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北京服装学院、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农学院人才招聘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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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8月31日截止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8月20日12:00截止北京农学院:8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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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5人)
北京服装学院是一所历史积淀深厚、办学特色鲜明的时尚高校。学校前身是1959年2月创建的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是由原纺织工业部建设的、以化学纤维高等教育为主的重点院校。1987年2月,顺应时代发展需要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是我国第一所公办服装高校。
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京生源应届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0 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5 周岁。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留学人员进京落户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人才类别及岗位需求
报名时间及办法
1.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bift)录入个人信息。
2.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
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人事处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筛,学生处进行复核,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2.部门初试。学生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3.学校复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对所招聘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
4.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阅档复查。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考察。
6.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7.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资格。
3.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4.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变化,招聘程序中具体安排形式将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8355联系人: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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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22年第二批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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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5人)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更好的为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高质量人才,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
本次招聘共计5人。
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有全局观念和责任心。无任何不良记录。
2、应聘人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
(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且具有2022年就业派遣资格,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2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21届、2020届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条件,同时要求2022年底前能出站并报到入职。
(3)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外埠人员。
3、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4、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报名方法及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8月20日12:00(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
应聘人员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应聘申请表以附件的形式发往邮箱renshichu@biem.edu.cn,邮件主题以及应聘申请表的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附在邮件附件中。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选、复试、体检、学校审核和公示。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选择相应岗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应聘申请。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系统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
(三)面试及考核
(1)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试讲(面试)后按照1:3的比例上报学校(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
(2)学校综合能力考核组考核:依照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上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不足1:2时以实际人数为准)。
(3)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人数比例为1:1。
(四)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
人事处将通过招聘程序的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执行。
(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其他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全程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三)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招聘工作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王老师,电子邮件:renshichu@bie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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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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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11人)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七) 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2022年就业派遣资格,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2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按时报到入职。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且符合北京市进京条件的毕业生,参照应届毕业生执行。
2.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非北京户籍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且与其他单位无人事关系。
3.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4.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
5.年龄要求:除特别要求外,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1.应聘者访问北京农学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hr.bua.edu.cn),在线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简历信息,申报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可兼报)。所填信息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2.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二)应聘资格审核与考试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简历筛选,并负责组织初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等,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根据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总评成绩综合排名,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2.学生辅导员岗位
学生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处进行网上初选,初选合格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人选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根据笔试、面试总评成绩综合排名,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考试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成绩均按100分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考试组织单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各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过程中,学校纪检、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三)拟聘人员确定
人事处对招聘单位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校进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评议,投票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体检
在学校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安排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五)审批与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聘用待遇
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意向协议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过非法组织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邮政编码:102206
(三)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10-80799383 邮箱:rsc@b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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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农学院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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