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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 | 南通开放大学、江苏工程学院招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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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南通开放大学:9月13日~9月25日16:00江苏工程学院:9月20日9:00-10月11日16:00


1

南通开放大学(4人)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人。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硕士研究生,1986年9月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1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01岗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至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01)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二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 有1年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 有1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2年9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 。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2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3.资格初审:2022年9月13日~9月26日16:00。


4.陈述申辩:2022年9月13日~9月27日16: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9月13日~9月28日17:30。


6.缴费确认:2022年9月13日~9月29日12:00。


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 83548809、83548808。


3.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4.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9月30日0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笔试

1.报名成功者均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复审要求在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岗位代码01至02岗位,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与答辩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岗位代码03岗位,面试由模拟上课、技能实际操作和答辩三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技能实际操作和答辩成绩分别占30%、40%、3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予以公告。


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出具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公示

南通开放大学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开放大学网和南通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开放大学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开放大学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对新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01),须在南通开放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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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秋季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

江苏工程学院(5人)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人。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11日(含)之后出生。


(五)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或二级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为止。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七)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20日9:00-10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20日9∶00-10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20日9∶00-10月13日16∶00;

4.对初审异议处理:9月20日9∶00-10月13日18∶00;


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0月14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资格复审

笔试前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采取现场集中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复审须本人参加,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与录用工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表中对本科专业提出要求的还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等)。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

笔试

1.笔试:笔试暂定10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提前公布。


2.笔试测试以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素养、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jcet.edu.cn/)。


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安排将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和短信通知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100分)。


心理测试

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67

联系人:邹老师

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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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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