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 綦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9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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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2033QJ),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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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9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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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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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审核时应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最新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最新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证(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依据其他佐证材料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
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对2021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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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9:30—2022年8月29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投递附件1中相应招聘单位明确的电子邮箱报名。
2.报考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6)进行扫描后以pdf的形式投递到相应报考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资格初审情况于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告知考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各岗位报名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3.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附件6),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考试(考核)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是否进行笔试等事宜将通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8),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綦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应试人员面试须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授课能力、教学设计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和实训指导岗位以及卫生健康系统教学科研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3年以上方能交流、转聘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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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及附件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6
023-87268709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8628293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文及附件
1.綦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綦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工作经历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6.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7.疫情防控须知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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