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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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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发布即日起至3月21日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电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院发人字〔2020〕2号)规定,北京电影学院将进行2021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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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招聘事业编制37岗,45人,其中教师岗位33人、非教师专技岗位7人、管理岗位2人、辅导员岗位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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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2.无任何不良记录。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条件。7.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须在2021年11月30日前准备齐全就业落户材料(具体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为准)。8.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须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9.应聘人员为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的,须符合北京市进京条件,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非定向,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出生日期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出生日期为1986年1月1日以后。10.特别说明:所有岗位应聘人员需接受到新校区工作(怀柔区杨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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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
报名网址:http://zhaopin.bfa.edu.cn
应聘人员最多可申报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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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及要求
招聘考试分为部门初试、学校复试、综合评价等三个部分。
初试考试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自行确定考试方式,初试后向人事处以1:5的比例推荐参加学校复试人选(部门初试成绩需不少于18分),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员推荐,并提供推荐人选的初试成绩。
复试由人事处组织,对于应聘人员进行能力考核。依据初试和复试的累计分数排序,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1:3的比例推荐参加综合评价人选(复试成绩需不少于24分),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员推荐。
综合评价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于应聘人员综合表现并结合学校整体人才规划进行评价(合格线成绩为不少于18分)。
预计时间安排:简历筛选及初试时间:3月22日-4月30日复试及综合评价时间为:5月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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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管理
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在学校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应聘者需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入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人事处和用人部门负责拟聘人员的政治审核工作,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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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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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度人才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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