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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 | 江苏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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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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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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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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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七)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①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须提供院级党政证明;②校级副部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干部),须提供校团委盖章的证明材料;③院级正部及以上,须提供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及任职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本科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连续全职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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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程序
报名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8月4日9∶00-2022年8月23日16∶00;2.资格初审:2022年8月4日9∶00-2022年8月24日16∶00;3.陈述申辩: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25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8月4日9∶00-2022年8月25日18∶00;5.缴费确认:2022年8月4日9∶00-2022年8月26日12∶00。
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写“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栏时,须填写高中毕业之后的学习及工作经历,并注明符合的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条件、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2.各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8月30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考试安排笔试之前,我校将对报名且缴费成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9月,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江苏大学人事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及面试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
2.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按照江苏大学相关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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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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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及附件
咨询电话:0511-88780061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文及附件1.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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