太荒唐!简简单单一个怀孕,如果这个大学生能够坦诚些,医生能够敏感警觉些,完全不至于如此。
事故发生后,庞先生曾说过,“我女儿隐瞒了怀孕的实情,难道医院检查不出来吗?”这句话不但扎心,而且无语,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首先,把庞某的病程病历完全看一遍,极其无语。
患者已经怀孕31周+,也就是七个多月,肯定不会来月经的,但是入院记录里却清晰记载着患者月经规律,甚至还记载了末次月经是2024年2月1日,也就是入院前1周。
病历记录需要医生亲自问诊,病人或家属亲自回答,可见,在医生进行询问时,这名女大学生为了隐瞒怀孕的真相,竟然胡说了一个末次月经时间。要知道,月经史极为隐私,如果不是患者自己说出一个时间,病历上也不可能会有这种记录。
可能有人要问,要是这个女大学生没瞎编乱造,真就在怀孕7个月来月经了呢?
老天啊,还有这种不可思议的愚蠢问题,这不可能!笔者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鉴于科普没到位,还是两句话说一说吧。
再重申一遍,女性在怀孕期间是不可能有月经来潮的。女性在非妊娠期月经的来潮是由于雌激素与孕激素的撤退,导致子宫内膜规律的脱落而形成的阴道出血。也就是说女性月经的来潮必须有雌、孕激素的撤退变化,而女性在怀孕期间,为了保证胚胎能够在子宫内膜稳固生长,其体内的雌激素以及孕激素会持久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以维持子宫内膜的生长,不会产生较大的变化,所以子宫内膜不会脱落出血。
同样,在转诊后另一家医院的病历中,也证实了患方对怀孕的隐瞒和否认。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入院记录明确写着:“患者腹部膨隆,与孕晚期相仿,家属否认怀孕”。
面对这种情况,医生的诊治一下子变得十分棘手,搞不好一点就会被患者带偏。试想,患者本人已经否认怀孕,有意隐瞒,并说出了末次月经的时间,这个时候医生该怎么办?如果再往怀孕方面去想,就有可能被家长指责毁人清白,毕竟患者并没有结婚,只是一个在校的大二学生。
在患者隐瞒怀孕后,下一步诊断该怎么去走呢?
好巧不巧,还真有可能会朝着肾病综合征的方向去思考。这是因为肾病综合征和妊娠期的先兆子痫前期确实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都有蛋白尿。《妇产科学》都明确指出,“先兆子痫一定要和肾炎相鉴别”
另外,临床上也有过先兆子痫引起肾病综合征的报告,也就是说当时确实可能并发有肾病综合征。
由于患者及家属隐瞒了可能的性生活史和妊娠史,医生就会着重往肾炎方面考虑了,所以后续的治疗都是针对肾炎的,而不是针对子痫前期的。肾炎主要是用激素治疗,而子痫主要用硫酸镁治疗,再后来,发生悲剧也就在所难免了。
虽然这名学生有意隐瞒,但医院、医生就完全没责任了吗?
肯定也有责任!错就错在缺乏警觉性、敏感度,错就错在太相信病人了!怀孕7个月,那么大的肚子,就不会多长个心眼,做个B超检查一下吗?总是用肾炎引起的水肿来解释孕肚,为什么不进行触诊?触诊过后也是有可能会发现子宫异常的!就算诊断为肾病综合征后,为什么不做一下超声或者CT 呢?至少排除一下结石、肿瘤等因素吧,在这个过程中应该也能发现子宫异常!
一句话,患者带偏了医生,医生警觉性不高,没多留个心眼,这才导致了误诊误治,最终造成悲剧。像大学生这个群体,多有性生活史,有关怀孕的问题,你不得不去考虑!
影响持续波及
医生建议:50岁以下女性腹痛、腹部膨隆,
请一律查HCG排除怀孕
逝者已去,我们可能无法再知道这名女大学生为何会隐瞒怀孕,为何会乱说末次月经,这种对自己生命健康极度不负责的行为真的令人心痛,真的令人惋惜!
虽然医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达成了谅解,但这件事给医疗界带来的影响和讨论还远没有结束。
例如,6月3日,浙江一名肾内科医生如此表示:“这件事令我感到害怕,令我战战兢兢,由此可见,患者的话也不能全信,真是害人害己!今后请所有医院增加一条规章制度,凡是50岁以下的女性腹痛、腹部膨隆,前来就医,无论患者自述月经是否准确,都需要验血查HCG,以确认其是否处于妊娠状态,然后自负HCG检查费。这是保障医患权益,避免医疗事故的最好办法。”
无独有偶,6月3日,天津一名心内科医生也建议:“接诊疑似怀孕患者,请先排除怀孕可能,这真的太吓人了!我向来单纯,患者的主诉也都认真听取并分析,如果我遇到这种遮遮掩掩的患者,我必定出差错。患者的不诚实,不但会伤害他自己,最终接诊医生也要担责,我们医院之前就曾遇到往尿液样本里滴大豆油、滴血液的事情。为了避免这种医疗事故的发生,还请医院以后对可疑患者必做HCG检查。”
尽管医生们如此建议,但给疑似患者做HCG检查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试想,人家未婚女孩来看病,只是腹胀、肚子疼,你作为医生却怀疑人家怀孕了,人家能愿意吗?患者肯定会想着你这是想挣检查费,免不了又是一顿投诉。
这真是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就是因为有些患者的不诚实,所以医生越来越不相信患者了,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只要有所怀疑,就会开很多单子。这种患者刻意隐瞒的事情发生的越多,医生开的检查单就会越多,检查单开多了,患者又会投诉医生过度检查,这真的无解。
这件事后,如果以后再来一个肚子有点大的女孩,哪怕她确实是肾病,她确实月经规律没怀孕,医生还能相信她吗?高低得给她安排个怀孕检查!唉,信任就是这样一点点丢失的,令人无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