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 |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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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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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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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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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两种情况,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的社会人员如有中级职称的,或应聘专职辅导员岗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
(六)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
(七)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长、团支书、校级副部长、院级正部长及以上(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等),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是指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学生管理岗位(学工处、招就办、团委)。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党政管理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3年及以上党政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2.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具备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九)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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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程序
报名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9月1日09:00-9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2年9月1日09:00-9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2年9月1日09:00-9月13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9月1日09:00-9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2022年9月1日09:00-9月14日12:00。
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请在2022年9月11日16:00前向学校陈述申辩。联系方式:高老师0512-66501185。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或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报考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进行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考核及资格复审
《岗位表》中1号岗考核方式为试讲、心理测试、面试;2-4号岗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考核方案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另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岗位表》中1号岗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线以上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与本岗位相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岗位表》中2-4号岗应聘人员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中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明等)。其中党员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党政管理岗相关工作经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荣誉证明须提供荣誉证书。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如果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等情况,根据笔试(或试讲)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
1.面试按照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的考试方案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试讲)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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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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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及附件
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联系人:高老师
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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